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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神仙傳》神學位格的現(xiàn)象學分析
【提要】一切形式的“神仙傳”,與諸如“史實”、“解釋”、“想象”之類的東西無關(guān),而是“信仰”開啟自身、顯示自身以及守護自身的一種基本生存方式。此乃所有神仙“傳”之為“神仙”傳的本質(zhì)。由于葛洪的《神仙傳》已經(jīng)奠基在《抱樸子·內(nèi)篇》所建構(gòu)起來的神學境域之中,而且即便從具體的“神仙形象”來看,我們也可以毫不夸張地說:葛洪的《神仙傳》不僅意味著神仙信仰之傳遞本身,而且贏獲了道教史上第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神學位格”。【關(guān)鍵詞】神仙傳|神學|位格
APhenomenologicalAnalysisoftheologicalperson
InGeHong’s‘theImmortalityLegend’
Abstract:All‘theImmortalityLegends’,havenorelationswithsuchas‘historicity’,‘explanation’and‘fancy’,areakindoforiginalexistingwayinwhichbeliefopensitself,showsitselfandguardsitself.ThisistheessencethatmakesalltheImmortality‘Legends’be‘theImmortality’Legends.Because‘theImmortalityLegend’hasbefoundedonthetheologicalhorizonconstructedby‘BAOPUZIinnerarticles’,andeventhoughregardingthematterfromtheconcrete‘immortalimage’,wecansaywithouttheslightestexaggeration:GeHong’s‘theImmortalityLegend’notonlymeansthetransmittingoftheImmortalityBelief,butalsogainsinthestrictsensethefirst‘theologicalperson’intheChineseTaoistichistory.
Keywords:ImmortalityLegendTheologyPerson
一個理想完美的神學形態(tài),尤其是獨具明顯的人-神二重性的道教神仙信仰神學形態(tài),不應也不會滿足于諸如“玄一之道”之論證和“神仙實有”之辯護這樣的略顯抽象的神學實現(xiàn)方式。必須要有一種更通俗因而更富信仰召喚力的神學實現(xiàn)方式。在中國道教史上,這便是“神仙傳”的實現(xiàn)方式。中國道教經(jīng)過了《抱樸子內(nèi)篇》的神學建構(gòu),“神仙傳”的出場不過是一個或遲或早的事情。
我們知道,最早的神仙傳是西漢末劉向的《列仙傳》。按本文的觀點,葛洪建立起了中國道教神仙信仰的“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神學形態(tài)。那么,又怎樣解釋在時間上先于葛洪《神仙傳》且同為“神仙傳”的《列仙傳》以及兩傳之間的關(guān)系呢?
葛洪在其《神仙傳·原序》中寫道:“余今復抄集古之仙者,見于仙經(jīng)服食方及百家之書,先師所說,耆儒所論,以為十卷,以傳知真識遠之士。其系俗之徒思不經(jīng)微者,亦不強以示之矣。則知劉向所述,殊甚簡要,美事不舉。此傳雖深妙奇異,不可盡載,猶存大體。偶謂有愈于向,多所遺棄也。”[①]劉向的《列仙傳》雖然“深妙奇異”,但也“不可盡載”矣;而葛洪自己的《神仙傳》雖“多所遺棄也”,然仍“偶謂有愈于向”矣。葛洪憑什么這樣說?換句話說,如果《神仙傳》“愈于”《列仙傳》,那么這是如何發(fā)生的?
《說文解字》云:“傳,遽也。從人,專聲”。本義為驛站,驛舍,演伸為1、“記載事件或個人生平事跡的文字、傳記”;2、“以描述人物故事為中心的文學作品”;3、“解釋經(jīng)文的著作”等等(《漢字源流字典》)。顯然,在1、2和3的意義域內(nèi),《神仙傳》和《列仙傳》均不具有任何可能的優(yōu)先性,因為兩者都與嚴格意義上的“歷史傳記”、“文學作品”和“解經(jīng)著作”本質(zhì)上沒有關(guān)系。也就是說,作為“歷史傳記”、“解經(jīng)著作”和“文學作品”,《神仙傳》和《列仙傳》兩者沒有哪一個可能比另一個更“真實”,更“準確”,或者更富有“想象力”,因為兩者實質(zhì)上均與“事實”以及“想象”無關(guān)。既然如此,葛洪以及“我們”怎么能說《神仙傳》“愈于”或者“不愈于”《列仙傳》呢?所謂的“愈于”究竟說的什么或者究竟可能說什么?
