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學家菲爾墨的三個理論探討
格語法、框架語義學和構式語法層層遞進并逐步拓展和延伸,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語言學家菲爾墨的三個理論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借鑒。
美國著名語言學家菲爾墨(Charles J.Fillmore)的語言學理論可以分為相對獨立又相互聯(lián)系的三個階段: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格語法(Case Grammar)、70年代中后期提出的框架語義學(Frame Semantics)和80年代末興起的構式語法(Construction Grammar)。這些理論基本分布于其14篇主要論文中[1].Fillmore提出的這三項理論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分別代表了當代語言學研究的三個重要階段:生成語法、認知語法和構式語法,對語言學的發(fā)展和走向起到了引導性作用[2].筆者試整合Fillmore的這三項理論,分析這三項語言學理論的內在邏輯。以這三項理論的內容為基礎分析理論之間的共同點和邏輯關系,指出貫穿Fillmore這三項理論的一脈相承的隱線。
一、形式思想
格語法、框架語義學和構式語法這三項理論看似關聯(lián)甚微,甚至分屬不同的理論陣營,F(xiàn)illmore本人也承認自己在語言觀上從形式觀到認知觀的轉變。但是,筆者認為,F(xiàn)illmore的格語法、框架語義學和構式語法在理論上是一脈相承的:格語法在底層層次上以句中動詞和名詞的關系為研究角度,制定動詞在語法上的格框架,分析句子的深層語義;框架語義學是語義理解的新視野,提供了意義理解上的整體框架,意義是核心,框架圍繞意義形成;構式語法則是在句法、語義和語用三種分析結合的基礎上,對詞組或句子進行詞語組合意義之外的理解,也是對句子和語言現(xiàn)象的形式化。三者既相互區(qū)別又層層遞進,有其共同的思想基礎。
Fillmore師從美國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受喬姆斯基形式主義思想的影響甚深。追根溯源,F(xiàn)illmore還受到語言學開山鼻祖洪堡特和索緒爾的思想影響,因而,F(xiàn)illmore的語言學理論中,不管是格語法、框架語義學還是構式語法,都有形式主義思想的縮影。
Fillmore的格語法是針對喬姆斯基為代表的生成語言學派過分強調形式忽視語義而提出來的,他主張將句法與語義緊密結合起來,以語義研究為基本出發(fā)點。他認為受語義驅動的深層結構比受句法形式驅動的深層結構在解釋普遍性方面更為可行(楊成凱,1986),因此在F1968[3]中Fillmore正式提出“格語法”理論,用深層格標記來區(qū)分句子結構。
通過格語法,F(xiàn)illmore將“格”的概念引入到語法研究中來。“格”是屈折語(如俄語)中的語法概念,格語法的創(chuàng)新點正在于借用了屈折語中“格”的形式來定義句子中名詞短語與動詞之間的句法語義關系,相當于為抽象的句法關系發(fā)掘出了形式化的表層解釋方式。
Fillmore提出的語義格就是一種對復雜句法關系的形式化?聪旅孢@幾個句子:
(1)He hit the ball.
