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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審美實踐與文學本體論的構建詳細內容
【摘 要 題】文論建設
【英文摘要】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literary ontology protrude the visual angle of "literature is human learning"Through the display of the contradiction procedure that deeply hides in man's natural character,literature greatly enriches man's spiritual world,strengthens man's consciousness,displays many possibilities for the richness and development of man's nature,thus proves the subject of "literature is human learning".From the understanding of deepest level,it may be considered that the subject is the literary ontology.Therefore,the reform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modern literary idea can not only stop the exploration of literary main body nature and literary value theory,they should be promote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literary ontology.
【關 鍵 詞】文學本體/生命本性/文學價值取向/人生觀念/文學的層次品位
Literary ontology/life natural character/direction of literary value/human life idea/the level grade of literature
【 正 文】
進入新世紀以來,人們在反思既往、探求未來發(fā)展中,既感受到20世紀歷史巨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又體察到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自身及人與人之間正面臨新的矛盾和沖突:一方面,人們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更重視科技的不斷發(fā)展,經(jīng)濟水準的不斷提高,物質條件的不斷改善;另一方面,人們也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更警惕人自身的物化、工具化、異己化,力求通過高揚人文理想,使人文精神與科學精神相礪相長,促進人超越異化而獲得全面發(fā)展。從而顯現(xiàn)了未來的變革不僅是物的變革,更是人的變革;人要有力地作用于社會變革,就須在變革中不斷完善自身。因此,人的全面發(fā)展問題,不但是人類文明發(fā)展的中心問題,也是當代文化(文論)建設的旨歸。
當代文學審美實踐越來越明晰地顯示了文學(文論)的變革、創(chuàng)新,始終與人的全面發(fā)展問題相伴隨、相融合的特點,進一步確證了《文學是人學》的命題,從最深層的意義來理解,可以認為是文學本體論的命題,即文學本體和人的生命本體相關聯(lián),應把文學放到人的生存發(fā)展的根基上,與人的自由解放聯(lián)系起來加以考察。那種回避人的問題的文論是膚淺的,而缺失文學維度的文論則是片面的。
一
文學與人的生命本性,與人的生存發(fā)展究竟具有怎樣的聯(lián)系和意義?或者說人究竟何以需要文學?這也許只有循著人的生命活動的本質特征去思考探求。