《神仙傳》和《列仙傳》都是“傳”,但卻與“事實性”(歷史性和準確性)和“想象力”(文學性)沒有任何關(guān)系。然而,這是否意味著,一切神仙傳根本就不是什么“傳”呢?不。就傳之“本義”而言,一切神仙傳都是“名副其實”的。傳者,遽也;遽者,傳遞信息之快速驛車也。作為驛車也好,作為驛站或驛舍也罷,傳之為傳的關(guān)鍵在于“傳遞信息”矣。因此,就其“本義”而言,所有的神仙傳均是不折不扣的“傳”,盡管與歷史傳記之類的“傳”大相徑庭。
接下來必須追問的是,作為傳,神仙傳到底傳遞著什么信息呢?“信仰”的信息,更精確點說,作為信息的信仰本身。作為驛車、驛站或驛舍,神仙傳乃信仰的棲居之所,乃信仰傳遞自身、顯示自身以及守護自身的基本方式。所以,一切形式的“神仙傳”,都是信仰成其為信仰的自身開啟方式,是信仰之為信仰的生存性簽名。此乃一切神仙“傳”之為“神仙”傳的本質(zhì)。
現(xiàn)在我們可以進入“《神仙傳》‘愈于’《列仙傳》”的了!渡裣蓚鳌贰坝凇薄读邢蓚鳌穯?無論是或者不是,都不是也不能是在上述1、2、3的意義層面上講的。當然了,這并不排斥在《神仙傳》和《列仙傳》中可以有1、2、3意義層面的問題,就是說,我們完全可以把《神仙傳》和《列仙傳》“當作”有關(guān)歷史的“事實”或某種“文學作品”來閱讀和[②]。但是神仙傳之為“神仙”傳,確切地說,作為“事情本身”的神仙-傳,本質(zhì)上便不是諸如“史實”之類的事情,而是信仰傳遞之實事,信仰生存之實事。因此,無論《神仙傳》“愈于”抑或“不愈于”《列仙傳》,均只能是發(fā)生在“信仰”的維度上。
作為信仰之傳遞或信仰性生存本身,《神仙傳》“愈于”《列仙傳》嗎?就記載的神仙數(shù)量來看,《列仙傳》內(nèi)載自上古三代到秦漢七十位神仙的事跡,而《神仙傳》共搜集大約八十多位神仙之傳;[③]從《神仙傳》記載的神仙“姓名”來看,只有“容成公”和“彭祖”與《列仙傳》重復,彭祖條《神仙傳》的文字更多,容成公條《列仙傳》的記述更多;其余諸條由于說的是不同的神仙,恐怕只能說是“各有千秋”。因此,《神仙傳》與《列仙傳》相比,其唯一可能的優(yōu)勢就是它比后者多出了十多條。但是不言而喻的是,“多”只是單純“量”的規(guī)定,而“愈”本質(zhì)上乃“質(zhì)”的或“深度”的規(guī)定,也就是說,《神仙傳》單純的“多”并不能擔保它就必然“愈于”《列仙傳》。
于是,如果《神仙傳》愈于《列仙傳》,那就只能是因為它的“”。然而,就兩傳體現(xiàn)出的具體神仙方術(shù)內(nèi)容而言,這樣的結(jié)論似乎仍顯得勉強。漢魏時期盛行的各種養(yǎng)生術(shù)、變化術(shù)和預測術(shù),在《列仙傳》中基本上都有。《列仙傳》中的神仙大多稟有種種服食術(shù),其中服食各種植物者最多,餌丹者較少。如赤將子輿“不食五谷,而啖百草花”;關(guān)令尹與老子“服苣勝實”;彭祖“常食桂芝”;范蠡“好服桂、飲水”;山圖“服地黃、當歸、羌活、獨活、苦參散”;文賓“服菊花、地膚、桑上寄生、松子,以取益氣”;赤松子“服水玉以教神農(nóng)”;任光“善餌丹”;赤須子“好食松食、天門冬、石脂”;赤斧“能作水汞煉丹,與硝石服之”,等等。在《列仙傳》涉及的養(yǎng)生術(shù)中,還包括各種房中術(shù)和行氣術(shù),房中術(shù)如說老子“貴接而不施”;涓子“好餌術(shù),接食其精”;女丸“遇仙人過其家飲酒,以素書五卷為質(zhì)。