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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子女婚戀觀的作用分析
近年來,由于婚戀觀存在分歧,父母與子女之間產生沖突的現(xiàn)象比比皆是,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父母對子女婚戀觀影響作用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查看。
前言
婚姻是為當時社會制度所認可的,男女兩性互為配偶的結合。追溯到原始時代,這是一種群居高等生物的本能,自然法則會用異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類生命繁衍生息。
結婚不僅是兩個個體的結合,也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中國古代倡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具有決定權。在新中國成立后,《婚姻法》提倡戀愛自由,婚姻自由,人們有了自由選擇結婚對象的權力,但這并不意味子女能夠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選擇結婚對象。父母在子女擇偶的過程中仍然有著很重要的影響,這種影響有的是主觀的也有的是客觀的,有的是有意識的而有的是無意識的。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子女一旦到了適婚年齡,父母安排相親、找親戚朋友拉紅線的現(xiàn)象數(shù)見不鮮[1].近年來,由于婚戀觀存在分歧,父母與子女之間產生沖突的現(xiàn)象比比皆是。那么父母對子女婚戀心理上具體產生了什么影響,這些現(xiàn)象是如何產生,以及我們應如何應對?本文從哲學思辨的角度對這個問題進行探討,并提供了參考意見。
一、父母對子女婚戀心理的影響
父母對子女婚戀心理的影響有三種,分別為父母的婚姻模式、對子女的教養(yǎng)方式以及對其婚戀的干預。父母的身教示范像空氣一樣存在于生活的每一天當中,父母的婚姻模式在子女成長的過程中被子女內化,對子女的教養(yǎng)方式影響子女自我意識的形成與發(fā)展,子女在選擇伴侶的時候將不可避免地受到這些內化因素的影響。由于父母自身人格不獨立不完整,個人自我意識的形成度低,導致父母對子女的婚戀進行直接干預。
(一)父母的婚姻模式
父母的婚姻模式對子女的婚戀具有極為重要的預測作用[2],父母的親密關系直接影響子女對待婚姻生活的態(tài)度。若父母婚姻關系良好,子女妥善處理婚戀中所出現(xiàn)矛盾和問題的能力更強,從而擁有持久而穩(wěn)定的親密關系。
相反,若父母關系不良、高度沖突,子女就無法通過父母學到處理親密關系的有效方法。同時,子女會根據(jù)父母的婚姻狀況和婚姻模式形成對婚姻的認知地圖。父母的婚姻狀態(tài)也會影響子女對婚姻的信心,如果父母婚姻關系和諧,那么子女就會積極對待婚戀中所出現(xiàn)的問題,子女通過感知和學習父母的模式來構建自己對婚姻的認知地圖。在親密關系中,雙方父母相處模式越相似,兩個人的認知地圖就交集越大,需要磨合的地方就越少,越容易達成共識。如果認知地圖的交集較小,那么雙方需要拓展自己的認知地圖,學習新的溝通、相處和應對方式,增加兩個人的共同點,從而增進雙方的理解。
隨著共識增加,雙方的關系就會逐漸穩(wěn)定下來,進而形成動態(tài)平衡,摩擦和矛盾也會在關系中逐步解決。在親密關系初期,戀人間可能會產生退行,互動模式會表現(xiàn)為與父母最初的關系互動模式。這個時期會出現(xiàn)雙方矛盾沖突集中爆發(fā)的情況,但這是個人自我修復和成長的機會,也是雙方關系發(fā)展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順利度過這個時期,雙方關系會達到一個更加和諧、穩(wěn)固與健康的階段。在親密關系中,我們會將“內在小孩”或者“內在父母”投射到伴侶身上,企圖在關系中重復體驗自身熟悉的相處模式。建立親密關系的過程是一個雙方從原生家庭系統(tǒng)逐漸分離,向二人同一系統(tǒng)轉變的過程,這個過程雙方攜帶著原來系統(tǒng)中的舊有模式進入新的關系,在調整后逐步形成新的平衡。
(二)教養(yǎng)方式
良好的教養(yǎng)方式,有利于子女社會發(fā)展,不良的教養(yǎng)方式,將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子女社會化的進程。從人生發(fā)展來說童年經歷對孩子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子女在家庭中進行最先和基本的社會化。隨著中國獨生子女化,父母對子女出現(xiàn)過度保護傾向。然而過度保護下的子女將會在婚戀關系中缺乏自信心,感到無所適從。若家長對子女過度控制,那么子女在應獨立成長的時期將缺乏自我探索和自我成長的機會,自我意識的形成將受到阻礙。長期生活在控制型家庭中,過度的控制將使得子女變得依賴性強,逐步喪失獨立性、自主性。然而,當個體身心發(fā)育成熟的時候,會產生愛的需求,此時如果父母的期望和自身戀愛發(fā)展需求不一致,個體就會產生心理沖突,不管是順從還是反抗,內心都會產生痛苦。
