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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審計初探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衍生工具在國際金融市場得到了迅猛。衍生金融工具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帶來巨大的收益,也可能給帶來重大損失。著名的巴林銀行倒閉、日本大和銀行被勒令停止在美業(yè)務,皆與衍生金融工具有關。由此可見,對企業(yè)的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審計,對于發(fā)現和防范企業(yè)的金融風險,進步財務報告的可信性具有重大意義。本文擬對行生金融工具的審計進行探討。一、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
所謂衍生金融工具,是以貨幣、債券、股票等基本金融工具為基礎而創(chuàng)新出來的金融工具,它以另一些金融工具的存在為條件,以這些金融工具為買賣對象,價格也由這些金融工具決定。具體而言,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遠期、期貨、互換或期權合約,或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高風險性。衍生金融工具本身是為規(guī)避金融價格波動風險而產生的,運作得當的衍生金融工具可以降低基礎工具的風險。但衍生金融工具也存在風險,據巴塞爾銀行監(jiān)管委員會在《衍生金融工具治理指南》中指出,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信貸風險、市場風險、活動性風險、操縱風險和風險。更重要的是,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桿性,交易時只需交付少量保證金即可簽訂大額合約成互換不同的金融工具,一旦運作不當,便可能給企業(yè)帶來巨大損失。
2、衍生金融工具的時態(tài)性是未來的。衍生金融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趨勢的猜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一定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與傳統(tǒng)的即期交易相比,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均為將要在未來某個時間完成的交易,即其時間屬性是未來的。從合約的簽訂到履行,金融工具的價格將可能發(fā)生劇烈的變動。
3、表外反映性。與傳統(tǒng)金融工具相比,有些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傳統(tǒng)確認和計量的標準,因此在現行的財務報表中無法反映,只能作為表外項目列示,這就給審計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此外,衍生金融工具還具有高度技術性、復雜性等特點,這些決定了衍生金融工具審計與一般財務報表審計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同時也加大了審計的風險。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審計目標及程序
一般審計目標適用于所有項目的審計,衍生金融工具審計也不例外,如衍生金融工具在特定期間的存在狀況,其回屬權,增減變動和收益記錄,計價依據,年末余額,表露情況等。
衍生金融工具審計的審計程序和財務報表審計中其他項目的審計程序基本一樣,只不過在執(zhí)行審計程序時所面對的有所不同,F就典型的衍生金融工具審計所主要考慮的題目作一探討。
(一)內部控制結構的評價。
在審計計劃階段,審計職員就要對企業(yè)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內部控制作一初步評價。一個健全、有效的衍生金融工具內部控制結構至少應包括:(1)建立嚴格的衍生金融工具使用、授權和核準制度。一般說來,企業(yè)使用衍生金融工具應由高級治理部分、董事會或相關的專門委員會如審計委員會、財務委員會授權核準,并進行正當、合規(guī)性檢查。(2)衍生金融工具的授權、執(zhí)行和記錄必須嚴格分工。如由獨立于初始交易者的負責人授權批準,由獨立于初始交易者的其他職員負責接收來自交易對方對交易的確認憑證。(3)對交易伙伴的信譽進行評估,并采取措施控制交易伙伴的信用風險。(4)建立健全的衍生金融工具保管制度和定期盤點核對制度。(5)由內部審計職員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定期審計。(6)經常以至視需要隨時核對保證金的收付及金額,并指派特定職員監(jiān)控保證金的收取。
審計計劃階段了解內部控制結構的程序主要有:詢問被審計單位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有關的職員;查閱與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內部控制文件;觀察被審計單位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及內部控制運行情況;選擇若干具有代表性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進行穿行測試;了解被審計單位是否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內部審計,考慮是否利用內部審計職員來協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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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職員在審計過程假如預備信賴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結構,減少實質性測試,就應實施符合性測試。典型的符合性測試主要包括以下:檢查交易執(zhí)行情況與規(guī)定政策的一致性;檢查交易的單據和記錄是否完整,審計職員可抽取樣本函證交易對方,具體核對交易細節(jié),對交易情況進行判定;檢查所采用的計價模型;檢查企業(yè)通過抵押、擔保等減少信用風險的政策和措施;檢查用于核準交易伙伴的程序,用于監(jiān)控交易伙伴信用等級的程序。
(三)實質性測試。
由于衍生工具的復雜性和高度風險性,審計職員需進行大量的實質性測試,以確保審計目標的實現,降低審計風險。
衍生金融工具審計應進行以下的實質性測試:(1)檢查衍生金融工具明細帳余額與總帳余額是否相等。(2)盤點檢查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和交易單據。(3)驗證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確認。年末計價和損益確認的正確性。衍生金融工具應按公允價值計量。對于存在活躍市場、可獲取市場價值的衍生金融工具,應審查其公允價值是否為交易數乘以市價;對于不存在活躍市場的衍生金融工具,則應審查公允價值的估算是否公道、正確。并應審查公允價值變動所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是作為所有者權益記進資產負債表還是作為綜合收益。(4)在報表日向交易對方核對在途交易。(5)確定衍生金融工具是否已在報表上恰當表露。企業(yè)除應在報表中反映已確認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還應在報表附注中表露衍生金融工具的范圍、性質、交易目的、政策和?赡艿娘L險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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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內在的不確定性、杠桿性及計量上的靈活性,在對其審計時還應留意以下幾點:
1、重視利用金融、等其他專家的意見。衍生金融工具涉及較深的金融、法律等專業(yè)知識,審計職員的知識結構可能因此還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進行審計時可考慮聘請金融、法律等方面的專家協助項目的審計,僅審計職員在利用專家工作結果作為審計證據時,應當評價其充分性和適當性,以確定能否支持會計報表的有關認定。
2、運用概率與數理統(tǒng)計技術,使用大量的數學性和佐證據。衍生金融工具的未來價格和風險具有不確定性,審計職員必須使用概率與數理統(tǒng)計知識對其風險價值和定價模式進行測定和驗證,以大量的數學性和分析佐證據來支持自己的審計意見。
3、要求治理當局提供關于衍生金融工具的聲明書。鑒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很多內容同于表外項目,交易本身又具有高度風險性,一旦發(fā)生損失,對企業(yè)的生產經營往往產生嚴重的,因而審計職員面臨的審計風險較高,極易受到審計失敗的指責。因此,審計職員應要求企業(yè)治理當局出具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聲明書,以表露相關信息,明確自身的審計責任,減少審計風險。聲明書主要應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當局對行生金融工具所承擔的會計責任;(2)相關的會計政策;(3)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名稱、時間、性質、交易條件、持有目的、計價方法、在報表中的表達和表露方法;(4)衍生金融工具對公司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影響;(5)治理當局對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分析和治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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