人的生命活動可以說有兩個基本指向。一是指向自我肯定和自我實現(xiàn);二是指向自我解放。
首先,人類最基本的活動是改造或創(chuàng)造對象世界,求得自身的生存與發(fā)展。無論主體自覺與否,這種生命活動本身就是人的本質力量的一種實現(xiàn)和確證。馬克思在《1844年經(jīng)濟學哲學手稿》中說:“實際創(chuàng)造一個對象世界,改造無機的自然界,這是人作為有意識的類的存在物的自我確證!庇捎谌耸怯幸庾R的,他不僅面對著一個外部客觀世界,而且還有一個自身的內部精神世界,因此人就不僅在現(xiàn)實中,而且要求在精神上肯定自身,F(xiàn)實的肯定方式是改造客觀世界的物質實踐活動,而精神肯定的方式則比較復雜,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文學藝術活動。馬克思說:“藝術創(chuàng)造和欣賞都是人類通過藝術品來能動的現(xiàn)實的復現(xiàn)自己,從而在創(chuàng)造的世界中直觀自身!(P125)這里指的就是人在精神上的自我肯定和確證。
人的本質力量特別是精神本質(比如某些復雜的意欲和情感),作為一種潛能,無不時時在追求著實現(xiàn)。尤其是當現(xiàn)實的實現(xiàn)遇到障礙時,便往往轉化為假想的亦即精神方式的實現(xiàn)。人類童年時期創(chuàng)造的文學藝術,如壁畫和神話,雖不無符咒意味,但主要還是表現(xiàn)某種當時無力實現(xiàn)的幻想,比如,把實際上還不能戰(zhàn)勝的野牛殺死,把干旱、洪澇等自然災害征服等等,這實質上是人類要求征服自然的意志愿望在想象中的實現(xiàn),是一種精神上的自我肯定。隨著人自身物質實踐能力的增強,想象也可以轉化為現(xiàn)實的創(chuàng)造,如飛天、奔月、遠渡重洋都已成了今日的現(xiàn)實。這樣,能夠在現(xiàn)實中得到肯定和實現(xiàn)的東西一般說來就不再需要在想象中尋求實現(xiàn)和肯定了。所以馬克思說,任何神話都在想象里并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隨著這些自然力的實際上被支配,神話就消失了。
從人類的發(fā)展趨向來說,一方面,隨著人類物質能力的不斷發(fā)展,就可以更有效地改造和創(chuàng)造對象世界,使自己的某些愿望需求在愈來愈大的程度上得到滿足,使自身的某些本質力量得到現(xiàn)實的肯定和實現(xiàn)。與之相應的另一方面是人的精神世界、精神本質也會隨之不斷發(fā)展和豐富,如果說人們在改造客觀世界方面無限可為,而精神上的某些追求如人類相互間的愛與理解,社會生活的合理,愛情的甜美豐富等,卻也許難以完全在現(xiàn)實中得到實現(xiàn)和肯定,或者說它們具有永遠不可窮盡的內涵。因此人類就不僅永遠需要在現(xiàn)實中實現(xiàn)和肯定自己,而且也永遠需要在精神上實現(xiàn)和肯定自己。這也許是文學藝術作為人的精神本質自我實現(xiàn)和肯定的一種方式,將和人類共存下去的一個方面的理由和根據(jù)。
其次,人的生命活動不僅追求自我肯定和實現(xiàn),往前推進一步,他還追求自我解放和超越。文學藝術活動作為人的自由自覺生命活動的一種方式,也就不僅與人的自我實現(xiàn)自我肯定的要求相聯(lián)系,而且在更深刻的層次上和人的自我解放和超越的追求相聯(lián)系,從而展開和生成著它多方面的豐富本質。
人的解放包含著互相聯(lián)系著的兩個方面,即自我精神上的解放和人的現(xiàn)實解放。文學藝術活動作為一種精神領域的活動,當然首先和人的精神解放相聯(lián)系并顯示自己的意義。人是惟一有精神的存在物,而人的精神往往比肉體更容易受到傷害,在人們的現(xiàn)實生存中,被壓迫的地位處境,自由生存權利的被剝奪,還有生活中遭遇到的各種挫折打擊,都會帶來精神上的痛苦、煩惱、苦悶、壓抑,或者導致精神的麻木,靈魂的扭曲,主體意識的失落等等,使人的精神被嚴重束縛,甚至成為精神變態(tài)的人。這種精神上的壓迫狀態(tài)往往會生發(fā)出一種內驅力,尋求自我精神的解脫或解放。這種自我精神的解脫或解放,可以有兩種最主要的方式或途徑,這就是宗教和文學藝術。宗教給人送來上帝的關懷或天國的幸福,使人的精神得到撫慰,這是一種外力的拯救;文學藝術活動則使人在自己創(chuàng)造的審美想象的世界中得到精神的寄托,這是一種自身的超越和解放。由于這種自覺的超越和解放,就有可能使人的精神本質得到復歸,被束縛的精神力量得到釋放,使主體意識得以喚醒,而這正是爭取人的現(xiàn)實解放的必要前提。