丸開視其書,乃養(yǎng)性交接之術(shù)。丸私寫其文要,更設房室,納諸年少,飲美酒,與止宿,行文書之法。如此三十年,顏色更如二十”云云。行氣術(shù)如說容成公“能善補導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養(yǎng)氣者也”;彭祖“善導引行氣”;邛疏“能行氣煉形”等等。另外,《列仙傳》中也記載了各種各樣的變化術(shù)和預測術(shù),前者如飛升術(shù)(赤松子、寧封子、赤將子輿、黃帝、馬丹、女丸等),耐火術(shù)(赤松子、寧封子等),隱遁術(shù)(方回),呼風喚雨術(shù)(赤松子、涓子等),入水術(shù)(琴高、嘯父),尸解術(shù)(黃帝、呂尚)、水解術(shù)(琴高、騎龍鳴)等等;后者如占卜術(shù)(呼子先),望氣術(shù)(關(guān)令尹)等等。[④]
毫無疑問,與《列仙傳》相比,《神仙傳》所述及的神仙方術(shù),在內(nèi)容上更加全面系統(tǒng),更加具體深入。作為后起的同類著作,《神仙傳》不僅涵蓋了《列仙傳》的內(nèi)容,而且在各種服食術(shù)中凸現(xiàn)金丹的至尊地位[⑤],并將神仙術(shù)的范圍從服丹、服藥、內(nèi)修、房中推擴至積善、忠孝、仁信等等日常生活領(lǐng)域。但是倘若僅此而已,我們恐怕仍難以從“質(zhì)”上說“《神仙傳》愈于《列仙傳》”,因為所謂“更加全面系統(tǒng)”、“更加具體深入”云云,本質(zhì)上仍不過是一種“量”的差異。這意味著,如果《神仙傳》確實“愈于”《列仙傳》的話,它就必須擁有一種與《列仙傳》相比的新“質(zhì)”!渡裣蓚鳌返拇_贏獲了這種新質(zhì),這就是“神學的位格”(theologicalperson)。
如上所述,神仙傳之為神仙傳,與諸如“史實”、“解釋”、“想象”之類的規(guī)定無關(guān),而是信仰的傳遞本身,即信仰性生存本身的出場。作為信仰的簽名,《神仙傳》與《列仙傳》是同類的,同家族的,沒有區(qū)別的。既然是“傳”,就必須是“記載”或者“貌似記載”,故而兩傳的神仙都有名有姓,有事有跡,甚至不惜直接坐實為歷史人物,從而分享歷史的“實在性”。然作為“神仙”傳,其一切記載“本質(zhì)”上都是“信仰的”,也就是說,一切神仙傳實質(zhì)上就是朝向神仙的信仰性生存的現(xiàn)-象本身。作為這樣的信仰現(xiàn)象,《神仙傳》和《列仙傳》都朝向五花八門的“奇跡”;而這些無論是來自寓言和傳說,還是源出于歷史人物的神跡仙跡,無所謂“真實”抑或“不真實”、“夸張”抑或“不夸張”的問題,毋寧說,它們無非是在為神仙信仰的開啟、構(gòu)建和成形“出一分力”。[⑥]就此而論,《神仙傳》并不“愈于”《列仙傳》,因為它們都不過是在為神仙信仰狀態(tài)本身之形成“出一分力”,盡管前者比后者更全面系統(tǒng)和具體深入。然而,《神仙傳》和《列仙傳》雖然本質(zhì)上都是神仙信仰的意向本身,但這種信仰意向的“給予方式”是不同的:前者以“神學的”方式給出自身,而后者則不過是在“直接的信仰”中給出自身,尚未抵達實質(zhì)性的“神學的”層面。正是在這種神仙信仰的不同給予方式上,《神仙傳》才愈于亦即才可能愈于《列仙傳》。
