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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送、試用試銷樣品的財稅處理經濟學論文
在商品品質比較復雜、描述非常困難的情況下,憑樣品交易相對可信,所以這種模式在現實中經常被用到。另外,以各種方式給客戶提供一些樣品也有利于打開銷路,提高市場占有率等。制造業(yè)企業(yè)對外提供樣品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筆者分別對其會計與稅務處理結合案例進行分析。
一、無償贈送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因此,對于“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行為要計征增值稅。
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即采用法人所得稅模式,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類經濟組織不作為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對其相互之間符合規(guī)定的資產處置、勞務提供、財產轉移不視同銷售,而只有向法人實體以外的主體轉移資產、提供勞務、轉讓財產才視同銷售!镀髽I(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視同銷售應該是視同銷售貨物、提供勞務和轉讓財產三類情況的總稱。對企業(yè)發(fā)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企業(yè)“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行為體現了企業(yè)與外部的關系,屬于企業(yè)所得稅法中所稱的“視同銷售”范疇。
從表面上看來,“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行為未能引起企業(yè)經濟利益的流入,是企業(yè)單方面的無償支出,在會計上不應確認收入、結轉成本,但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yè)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銷售費用的支付會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出,而免費提供樣品則能抵償這種流出,是一種變相的經濟利益流入或負債減少,從這個角度來看也是符合收入確認原則的。因此,在會計處理上對此類業(yè)務應該確認收入、結轉成本,期末無需對其做所得稅納稅調整。
例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新豐公司2011年2月10日免費向客戶贈送了自產產品樣品20件。該樣品生產成本每件16元,市場不含稅售價每件30元。
其會計處理為:①確認收入:借:銷售費用702;貸:主營業(yè)務收入6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2。
、诮Y轉樣品成品:借:主營業(yè)務成本320;貸:庫存商品320。
二、試用或試銷樣品變價銷售
很多公司為了擴大銷售,特別是對于一些新開發(fā)的產品,會給客戶提供一些樣品試用或者試銷。對于客戶接受的試用或試銷樣品,在試用(銷)期內以較低的價格供貨給客戶。這種情況實質上仍是銷售業(yè)務,只是在銷售價格上有所不同而已,因此其會計處理類似于正常銷售業(yè)務。在稅務處理上,也和正常的銷售基本相同。但是如果變價收入過低,則稅務機關有權重新核定其計稅基礎,增加應納稅額,調整增加的流轉稅金,根據其業(yè)務實質計入銷售費用。
例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宏發(fā)公司與客戶綠源公司簽訂了產品試銷協(xié)議,試銷期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協(xié)議規(guī)定,在試銷期內宏發(fā)公司以500元/件的價格供貨給綠源公司,此價格不含稅金。此試銷產品生產成本為450元/件,市場售價為800元/件,稅務部門核定其按市場售價計算征繳增值稅。2011年2月15日,宏發(fā)公司向綠源公司發(fā)貨100件,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交易款項已存入銀行。
其會計處理為:①確認收入:借:銷售費用5 100,銀行存款58 50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50 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 600。②結轉樣品成本:借:主營業(yè)務成本45 000;貸:庫存商品45 000。
三、回收后報廢
很多企業(yè)在商場有自己的展銷柜臺,柜臺上擺出的各種樣品可供消費者當場試用。這些作為試用品的樣品已在顧客的試用中不再具有最初的價值,也無法銷售,只能在一段時間后回收報廢。這些試用的樣品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企業(yè)的銷售,因此其回收報廢時的折損價值應計入銷售費用。
會計處理上,發(fā)出樣品時,借記“發(fā)出商品———樣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回收報廢時,按其回收入庫折價金額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發(fā)出商品———樣品”科目,按其差額借記“銷售費用”科目。
例3:雅詩洗化公司在某購物中心有一專柜展銷產品。
2011年2月15日,公司回收一批即將到期的試用樣品,其生產成本為1 500元,回收時折價為200元,回收后作為原材料入庫。
其會計處理為:①發(fā)出樣品:借:發(fā)出商品———樣品1 500;
貸:庫存商品1 500。②回收樣品:借:原材料200,銷售費用1 300;貸:發(fā)出商品—樣品1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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