毫無疑問,任何精神解放都只具有相對的意義,都不能代替現(xiàn)實的解放。馬克思曾深刻指出,解放是一種歷史活動,而不是思想活動。只有在現(xiàn)實世界中并使用現(xiàn)實的手段才能實現(xiàn)真正的解放。不從現(xiàn)實中獲得解放,精神上也不可能最終得到解放,因此人的精神解放和現(xiàn)實解放總是相聯(lián)系的。文學藝術活動雖然直接與人的精神解放相關,但由于人的精神解放畢竟要導向現(xiàn)實解放,因此文學藝術活動也必然要指向現(xiàn)實,與人們爭取現(xiàn)實解放的活動相聯(lián)系。
正如馬克思所說,人的活動一開始總是從個人出發(fā)的,人的解放也往往總是從爭取個人的解放開始的。然而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任何個體都不是孤立存在,而是處在復雜的現(xiàn)實關系之中的。因此,個體解放雖然具有某種相對獨立的意義,但在根本上又都只能是社會解放,都只有通過改造社會,改造現(xiàn)存關系才有可能實現(xiàn)。而要改造現(xiàn)實社會關系,就不是靠某一個體,而要靠一個社會群體協(xié)調努力才能奏效。這樣,個體解放就和群體解放,和整個社會的解放聯(lián)系在一起了。文學藝術活動雖然從它的本性而言是一種個人的活動,但是當個人的生命活動指向爭取自身的現(xiàn)實解放從而與群眾的社會活動相聯(lián)系的時候,也就自然而然會超出個人狹隘的自我實現(xiàn)、自我解放的意義,就會指向對社會生活的參與,對現(xiàn)存關系的揭示批判,對社會變革和人的解放的思考等等,這樣個人創(chuàng)造的文學就具有了普遍的社會意義,具有了社會意識形態(tài)的特性,對于它的創(chuàng)造者來說就帶來了一個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的問題。文學藝術活動這種由個體意義向社會意義的衍化,顯然不能認為是它的本性的異化,而恰恰是它的本性的一種合乎邏輯的自然延伸和展開,因為它是和人的生命活動的展開,和人的自我解放追求相一致的,是一種更高層次的自我實現(xiàn)。當然,對于文學藝術的創(chuàng)造者來說,個人精神上的自我實現(xiàn)、自我解放與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之間確實有一個如何統(tǒng)一和契合的問題,而這則與創(chuàng)造者的主體自覺意識相關。
人的生命活動是一個無限的過程,人的解放也具有無限的內涵。馬克思曾經(jīng)強調,所謂人的解放,是意味著“一切屬人的感覺和特性的徹底解放”。這就不僅包括人的現(xiàn)實解放,即改造不合理的現(xiàn)實社會關系,使人獲得生存自由,甚至也不只限于擺脫精神上的束縛壓抑,而且也包含著使人的一切精神感覺、精神特性的徹底解放和自由發(fā)展,比如耳朵成為音樂的耳朵,眼睛成為形式美的眼睛等等,這樣,人才真正實現(xiàn)“以全部感覺在對象世界中肯定自己”。文學藝術活動作為人的自我肯定,自我實現(xiàn),自我解放的一種方式,就不僅對一定歷史范疇內人的現(xiàn)實解放和精神解放具有特殊意義,而且在人的一切屬人的感覺和特性的徹底解放,即人的自由全面發(fā)展中無限可為。而這也許是文學藝術活動具有永存的意義和無限發(fā)展可能的又一個方面的理由和根據(jù)。
文學活動既然是人的自由自覺生命活動的一種實現(xiàn)方式,那么人們的文學觀念就在根本上與他們的人生觀念相通,或者更確切地說,人們的人生觀念往往決定著他們的文學觀念。
有史以來的人生觀念雖然千差萬別,但總的說來大概有兩種主要取向,即“兼濟”與“獨善”,或者叫“兼濟人格”和“獨善人格”。所謂“兼濟人格”,其人生指向是心懷天下,面向社會,改造現(xiàn)實,解放大眾,而自身價值的實現(xiàn)就體現(xiàn)在改造社會解放大眾的事業(yè)上,自身的解放也包含在群體的解放之中。“獨善人格”的人生指向則是面向自我,追求自我個性的解放,自我價值的實現(xiàn),自我人格的完善。在生活實踐中,對于不同的個體來說,有的也許偏于強調“兼濟”,有的也許偏于追求“獨善”,有的也許是兩者復雜交織互相轉化,形成了人們人生活動的千差萬別。