(三)父母干預
父母干預會對子女婚戀產生非常直接和巨大的影響。在現(xiàn)代社會,父母過度干預子女婚戀的現(xiàn)象比比皆是。這種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本質上是因為中國家長人格不獨立,即不具備獨立、完整與自由的人格特質。這種特質的體現(xiàn)是彼此依附,相互干涉,情感牽連度非常高,而個人自我意識的形成度非常低。中國家長的不獨立,即某方必須依附某方,造成了對另一方的剝奪,同時也造成了對個體人性的損害,即人格完整性的缺失。我們發(fā)現(xiàn),許多年輕人在有孩子之前經常在朋友圈上傳自己的照片,但在有了孩子后,朋友圈的照片幾乎全部是孩子的照片。在子女成年后,父母往往不尊重子女的獨立性而給予對方意見(即“好”“關愛”等等),同時自己也沒有自我人格。父母強硬地干預不僅會給子女帶來很大的痛苦,甚至在某些時候會加強子女的逆反心理而不會拆散雙方。在沒有外來強制干預與意外的情況下,子女能更理性客觀地思考自己的需求。父母不恰當?shù)母深A所產生的后果是失去與子女更多的相處和交流的機會,不能為子女提供切實有效的幫助。
二、應對方式
美國著名哲學家 Elbert Hubbard 曾說:“人們之所以無知,是因為他們滿足于自己的見解,滿足于自己的知識范圍。”我們并不是生來就有價值觀的,在剛來到這個世上的時候,我們對事物沒有任何既定的觀點、見解或者評判標準,但是現(xiàn)在我們的頭腦中充斥著各種各樣的想法。如果我們試圖把對事物的見解、觀點都寫出來,可能窮盡一生也寫不完。有些觀點能夠幫助我們,有些卻會蒙蔽我們,使我們看不清事物的本質。人們對于對象“好”與“不好”的判斷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包括世俗眼光“、面子”等。面對這樣的問題,哲學思辨恰恰能夠幫助我們,思考能夠評判我們觀點的質量和價值,思辨則是其中最佳的思維方式。思辨是指用理性的評判標準,對觀念或者陳述系統(tǒng)性的評估或構想。在一定程度上,父母的意見是需要采納聽取的,但是并不意味直接照搬他們的觀點。子女在聽取父母意見的同時,需要思考這些觀點是否值得被我們接受,如果有很好的理由,那么這個觀念就值得相信或者接受。對父母而言,這個方法同樣適用。父母在傾聽子女觀點的時候,要進行思考再做判斷,不要全盤否定或全盤接受。
思辨的核心在于觀念是否值得被我們接受,而不在于觀念形成的原因。如果我們的理由越充分,那么這個觀念的可信度就越高。思辨為我們提供了一套包括技術、態(tài)度以及原則的標準。通過這套標準,我們可以評估我們的觀念是否具有合理的理由支撐。畢竟,我們都希望自己的觀念是正確的,希望它們能夠正確地引導我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思辨是我們實現(xiàn)這個目標的最好辦法。
三、結論
偉大的哲學家蘇格拉底曾經說過:沒有經過審視的生活根本不值得存在。我們常常發(fā)現(xiàn)自己對很多事物并不了解,這令人感到沮喪,但若覺察不到自己的無知反而狂妄自大,這更令人可悲。研究者稱其為雙邊無知效應(double- edgedignorance)。人們往往選擇相信所聽到的論斷,因為那些觀點已經有人認同或者它們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自己的認知。
但這種隨波逐流將會使我們對生活失去控制,甚至失去自由。如果一個人被動地將自己的父母、文化或者老師的觀點全盤照搬,而沒有結合現(xiàn)實情況加以思考,那么這些觀點并不能真正為之所用。此時如果用這些并不真正屬于自己的觀念指導自己做選擇、指導自己的行為,那么這些觀念將會成為掌控自己生活的主宰者,而人本身卻會成為被奴役者。事實上,只有把這些觀點結合自身現(xiàn)實情況進行融合改造,這些觀點才能真正屬于自己。從另一個角度看,這個過程是一個審視自身生活的過程,因為這些觀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的生活走向,否則我們將失去一個擁有幸福美滿生活的機會。因此,在面對子女婚戀問題時,父母應充分尊重子女的意見,將其觀點結合現(xiàn)實情況加以思考,在此基礎上給出合理的建議;而子女則應將父母的觀點加以思考并進行融合改造,最終達到共同的目的---擁有幸福美滿的生活。
參考文獻:
[1]元萌.中西方父母在子女婚姻中角色的不同[J].心理學論壇,2014(3).
[2]李祖嫻,聶衍剛,田婧妤。對父母婚姻關系的知覺與大學生婚戀觀的相關研究[J].中國健康心理學雜志,2009,17(3):270-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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