七十條“列仙傳”基本上是寓言和人物傳說的匯編,其作為神仙信仰,乃是由這種匯編本身直接給予的,因而各條各傳幾乎都談不上真正的“神學”境域。唯一有點意味的是其“贊”詞。然縱觀整個贊詞,實際上只是分享了《易》道的光輝,并未構(gòu)成真正的“神學信仰”。當然不可否認,贊詞中借涓子之口的關(guān)于世有神仙以及其論證,[⑦]對葛洪的《抱樸子內(nèi)篇》和《神仙傳》有著明顯的。但影響歸影響,《列仙傳》作為一個整體尚未形成真正的神學位格,卻是同樣無法否認的。
相比之下,我們可以毫不夸張地說,《神仙傳》之所以從根本上“愈于”《列仙傳》,乃是因為它已經(jīng)擁有了中國道教史上第一個實質(zhì)性的“神學位格”!渡裣蓚鳌ぴ颉氛f:“洪著《內(nèi)篇》,論神仙之事,凡二十卷”。這意味著,《神仙傳》晚于《抱樸子內(nèi)篇》;[⑧]而這個“晚于”又必定進而意味著,《神仙傳》始終已經(jīng)置身于《內(nèi)篇》所開啟的神學境域的籠罩之中,或者說,《內(nèi)篇》所抵達的神學境域始終統(tǒng)攝著和環(huán)繞著《神仙傳》。盡管《神仙傳》中也有很多類似《列仙傳》那樣的寓言和傳說的“匯編”,但好些仙傳明顯攜帶著《內(nèi)篇》深刻的“神學”烙印,如廣成子(“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極,昏昏默默;無視無聽,報神以靜,形將自正;必靜必清,無勞爾形,無搖爾精,乃可長生”)、若士(“此猶光乎日月,而載乎列星,比夫不名之地猶窔奧也”)、彭祖(“其性沈重,終日不自言有道,亦不作詭惑變化鬼怪之事,窈然無為”云云)、魏伯陽(“其說如是解釋《周易》,其實假借爻象以論作丹之意。而儒者不知神仙之事,多作陰陽注之,殊失其奧旨矣”)、陳安世(“夫道尊德貴,不在年齒。父母生我,然非師則莫能使我長生也,先聞道者則為師矣”)、天門子(“陽生立于寅,純木之精;陰生立于申,純金之精······我行青龍,彼行白虎;彼前朱雀,我后玄武,不死之道也”)、北極子(“治身之道,愛神為寶;養(yǎng)性之術(shù),死入生出;常能行之,與天相畢”)、陰長生(“故不得仙者,亦安知天下山林間有學道得仙者耶······而俗民謂為不然,以己所不聞,則謂無有,不亦悲哉”)等等,等等。顯而易見,倘若沒有《內(nèi)篇》的“神學”醞釀、開啟、鋪墊和環(huán)繞,上述這些“理論性”的說法是很難在“神仙傳”中“順理成章”的。
因此,雖然都是作為信仰之傳遞的“神仙傳”,葛洪的《神仙傳》卻已然形成了在《列仙傳》那里尚付闕如的“神學位格”。其所以如此,不僅因為《神仙傳》始終已經(jīng)奠基在由《內(nèi)篇》的“神學意向”和“神學辯護”所構(gòu)建起來的神學境域之中,而且即使從具體的“神仙形象”來看,其神學位格也是一目了然的。下面我們以兩傳唯一重復的“容成公”和“彭祖”二仙為例,對《神仙傳》中“神仙形象”的神學位格作一簡要。