(2)他 打中了 那個球。
(3)Он бил мяч。
施事格(A) 動詞 客體格(O)Fillmore就是通過上述這種形式化的歸納,將名詞在句中的特性歸納為各種格,不管是哪一種語言,“He”、“他”還是“Он”,在句中都是施事格的角色,施事格和客體格等語義格都是一種體現(xiàn)句法語義關系的形式符號。
“施事格”和“受事格”這些格形式,類似于索緒爾所提出的“能指”.“能指”是符號形式,格標記也是表示句中語義關系的符號形式,具體的句法語義內容便是句子的“所指”,一個能指可以表示多個所指,一個格標記也有多個具體表現(xiàn)形式。
Fillmore提出語義格的概念,是為了更深層次地分析句法結構,從而擺脫傳統(tǒng)語法只進行主語謂語等劃分的成分分析方法。
Fillmore“語義格”的地位由動詞決定,卻又反過來限制了動詞在句中的準入。語義格的概念給每一個名詞加上一個確定其和句中動詞的關系的格標記,而每一個動詞能夠進入哪些語法結構,就取決于全句提供的特定的格配置,即“格框架”.如,以動詞send(發(fā)送)為例,send能與名詞或名詞短語構成雙賓結構,與不同的名詞能夠產生不同的語義關系,依據(jù)格語法就能給予“send”一個格框架---【動詞+O+D+A】,這樣不僅簡單明了地闡釋了send與各名詞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也代表了動詞“send”的準入框架。那么在詞典中解釋該動詞的詞條下,就可以用縮寫字母標明其所屬的“格框架”.這樣一種形式化的標注,不僅有助于語言研究,還能為語言教學提供極大的便利。
Fillmore的這種動詞“格框架”思想也是洪堡特“有限的手段無限的運用(make infinite use of finite means)”語言思想的體現(xiàn)。所謂“有限的手段”不僅僅指語法規(guī)則,還可以指數(shù)量上可以確定的基本要素,比如說語義格,格框架等。動詞可以由所屬的格框架表示其具有的各種語法特性和能夠生成的各種句式,從而以有限的形式表示了無限的使用方法。
在框架語義學中,F(xiàn)illmore提出“框架”形式。格框架是對句子底層語義結構及其相關場景的描寫,每一個格框架都是一個高度概括的抽象場景,這是高度抽象得出的具體形式。但是在框架語義學中,框架不再指經(jīng)驗實體的場景,而是指概念結構,是一種形式化描寫,而且框架語義學不追求語義角色的高度概括性,而是采用適度概括的原則,原來格語法中語義格的名稱在框架語義學中轉化成了情景化、具體化的、接近日常生活的名稱(詹衛(wèi)東,2003).
如果說“格框架”是動詞使用的形式化,那么框架語義就是意義表現(xiàn)的形式化。由格語法到框架語義學,F(xiàn)ill-more的語言觀也由生成觀轉為了認知觀,其研究方法也由心智主義轉到了經(jīng)驗主義。
Fillmore在框架語義學中強調“框架”的作用,將每一個詞所能關聯(lián)到的意義框架形式化。如,“轉交”這個詞涉及到“轉交人、轉交物、轉交對象”這三個基本框架元素以及其他一些外圍框架元素,這些框架元素有自己一定的內涵和外延,“轉交物”是可以移交、移動的物品,像“愛情、建筑物、水”這些詞語一般不能進入這個框架意義,又如“接收人”可以是人或某機構。
“轉交”這個詞的框架意義可以表示為圖1的形式:通過這樣的概括和提取,抽象的詞語意義就可以用形式化的框架表示出來,再次實現(xiàn)了“有限形式”對“無限運用”的表示。“轉交”的框架意義的明確,不僅可以全面理解“轉交”這個詞語的意義,也能通過這個框架生成無限的句子,如:
(4)小明昨天就把證明文件轉交給小李了。
(5)請把這些書轉交給吳老師。
(6)請在正式場合將房屋契約轉交給中介公司。
在框架語義學的研究基礎上,F(xiàn)illmore創(chuàng)立了大型語言網(wǎng)絡工程---FrameNet.在框架網(wǎng)絡的研究過程中,F(xiàn)illmore逐步轉入構式語法的研究。他著重研究固化的習語,認為傳統(tǒng)的結構式(如習語)是形式意義對應體,即構式,是語言的基本單位。