和人生觀念的這兩種主要取向聯(lián)系,在文學觀念上也同樣存在著這樣兩種指向,即“為社會人生而藝術”和“為藝術而藝術”。前者主要指向參預現(xiàn)實變革和大眾解放,后者主要指向追求自我肯定、自我實現(xiàn)和自我完善。從整個文學史和文論史的發(fā)展看,可以大致分辨得出這樣兩種主要傾向和潮流;而從具體作家的創(chuàng)作和理論主張來說,則同樣存在種種復雜情況:有的偏于強調為社會人生,干預生活,參與變革;有的偏于追求自我表現(xiàn);有的則二者兼取,在不同的條件下有不同的側重。正是由于人們在人生觀念及其文學觀念的指向上存在這些差別,因此帶來了文學創(chuàng)作上的種種復雜現(xiàn)象以及文學基本觀點上的幾乎無盡無休而又難分高下的爭論。
總之,關于文學本體論的思考,使人們知道文學活動是和人的生命活動相一致的,一定的文學觀念并不是人們隨意杜撰和隨便選擇的,而是和人們的人生觀念相關聯(lián)的。在實踐中,根據(jù)一定的主體性條件又往往會引出不同的價值取向,這樣,文學觀念就實際上一方面聯(lián)系著文學主體論,另一方面聯(lián)系著文學價值論。因此,由文學本體論的思考就還要分別推及對文學主體論和文學價值論的進一步認識。
二
文學主體性是和人生觀念相聯(lián)系,和人的實踐活動相統(tǒng)一的。因此,考察文學主體性還應當從現(xiàn)實主體性入手。
主體性是人在一切活動中作為主體所具有的特性。人類一切活動的實質是人自身的生命活動,那么,主體性具體說來就是人在自己生命活動(包括現(xiàn)實活動和精神活動)中所具有的自由自覺的特性。所謂自由,指人的活動不聽命于任何外部力量,而是根源于主體的自由意志,是自發(fā)的;所謂自覺指人對自己的活動及其目的意義有著清醒充分的意識,而不是盲目依從的,這種主體的自覺意識就是主體意識。人在現(xiàn)實中的主體意識指人能夠意識到自身在現(xiàn)實中是怎樣的和應該是怎樣的。人是有意識的存在物,他不僅能夠認識外部世界,更重要的還在于具有自我主體意識。從人類史的角度看,人類意識的發(fā)展,人的自我意識、主體意識的萌發(fā)經(jīng)歷了相當漫長的過程,然而只是到了人們逐漸具有了一些自我主體意識的時候,人的生命活動,包括對自我實現(xiàn)自我解放的追求,才逐漸變得自覺起來。不過從個體方面看,情形又顯得復雜得多,就是說現(xiàn)實生活中每一個體是否具有自我主體意識或這種意識的程度如何往往是千差萬別的,因而也就帶來了人們生命活動和人生追求上自覺程度的差別。
人的主體意識往往首先表現(xiàn)為個體意識,因為人的存在首先是個體的存在。通常所謂人的發(fā)現(xiàn)、人的覺醒也總是從個體意識的覺醒開始的。人的主體意識雖然首先表現(xiàn)為個體意識,但并不僅僅具有孤立的個體意義,因為任何個體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社會關系的總和,是處在復雜的群體關系之中。因此,所謂意識到自我是怎樣的和應該是怎樣的就包含著意識到自己所處的現(xiàn)實關系是怎樣的以及合理的社會關系應該是怎樣的。這樣,對于一個個體來說他就首先在自己的意識中將自我的存在和他人、群體的存在聯(lián)系起來,同時也將自我的生存發(fā)展要求與群體的生存發(fā)展要求統(tǒng)一起來,并進而在實踐上使自我個性解放與群體社會解放相協(xié)調,只有在這種個體意識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凝聚成民族主體性,形成民族解放的浪潮。如果個體意識僅僅只局限在意識到個體的自我人生價值,孤立地追求個體的自我實現(xiàn)、自我解放,那就有可能導向“自我中心主義”,并且最終也許會因為孤立的自我實現(xiàn)自我解放的實際上難以實現(xiàn)而使這種個體意識在悲觀中重新歸于沉落。當然這里并不否認個體意識和個性解放本身的相對獨立意義,比如在封建專制極權統(tǒng)治壓抑和否定個體、個性的條件下,個體意識的覺醒和強化,個性解放的追求都是對不符合人性的現(xiàn)實的直接反抗,是人的解放的一種形式,但它終歸要匯入民族社會解放的潮流,否則仍將走向自我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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