對于容成公,《神仙傳》只有一句話:“容成公,行玄素之道,延壽無極!睂Ρ戎拢读邢蓚鳌返娜莩晒m也簡單,但顯得要具體得多:“容成公者,自稱黃帝師。見于周穆王。能善補導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養(yǎng)氣者也。白發(fā)更黑,齒落更生。事與老子同,亦云老子師也”。[⑨]按常理講,《神仙傳》作為后起的著述,應比《列仙傳》更具體才合理。[⑩]但讓人驚訝的是,事實剛好相反。在“知道”《列仙傳》的容成公條的情況下,葛洪斷然舍去了諸如“黃帝師”、“見于周穆王”、“白發(fā)更黑,齒落更生。事與老子同,亦云老子師也”等“記載”。為什么?這些被刪去的規(guī)定固然使容成公的“神仙形象”更具體豐滿,但對于容成公的神學位格來說,所謂“黃帝師”、“老子師”、“見于周穆王”之類的規(guī)定,并沒有什么實質(zhì)性的增加。作為一個神仙信仰的“神學位格”,容成公本質(zhì)上只是:行玄素之道,延壽無極。如此而已矣。其余的派生規(guī)定從某種意義上說均是“干擾信息”。
然而,葛洪并不一般地排斥對神仙作更加具體生動的描述,而且其《神仙傳》中也確實有很多并不亞于《列仙傳》的類似“記載”。但他對“容成公”為何如此苛刻?《內(nèi)篇·微旨》說:“又患好事之徒,各仗其所長,知玄素之術(shù)者,則曰唯房中之術(shù),可以度世矣······學道之不成就,由乎偏枯之若此也”;“或曰:‘聞房中之事,能盡其道者,可單行致神仙,并可以移災解罪,轉(zhuǎn)禍為福,居官高遷,商賈倍利,信乎?’抱樸子曰:‘此皆巫書妖妄過差之言······夫陰陽之術(shù),高可以治小疾,次可以免虛耗而已。其理自有極,安能致神仙而卻禍致福乎?’”[11]從根本上講,這便是葛洪對容成公“苛刻”的神學原因。
“容成公”是誰?若就道教的神學視域上看,無論歷史上是否確有一個叫容成公的人,“容成公”都不是“人”,因而也不是任何專用“人名”!叭莩晒笔且粋神-仙。作為對這個神仙的命名,“容成公”實質(zhì)上始終是神仙信仰本身的簽名,就是說始終是在神仙信仰本身之中被給予的。不僅如此。在葛洪的《神仙傳》中,“容成公”進而更是道教的“神學-信仰”的簽名。而作為這樣的神學位格或“神學人”(theologicalperson),“容成公”這個仙名不管附加得有多少看起來很“實在”的歷史記載,然它作為神學信仰的直接簽名,本質(zhì)上與象“黃帝師”、“老子師”、“見于周穆王”之類的東西無關(guān)。換句話說,作為神仙信仰的神學簽名,容成公之成其為容成公,意味著而且僅僅意味著:房中術(shù)。而在葛洪的神學信仰體系中,房中術(shù)固然也是修仙術(shù)之一,然卻只是“高可以治小疾,次可以免虛耗”的輔助性方術(shù)而已。所以,作為神仙傳的容成公傳,說到底不過是“傳”出了容成公赤裸著的神學位格:容成公者,行玄素之道,延壽無極而已矣。
與容成公的情況相反,“彭祖”條《列仙傳》粗略,而《神仙傳》則要周詳?shù)枚。即便就《神仙傳》自己的八十多傳相互來比,彭祖(zhèn)髂苏俊渡裣蓚鳌分凶钬S富的,甚至花在彭祖條上的“字數(shù)”也是全傳中最多的。
《列仙傳》中的彭祖,除了簡單的“生平”介紹之外,其傳遞出的實質(zhì)性的“信仰信息”不過是:“歷夏至殷末八百余歲,常食桂芝,善導引行氣。歷陽有彭祖室,前世禱請風雨,莫不輒應······云后升仙而去”。[12]在此寥寥數(shù)語中,若再括去“八百余歲”、“禱請風雨,莫不輒應”和“升仙而去”這些幾乎所有神仙信仰“傳”中都稟有的一般性的柔性境域,其相對剛性的信仰性信息便只剩下:“常食桂芝,善導引行氣”。如果我們問:彭祖是誰?那么,即使我們照單全收《列仙傳》的完全沒有“道理”可講的彭祖,作為信仰現(xiàn)-象的彭祖或者說彭祖的“信仰形象”,所給予我們的信仰廣度和深度,是非常有限的,更遑論什么“神學位格”了。