Fillmore他們對某一語言現(xiàn)象進行句法、語義和語用三方面的綜合研究,他們將習語認定為一個固定構式,以整體的意義來實現(xiàn)其句法功能(如Fillmore曾著文研究的“What's X doing Y?”構式)。他強調標記性研究,重視構式區(qū)別于其組成部分之和的意義,并以句式的整體形式意義來研究構式,這證明Fillmore在認知的語言觀下研究構式時依然重視形式的思想。
二、關系思想
Fillmore的格語法和框架語義學重視語義格之間和框架元素之間的關系。不管是語義格還是框架元素都是通過相互之間的關系來實現(xiàn)的。洪堡特說過,每種語言都是一個完整的系統(tǒng)。他認為語言是一幅巨大的織物,其中的每個部分都與其他部分、各個部分都與整體之間有一定的內在聯(lián)系。比如說,人在講話的時候只能接觸到語言這幅巨大織物的某一個部分,但是卻總是能從整體出發(fā)去把握這個部分。如Fillmore曾在F1982中舉過“orphan(孤兒)”這個詞作為例子:當人們提到這個詞的.時候,接觸到的只是“孤兒”這一個部分---父母雙亡的孩子。但是人們總是能自動激活到“孤兒”所涉及到的整體范疇,“孤兒”之所以能被定義,父母皆亡是其背景框架元素,那么人們會自動將“父母離異不在身邊的孩子”排出“孤兒”這個范疇,并且“孤兒”還有一定的年齡界限,一般人們會自覺地將“20歲以上的孩子”不再稱為“孤兒”,因為“孤兒”這個詞還會自動激活人們關于其“無助,不能自我照顧”的背景框架元素,因此當一個孩子20歲之后,會被認為有自我照顧和保護的社會能力,人們就會自覺將其排出“孤兒”的范疇。因此,一個詞的理解和使用跟其周邊框架元素是息息相關的。
索緒爾也曾有過將語言比喻為象棋的經(jīng)典比喻,索緒爾認為在事物及概念中并不能找到實質性價值及意義,他認為只有通過體系內部的關系才能決定價值 及意義。
Fillmore也是基于關系論的思想,無論在格語法、框架語義學還是構式語法中,都重視形式符號與意義的關系。
再看幾個實例:
(7)John has a car.
喬治有一輛汽車。
(8)我用鑰匙打開了門。
(9)Передомнойстоиткрасиваярусскаядевушка。
一位漂亮的俄羅斯姑娘站在我面前。
依據(jù)Fillmore的格語法,上述三句中的“John”、“我”和“девушка”(姑娘)在句中都是施事格的角色,但是它們之所以能成為“施事格”,是基于在句中和其他詞語的獨特關系,因為它們的施事而導致動作的產生。如果脫離了句中關系,單獨的一個“John”拿出來,不能構成任何施事意義。因此,F(xiàn)illmore的整個格語法是建立在關系思想的基礎上的。
Fillmore的框架語義學中提出的“框架”概念,也是將抽象的意義用“框架”內部關系具體體現(xiàn)出來的做法。“框架”是關系思想的重要體現(xiàn)。
框架語義學的觀點認為,框架就是我們大腦中的概念結構,理解一個概念結構中的任何一個概念,必須以理解它所適應的整個結構為前提。當一個概念結構中的一個概念被置入到一個文本或一次交談中,該概念結構中其他所有的概念都自動被激活(詹衛(wèi)東,2003)。即,一個詞語的意義應當在其可能激活的一整套概念結構或經(jīng)驗空間的全景式框架中來進行理解。詞語的意義是在關系的基礎上進行理解的。如,F(xiàn)illmore框架語義學中有一經(jīng)典案例---“商業(yè)交易框架”,如圖2,其中提到買家(buyer)、賣家(seller)、商品(goods)和貨幣(money)這些基本元素。
