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經濟的知識產權研究論文
通過對社會調研的詳盡分析,筆者認為可以根據消費者對山寨經濟的購買態(tài)度及理由對山寨經濟進行以下分類。
(一)消費者會購買的山寨產品
通過調研可以看出,消費者主要購買的山寨產品包括: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衣服、運動鞋等日常服裝,圖書等文化產品以及類似于山寨“鳥巢”的山寨景點建筑物。消費者會購買這些商品,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1)注重性價比,認為不必追求產品品牌溢價價值。(2)品牌敏感性低,認為產品的品牌作用不大。(3)缺乏經濟實力,認為山寨產品可替代品牌產品。(4)對于圖書、軟件等文化產品,認為正版與盜版幾乎無異,無需購買正版產品。(5)對于山寨景點建筑物,在沒有機會到真正的景點建筑物參觀時,可以通過參觀山寨景點,滿足好奇心,擴充視野。(6)注重購物時的情感體驗,追求個性的體現和新潮。
(二)消費者不會購買的山寨產品
通過調研數據的峰值得出,消費者不會購買的山寨產品主要包括:文具等日常文化用品,熱水器等日用電器,方便買等日常固定飲料食品,限量郵票等紀念品,水杯等日常用品,網絡域名等網絡產品以及藥品、化妝品等醫(yī)療保健用品。消費者不會購買這些商品,主要是基于以下的原因:(1)安全因素。對于涉及到個人安全、飲食安全、數據安全等的產品,消費者不會購買山寨產品。(2)對于價值高的商品,消費者一般會選擇正品。(3)對于文具等日常文化用品,山寨產品與正品價格差異不大,消費者不會選擇山寨產品。(4)對于有紀念意義的產品,由于追求的就是產品的紀念價值,消費者會購買正品。(5)對于以混淆視聽為目的的山寨產品以及涉及到社會風險問題,消費者不會選擇山寨產品。(6)主要作為禮品的產品,消費者為保證質量以降低社交風險,一般會選擇品牌產品。
(三)消費者眼中購買與否爭議較大的山寨產品
在調研中,我們還發(fā)現了一些不夠明確的數據,主要包括世界著名品牌的奢侈品產品,不同種類的食品以及具有山寨商業(yè)外觀的經濟體。
1.奢侈品產品。在調研中,數據分布呈非正太分布(雙峰型),可見問題的爭議比較大。筆者認為是由三種消費群體不同的觀念造成的:(1)高收入群體,奢侈品是體現此類消費者權勢和名望的象征,多數不希望奢侈品出現山寨產品。(2)中收入群體,奢侈品不是他們所必須的,多數人也不會過于在意奢侈品的有無。(3)低收入群體,奢侈品是他們力所不能及的,故這個群體通常會接受山寨奢侈品以取代正品。
2.不同種類的食品,消費者購買意向不同,筆者分析原因后認為,明顯以混淆消費者為目的的食品,絕大多數消費者表示“很不可能購買”。而涉及到的“麥樂雞”餐廳,雖然與廣大消費者所熟知的麥當勞相比而言比較山寨,但是其目的不是為了混淆消費者,故呈現正常的正太分布。
3.具有山寨商業(yè)外觀的經濟體,比如山寨肯德基的紅白店面。消費者的購買態(tài)度數值呈現非正太分布(雙峰型),可見對于此種問題消費者的接受程度有較大差異。筆者認為此類問題應結合具體法律規(guī)定進行探討。
解決方案:
。ㄒ唬┮欢ǚ秶鷥裙膭钌秸洕l(fā)展,增強企業(yè)創(chuàng)新能力
無法否認在山寨產品的制造過程中,也存在一定意義上的創(chuàng)新。當然,我們一定要在合法仿制與非法侵權間劃定一個界限。對于明顯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我們完全反對,法律也應給以嚴厲的打擊。而對于實質上不同的情況,我們認為是可以接受山寨者一定程度的模仿的,并鼓勵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創(chuàng)新。
。ǘ⿲τ趪乐厍址钢R產權的山寨行為,應堅決取締
對于某些山寨產品如圖書,軟件等,這些是明顯侵犯權利人知識產權的,我們的法律也對這些問題給予了明確的規(guī)定,即堅決取締。但我們看到大多數的消費者都是樂意購買此類商品的。由此我們看到消費者意愿與法律規(guī)定是有明顯沖突的。首先,應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加強法律監(jiān)管。其次,消費者之所以愿意購買此類嚴重侵犯知識產權產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享有知識產權的.產品價格過高,該行業(yè)被壟斷之后產生了嚴重的暴利行為,我們認為應當適當降低知識產權產品的價格,并輔之法律的監(jiān)管。最后,應加強普法教育,培養(yǎng)民眾的知識產權意識。
(三)對于爭議領域,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首先,我們在調查研究的過程當中發(fā)現了一種很有趣的現象,即山寨某種很有特色的建筑物如“山寨鳥巢”等。我們認為,上述情況應該是對建筑作品的一種復制行為,從法律上講是一種侵權行為。我們對該問題的解決提出了一個大膽的設想,即我們認為可以在知識產權制度中適當利用強制許可制度來促進各方的平衡。之所以出此設想是因為這是一種對當地經濟,對公共利益有利的行為,法律上應當予以適當寬松的規(guī)定。其次,對于奢侈品的山寨行為我們認為也是有爭議的。對于該類行為,我們認為應分兩種情況討論。對于高端消費者,山寨奢侈品的行為肯定是要予以取締的。而對于低端消費者,山寨的行為也不能一概論為侵權。因為奢侈品本身就是所有人都能消費得起的產品,我們不能奢望奢侈品會降到與普通商品一樣的價格,因此這與大多數人的利益是無法一致的。最后,最有爭議的一個問題就是山寨商業(yè)外觀的問題。筆者認為,在此類山寨產品中,若出現了混同的情況,那么法律是應該予以禁止的,但若未達到,筆者認為這種行為是應該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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