《神仙傳》承繼了《列仙傳》關(guān)于彭祖的“生平”和其全部信仰性信息,還增加了一些“生平事跡”以及更具體的信仰形象之“描述”。[13]然而,《神仙傳》中的彭祖遠不單單是八十多位神仙中的一個普通角色。他滔滔不絕,談鋒縱橫,在眾神仙中儼然一個激揚文字,指點江山的神學家。在回答一少年得道的采女有關(guān)“延年益壽之法”時,彭祖說:“欲舉形登天,上補仙官者,當用金丹,此元君太一所服,白日升天也。然此道至大,非君王所為。其次當愛精養(yǎng)神,服餌至藥,可以長生,但不能役使鬼神,乘虛飛行耳。不知交接之道,雖服藥無益也。采女能養(yǎng)陰陽者也,陰陽之意可推而得,但不思之耳,何足枉問耶······今大宛山中,有青精先生者,傳言千歲,色如童子,行步一日三百里,能終歲不食,亦能一日九餐,真可問也。”采女曰:“敢問青精先生所謂何仙人也?”彭祖曰:“得道者耳,非仙人也。仙人者,或竦身入云,無翅而飛;或駕龍乘云,上造太階;或化為鳥獸,浮游青云;或潛行江海,翱翔名山;或食元氣,或茹芝草;或出入人間,則不可識;或隱其身草野之間,面生異骨,體有奇毛,戀好深僻,不交流俗”;“人之受氣,雖不知方術(shù),但養(yǎng)之得宜,當至百二十歲,不及此者,皆傷之也。小復曉道,可得二百四十歲;能加之,可至四百八十歲;盡其理者,可以不死,但不成仙人耳”;“天地晝離而夜合,一歲三百六十交,而精氣和合者有四,故能生育萬物,不知窮極,人能則之,可以長存。次有服氣得其道,則邪氣不得入,治身之本要也。其余吐納導引之術(shù),及念體中萬神,有含影守形之事,一千七百余條。及四時首向,責己謝過,臥起早晏之法,皆非真道,可以教初學者,以正其心耳”;“愛精養(yǎng)體,服氣煉形,萬神自守。其不然者,則榮衛(wèi)枯瘁,萬神自逝,非思念所留者也。愚人為道,不務其本,而逐其末,告以至言,又不能信”等等,等等。
眾所周知,彭祖歷來被傳為“房中之祖”!渡裣蓚鳌分械呐碜骐m然也談房中(所謂“不知交接之道,雖服藥無益也”;“男女相成,猶天地相生也”;“人失交接之道,故有殘折之期”云云),但卻不僅強調(diào)“陰陽之意可推而得,但不思之耳,何足枉問耶”,更為重要的是,《神仙傳》中的彭祖宣布“舉形登天”、“愛精養(yǎng)神”、“交接之道”之等級;定義“得道者”與“仙人者”之區(qū)別;界劃“為道”之本末;甚至鉚定各方術(shù)與得壽多少之具體勾連。這樣的一個大講延年益壽以及得道成仙之“道理”的彭祖,分明已不僅僅是一個普通的神仙信仰的“迷信者”或信仰者,而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神仙信仰的“神學家”。換句話說,《神仙傳》所給予的,乃是一個擁有鮮明神學位格的“彭祖”。如果說,《神仙傳》中容成公的神學位格是赤裸著的,那么,彭祖的神學位格便是衣衫齊備,內(nèi)外兼顧和完整豐滿的。[14]
通過上述分析,似乎可以一言以蔽之:由于在《神仙傳》那里已然聚形成了一個在《列仙傳》那里尚未成形的神學位格,所以葛洪以及我們都有足夠的理由說:《神仙傳》確實是“愈于”《列仙傳》的。