買家、賣家、貨幣、商品是商業(yè)交易框架中的基本框架元素,他們之間的傳遞關系就凸顯了整個框架的意義所在。“buy”這個詞語的意義要在“buyer”、“seller”之間產生關系的基礎上進行理解,“Goods”經(jīng)過貨幣交易(mon-ey)由“Seller”到“Buyer”的過程,不僅凸顯了動詞“buy”的意義,還凸顯了整個框架的價值。這樣,就將“buy”這個動詞的意義用這樣一個關系框架體現(xiàn)了出來。
Fillmore在構式語法研究中十分重視對不規(guī)則語言現(xiàn)象---習語的分析,強調句法、語義和語用在構式中的一體性,不僅從形式上、意義上,更從語用上來分析構式,凸顯了形式與意義的關系。
Fillmore也認為構式是形式與意義的匹配,二者之間的象征性具有內在聯(lián)系。
Fillmore的理論,尤其是早期“格語法”的提出,本身出發(fā)點就是對喬姆斯基轉換生成語法中過度重視形式的一個修正,修正喬姆斯基的純形式主義,而強調形式與意義的關系思想。
三、公式思想
Fillmore的三項理論從形式主義出發(fā),轉向認知經(jīng)驗主義,從句法關系到句法構式,F(xiàn)illmore追求語言的內在統(tǒng)一規(guī)律,追求有限規(guī)則對無限事實的描述和使用。無論是“格框架”,語義框架還是構式框架都是一種語言使用的公式。
格語法中的“格框架”就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公式,不管什么樣的動詞都有屬于自己的公式,而名詞能夠進入哪些公式不能進入哪些公式都有一定的規(guī)約,這樣就為詞語的分類和使用開闊了新的視野。而框架語義學中的“框架”,作為對語言意義的描寫中起作用的一個概念,是跟一些激活性語境相一致的一個結構化范疇系統(tǒng),也是一種公式和范式。對任何一個詞語的理解都要建立在它所關聯(lián)到的概念的理解的基礎上,這樣,任何一個詞語的理解,都有這樣一個抽象的公式,如圖3所示:在這個基礎上,任何一個詞語的理解都是在一系列大小框架的基礎上進行的,這也就形成了詞語理解的框架公式。
構式語法是Fillmore在應對框架語義學瓶頸中走出的新路子,構式語法迅速引領出構式主義的思潮,為新一波語言學研究指明了方向。
Fillmore最早在他的論文《Syntactic intrusions and the notion of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中提及構式的思想,后又著文詳細分析了LetAlone的構式和Verb one's way等構式。構式語法強調的是,構式在具體詞語意義缺席的情況下也具有其自身的語義和語用功能。雖然Fillmore著文解釋的都是關于習語的構式,但是他的目的不在于僅僅解釋習語,更為重要的是以習語為代表來對各層級語言單位進行句法、語義、語用的統(tǒng)一意義的解釋,統(tǒng)一于“構式”這一概念之下的解釋。
Fillmore追求對構式的統(tǒng)一解釋,也是追求對語言現(xiàn)象的一種公式化解釋,分析出一種語言中有多少種構式形式,每一種構式有怎樣的固定意義,從而整體性地解釋語言。
Fillmore和Kay等人還指出,語法理論應當研究句法角色、語義角色、語篇角色、動詞特有情景角色之間的關系,這也就是致力于研究語言各要素之間特有的公式化的關系網(wǎng)絡,進一步完善先前在格語法和框架語義學中提出的“形義相結合”的研究思路,將“形義結合”進一步發(fā)展成為“形義一體”,這種觀點也成為當今構式語法理論的基本原則之一。
如今,構式語法依然處在蓬勃的發(fā)展過程中。Fill-more認為TG學派所主張的僅從句法模塊入手來分析語言的方案是行不通的,習語在句法子模塊和語義子模塊之間存在較為固定的對應關系,具有整體統(tǒng)一性,只有將語義、句法和語用看作一個配對整體,才能體現(xiàn)出構式獨立于詞組組成部分的獨特意義。
四、格語法、框架語義學與構式語法的一脈相承---Fillmore語言學理論的展望
