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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傷保險賠償辦理指南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yè)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南京工傷保險賠償辦理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傷賠償標準
1.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的調整,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271元,二級261元,三級251元,四級241元。調整后傷殘津貼最低標準為:一級傷殘3897元/月,二級傷殘3680元/月,三級傷殘3464元/月,四級傷殘3247元/月。
2.生活護理費的調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調整到360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調整到2886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調整到2165元/月。
3.工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調整,工亡職工配偶的撫恤金在原基礎上每月增加114元,工亡職工其他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在原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88元。
4.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五級至六級并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在其應享受傷殘津貼的標準基礎上分別按照本次四級月增額的90%和85%進行調整。
5.一至四級已退休的工傷人員,2019年基本養(yǎng)老金增加額低于同級別傷殘津貼增加額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賠償條件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職工經治療醫(yī)療終結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在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鑒定為1至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因工傷死亡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工傷醫(yī)療費報銷):
1、認定為工傷職工
2、職工工傷醫(yī)療終結期滿不需做勞動能力鑒定的。
辦理材料
醫(yī)療費申報材料:
1.職工工傷待遇申請表(需貼工傷職工照片、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4.診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5.門診、急診病歷原件。
6.門診處方底單(手寫處方需有醫(yī)院加蓋專用章)。
7.醫(yī)療費收據原件。
8.住院治療的提供住院病歷(包括住院志、出院記錄、醫(yī)囑、各項檢查報告等)、費用清單。
9.交通事故認定書(因交通事故發(fā)生工傷的提供)。
10.再次治療、轉外就醫(yī)的填報相應審批表。
傷殘待遇申報材料:
1.勞動能力鑒定書原件。
2.工傷認定書復印件。
3.勞動能力鑒定費收據原件。
4.職工工傷待遇申請表。
5.未發(fā)生過醫(yī)療費的(主要指個人提出工傷申請,達到傷殘等級的),需要提供原始病歷。
工亡待遇申報材料:
1.工傷認定書原件。
2.職工工傷待遇申請表。
3.工亡職工死亡證明、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4.供養(yǎng)親屬資格審批表。
5.供養(yǎng)親屬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6.供養(yǎng)親屬與工亡職工身份關系證明(主要有鄉(xiāng)鎮(zhèn)以上公安機關證明、出生證明、結婚證明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相關部門受理申請材料
3、等待申請審核結果
4、審查批準核發(fā)待遇
辦理地點
南京市人社局
地址:建鄴區(qū)水西門大街73號社會保障服務大樓二樓
電話:025-84721590
辦公時間:8:30-18:00
玄武區(qū)人社局
地址:玄武區(qū)珠江路275號三樓
電話:025-83601528
秦淮區(qū)人社局
地址:秦淮區(qū)中華路505號秦淮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
電話:025-52852027
建鄴區(qū)人社局
地址:建鄴區(qū)嵩山路18號建鄴人力資源市場二樓
電話:025-86468870
鼓樓區(qū)人社局
地址:鼓樓區(qū)虎踞路49號
電話:025-687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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