[①]葛洪《神仙傳》《道藏》未收,現(xiàn)存《神仙傳》10卷收于《四庫全書》(而此10卷本主要是根《太平廣記》、《漢魏叢書》等重新輯錄而成),《云笈七簽》收有部分《神仙傳》。本文《神仙傳》引文源自《四庫全書》,如引《云笈七簽》,另以腳注注之。
[②]在《列仙傳》和《神仙傳》具體中,除了取之于寓言和民間傳說之外,有些“神仙”直接取之于人物,如廣成子、老子、關(guān)令尹、彭祖、范蠡、河上公、劉安、劉根、李少君、東方朔、張道陵、葛玄、左慈、封君達等等。由于這些歷史人物在正史里均有記載(如《史記》、《漢書》、《后漢書·方術(shù)傳》等等),故而便可以作比較、考證以判定其“真?zhèn)巍薄2粌H如此,有的作為“神仙”的歷史人物,比如《周易參同契》的作者魏伯陽,正史中沒有記載,而葛洪的《神仙傳》卻保留了魏伯陽其人其書的基本內(nèi)容,被公認為早期道教史和史的重要史料。而對于那些源于純粹的“神話-傳說”而杜撰的神仙,則可以將之作為“我國文學寶庫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而“在鋼筋水泥的叢林里”去贏獲“一種平衡劑”(干春松著:《神仙傳》引言,第9頁,后記,第410頁,出版社,1998)
[③]《正統(tǒng)道藏》本所收的“列仙傳”為七十位,而葛洪《神仙傳·序》說是七十一位:“昔秦大夫阮倉,所記有數(shù)百人,劉向所撰,又七十一人”!端膸烊珪繁臼铡吧裣蓚鳌81位,如加上《云笈七簽》本的額外所收,則為85位。
[④]參見《道藏》第5冊第64-76頁。
[⑤]葛洪借彭祖的口說:“‘欲舉形登天,上補仙官者,當用金丹,此元君太一所服,白日升天也’。然此道至大,非君王所為”;借陰長生的口說:“不死之道,要在神丹。行氣導引,俯仰屈伸,服食草木,可得少延,不能度世,以至天仙。子欲聞道,此是要言······能知神丹,久視長存”等等。
[⑥]正如海德格爾所說:“不僅僅因為神學使信仰及其所信仰的東西成為對象,而是因為神學本身就源起于信仰。神學乃是信仰根據(jù)自身來進行說明和辯護的科學”,而且神學作為信仰的學科,“就是要為信仰狀態(tài)本身之形成出一分力!眳⒁妱⑿鬟x編:《海德格爾與有限性思想》第8頁,華夏出版社,2002。
[⑦]亦即:“桑蟜問涓子曰:‘有死亡而復云有神仙者,事兩成邪?’涓子曰:‘言固可兩有耳······陽精主外,陰精主內(nèi),精氣上下,經(jīng)緯人物,道治非一。若夫草木皆春生秋落,必矣。而木有松、柏、橿、檀之倫百八十余種,草有芝英、萍實、靈沼、黃精、白符、竹翣、戒火,長生不死者萬數(shù)。盛冬之時,經(jīng)霜歷雪,蔚而不調(diào),見斯其類也,何怪有仙邪?”(《道藏》第5冊,第76頁)。
[⑧]《抱撲子外篇自敘》說:“洪年二十余,乃計作細碎小文,妨棄功日,未若立一家之言,乃草創(chuàng)子書。會遇兵亂,流離播越,有所亡失,連在道路,不復投筆十余年,至建武中乃定,凡著內(nèi)篇二十卷,外篇五十卷,碑頌詩賦百卷,軍書檄移章表箋三十卷。又撰俗所不列者為神仙傳十卷”(王明:《抱樸子內(nèi)篇校釋》第377頁)由此可知,葛洪二十多歲即“草創(chuàng)子書”,所謂“子書”即《抱撲子》(內(nèi)外篇,下同),又經(jīng)過“十余年”,便撰定《抱撲子》,然后才“又”撰《神仙傳》。