格語法、框架語義學和構式語法層層遞進并逐步拓展和延伸。格語法有其時代環(huán)境和研究的局限,框架語義學的出現(xiàn)彌補其不足,并衍生出語義研究的新方向,框架語義學在語義上和應用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構式語法的出現(xiàn)對其進行拓寬和發(fā)展,從而更進一步的促進語言分析的深入。當然,構式語法也不是盡善盡美,它存在著理論上的可行性和全面性不足的問題,以及理論系統(tǒng)說明性較弱的問題,但相信這也不是Fillmore語言理論的終點,F(xiàn)ill-more理論本身也還在不斷發(fā)展中。
Fillmore在其最新著文F2008中提出過自己發(fā)展框架網(wǎng)絡的主要目的在于:
1.在詞語所引發(fā)的整體語義框架中描述詞項,并描述這些框架形式;2.定義每一個框架中對于整體理解所必須的框架元素;3.在一個大型的數(shù)據(jù)庫中摘錄出用于分析每一個目標詞匯項的例句;4.在萃取的句子中選擇典型的能夠覆蓋組合可能性范圍的樣例,并準備對句子進行分層注釋,這些分層注釋根據(jù)他們所表達的框架元素來被標注,就像支撐框架元素的詞組的最基本的句法性質一樣;5.展示詞匯條目的結果,以配價模式來總結句法、語義和組合功能性,并創(chuàng)建從這些模式到解釋句子的鏈接;6.定義一個“框架-框架關系”的網(wǎng)絡,并提供解釋圖表,這樣將可以展示一些框架是怎樣依賴于或怎樣詳細闡述另一些框架的。(F2008)這雖然是針對框架網(wǎng)絡而著,卻反映出Fillmore的理論要旨在于用形式解釋意義,用形式體現(xiàn)意義,把意義的形式表現(xiàn)公式化,用形式與意義相結合來對語言進行全面而普遍的解釋。
Fillmore在格語法、框架語義學和構式語法這三項理論的提出和研究過程中,經(jīng)歷了自身語言觀、哲學觀和研究方法的轉變,尤以格語法到框架語義學為轉折。筆者認為,這三項的理論是一脈相承的,它們有著共同的思想基礎,都有形式思想的背景,重視形式與意義之間的關系,強調公式化的思想。在共同的思想基礎上,F(xiàn)illmore的三項理論中,框架研究[4]是貫穿其中的隱線。如圖4所示,格語法衍生出格框架;框架語義學衍生出語義框架;構式語法衍生出構式框架,框架思想是貫穿三項理論的關鍵因素,與三項理論互相影響和作用。Fillmore在F2008文末提出一種新型的構式框架網(wǎng)絡“a construction-expanded FrameNet(構式擴展的框架網(wǎng)絡)”,可見,F(xiàn)illmore試圖將構式語法的研究成果加入到框架網(wǎng)絡工程中來,并將構式的理論擴展與框架語義學的理論相結合,從而完善整體框架網(wǎng)絡。筆者認為,F(xiàn)ill-more的三項理論是層層遞進、補充與發(fā)展的,可以將其整體結合起來,結合點正是擴展型的框架網(wǎng)絡。
Fillmore的框架網(wǎng)絡雖然是一個巨大的語言材料工程,但畢竟只是基于英語的語料庫,如果能夠以格語法理論為底層基礎,以框架語義學為理論架構,再以構式語法進行外圍補充,將其建設成一個在句法-語義-語用層面上對語言系統(tǒng)的全面體現(xiàn),那將是語言研究的巨大成就。
本文以Fillmore的基本理論為脈絡,介紹了其基本理論,厘清其理論之間的關系和內在邏輯,提出形式思想,關系思想和公式思想是其三項理論的共同思想基礎,而框架思想是貫穿Fillmore不同時期理論的關鍵因素。筆者希望能拋磚引玉,引起各位同仁的興趣,以使Fillmore相關理論的研究深入進行下去,并利用其理論指導更多的語言研究與實踐。
文中各小標題名稱的確定以及行文結構框架等方面得到博士導師華中師范大學劉永紅教授的悉心指導,在此特致謝忱。
【語言學家菲爾墨的三個理論探討】相關文章:
1.菲爾人格心理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