葛洪這段《自敘》上下文蘊涵的“邏輯態(tài)勢”很清楚地說明:葛洪撰《抱撲子》在先,寫《神仙傳》在后。陳國符先生也據(jù)此推論:“此謂年二十余創(chuàng)子書,十余年后始行寫定······蓋洪於始立之年,撰定《抱撲子》;至齒近不惑,又復修改耳!保▍⒁婈悋骸兜啦卦戳骺肌返95頁)進而言之,不管葛洪撰定《抱撲子》究竟是三十幾歲,他不會先撰被“俗所不列者”的《神仙傳》,然后才撰寫讓他十多年魂牽夢繞,并自號“子書”,自稱要“藏名山石室”而“以釋其惑”的《抱撲子》(參見《抱樸子內(nèi)篇校釋》第368頁)。因此,我們有足夠的理由說:《神仙傳》“晚于”《抱撲子》。
[⑨]《道藏》第5冊第65頁。
[⑩]作為文本的《列仙傳》乃葛洪在《神仙傳·序》中首次提及,而且葛洪顯然熟悉《列仙傳》各條(“昔秦大夫阮倉,所記有數(shù)白人——可對比《列仙傳·贊》:余嘗得秦大夫阮倉撰《仙圖》,自六代迄今,有七百余人——劉向所撰,又七十一人”),否則稟有相同的“寓言”和“民間傳說”來源的兩傳的“不重復率”不可能如此之高,因此葛洪有足夠充分的主客觀條件使與《列仙傳》重復的“容成公”的形象更加豐滿。
[11]參見王明:《抱樸子內(nèi)篇校釋》第124頁、128-129頁。
[12]《道藏》第5冊第66-67頁。
[13]前者如:“少好恬靜,不恤世務,不營名譽,不飾車服,唯以養(yǎng)生治身為事。殷王聞之,拜為大夫,常稱疾閑居,不與政事”;后者如:“善于補養(yǎng)導引之術(shù),并服水桂、云母粉、麋鹿角,常有少容。然其性沈重,終日不自言有道,亦不作詭惑變化鬼怪之事,窈然無為。時乃游行,人莫知其所指,伺候之,竟不見也。有車馬而不常乘;驍(shù)百日或數(shù)十日不持資糧,還家則衣食與人無異······王自詣問訊,不告之。致遺珍玩,前后數(shù)萬,彭祖皆受之以恤貧賤,略無所留”云云。
[14]這里所謂“完整豐滿”,不用說是就道教神學之“開端”的意義而言的。號稱十歲便得葛洪《神仙傳》的南北朝陶弘景的《真靈位業(yè)圖》,五代時期沈汾的《續(xù)仙傳》等等,其“神學位格”顯然比葛洪《神仙傳》時更加完整豐滿。比如《真靈位業(yè)圖》中的神仙已經(jīng)不再是一些散兵游勇,而是構(gòu)成了一個相互勾連而又等級森嚴的神仙譜系。陶弘景在《真靈位業(yè)圖序》中說:“搜訪人綱,究朝班之品序,研綜天經(jīng),測靈位之階業(yè)······今正當比類經(jīng)正,讎校儀服,埒其高卑,區(qū)其宮域!保▍⒁姟兜啦亍返3冊第272頁)這種將俗界的“朝班之品序”與仙界的“真靈之位業(yè)”公然直接對應的作法,如果沒有比《神仙傳》更成熟的“神學背景”的支撐,是很難立足的。又如《續(xù)仙傳》也是如此。與《神仙傳》相比,《續(xù)仙傳》收錄的三十多位成仙者,多數(shù)都是道士或與道士相關(guān)(如:“朱孺子,永嘉安固人也,幼而師事道士王元正”;“宋玄白,不知何許人,為道士。身長七尺余”;云云,參見《道藏》第5冊第78頁,第81頁),而“道士”的稱謂本身便是與“道教宮觀”從而是與“道教神學”關(guān)聯(lián)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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