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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的觀點與“本體論”問題
【標題】 Rractical View and the Ontology QuestionYang Xuegong【提要】馬克思本體論就其性質(zhì)而言是“物質(zhì)本體論”而非“實踐本體論”;實踐觀點的本體論意義在于:它為解決本體論提供了一種新的思維方式——實踐論的哲學思維方式;這種意義無論在和邏輯上都具有優(yōu)先性。學界關(guān)于實踐觀點之本體論意義的幾種不同說法,如“類推說”、“統(tǒng)攝說”、“論證說”等,是筆者不能贊同的。【英文摘要】This thesis states that the nature of ontology of KarlMarxs philosophy ismaterial antologybut notpracticeantology.The significance of practice of antology lies inthat it provides a new mode of thinking to the solution ofantological problem,that is,practical mode of thinking.Thissignificance has the priority over the theory and logic.The-re have been several arguments on this,such asanalagy theory,proof theory.【關(guān) 鍵 詞】本體論/馬克思哲學本體論/還原論思維方式/實踐論思維方式Antology/Antology of Marxs pholosophy/Reductive mode ofthinking/Practical mode of thinking【 正 文 】在我國哲學界關(guān)于實踐唯物主義的討論中,一個問題正在成為論爭的焦點,這就是:實踐的觀點是否具有以及具有怎樣的“本體論”(注:從詞源來看,英文的Ontology,以及德文的ontologie,法文的ont-ologie,最早均來自拉丁文Ontologia一詞,而拉丁文又源自希臘文。就希臘文的字面意思說,它是指關(guān)于on的logos—存在的學問。在希臘文中,on和onta(相當于英文的being和Beings)是動詞兼系詞einai(相當于英文的to be)的分詞和動名詞復數(shù)形式。einai在漢語中可以譯為“有”、“在”、“存”、“是”等等;相應地,ontology在漢語中也出現(xiàn)了不同的譯名,如“物性學”、“萬有學”、“萬有論”、“凡有論”、“存有論”、“是論”等,而流傳最廣的譯名是“本體論”和“存在論”。據(jù)有的學者考證,最初把它譯為“本體論”的是日本學者。從上世紀末到本世紀上半葉,日本哲學界普遍采用“本體論”這個譯名,這到我國并延續(xù)到今天。但在30年代以后,日本學者已逐漸采用“存在論”一詞,大約從50年代至今便幾乎完全用“存在論”,而不再用“本體論”了。我國也有一些學者主張起用“存在論”的譯名。最近幾年,一種占主流地位的意見認為,ontology應譯為“是論”,理由是:在中文里面,“是”能包含“存在”的意思,反之則不能,“是”的意思要比“存在”廣得多。但也有人表示,“是論”這個譯名在中文里顯得很別扭,很不習慣。看來,要找到一個既能充分反映原文意思又符合漢語表達習慣的譯名,尚需假以時日。在這種情況下,本文仍沿用舊譯“本體論”,而賦予其符合我們題旨的意義。)意義?圍繞這一問題,異見迭出,聚訟紛紜。本文既不同意否定實踐觀點的本體論意義的看法,也不同意肯定實踐觀點的本體論意義的某些具體說法。作者認為,實踐觀點的本體論意義,應從其作為一種全新的獨特的思維方式上去理解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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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哲學本體論的核心問題,是現(xiàn)實世界的統(tǒng)一性問題。對于這一問題,恩格斯已經(jīng)作出了明確的回答:“世界的真正的統(tǒng)一性在于它的物質(zhì)性”。(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頁。)這是對現(xiàn)實世界多樣性統(tǒng)一的本質(zhì)的最高理論概括。因此,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本體論就其性質(zhì)而言應該是物質(zhì)本體論或“物質(zhì)本質(zhì)一元論”。對此我們并無異議。我們把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本體論理解 和界定為觀、觀和人學相統(tǒng)一的本體論(注:楊學功:《論馬克思主義哲學本體論》,《西南民族學院學報》1999年第1期,也見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哲學原理》,1999年第7期。),并沒有改變它作為物質(zhì)本體論的理論性質(zhì),而是使它更具體、更現(xiàn)實。因為“物質(zhì)”范疇正是從自然、和人多樣性統(tǒng)一的現(xiàn)實世界中抽象出來的,是對這個現(xiàn)實世界的本質(zhì)的最高哲學概括。“抽象本身離開了現(xiàn)實歷史就沒有任何價值”,它不是要“提供可以適用于各個歷史的藥方或公式”,“而只能從對每個時代的個人的現(xiàn)實生活過程和活動的研究中產(chǎn)生!保ㄗⅲ厚R克思恩格斯:《關(guān)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頁。)因此,必須結(jié)合現(xiàn)實世界的實在歷史過程,才能揭示馬克思主義哲學物質(zhì)本體論的具體內(nèi)容和豐富內(nèi)涵,而不使它變成抽象的公式和藥方。
基于這種理解,我們并不贊同某些人所主張的“實踐本體論”或“實踐超越論”。其實,“實踐本體論”的觀點并不新鮮。早在60年代,南斯拉夫?qū)嵺`派哲學家米蘭·埃農(nóng)就針對恩格斯的上述論斷明確宣布:“世界的統(tǒng)一性不在于它的物質(zhì)性,而在于實踐性。馬克思主義是實踐一元論,而不是物質(zhì)一元論!保ㄗⅲ恨D(zhuǎn)引自賈澤林:《南斯拉夫當代哲學》,社會出版社,1985年版,第121頁。)這種觀點在理論上是難以成立的。因為實踐是人的一種對象性活動,是人與現(xiàn)實世界聯(lián)系的中介,對象性活動總是存在于對象性關(guān)系中,但關(guān)系不能離開關(guān)系者而獨立存在。誠然,我們不能按照單純的實體型思維方式去理解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本體論,離開存在方式去孤立地把握存在者。實際上,現(xiàn)實世界的存在就是自然、社會和人通過實踐的方式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個統(tǒng)一整體,但存在方式不能離開存在者而孤立地存在,這同樣是毋庸置疑的。實踐作為一種對象性關(guān)系活動,不可能離開其關(guān)系項(主體—客體)而成為獨立存在的本體,離開對象世界的客觀現(xiàn)實性和人的現(xiàn)實的主體性而獨立存在的實踐,是不可思議的。
確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物質(zhì)本體論的理論性質(zhì),是否意味著實踐的觀點對于解決本體論問題就沒有意義呢?這要從本體論的基本問題說起。
從歷史上看,古代的本體論哲學探尋本體問題的方式是以直觀認識為其特征的,它假定現(xiàn)象世界背后存在著一個超驗的本原世界,用一種擬人化的方式去把握這個本原世界,并把現(xiàn)象世界中的一切最終歸結(jié)或還原到這個本原世界,用它來解釋和說明一切。這時,由于思維和存在、人與自然尚未獲得充分分化,本體論問題是以某種類似神話創(chuàng)世說的方式來陳述的。這種本體論所包含的基本矛盾,是自然存在(人也被歸結(jié)為自然存在)和超自然存在(本原世界)的矛盾。近代哲學的認識論轉(zhuǎn)向,凸現(xiàn)了思維和存在的對立,使之成為哲學的基本問題,本體論問題也是以解決思維和存在的關(guān)系這樣一種認識論的方式來探討的。恩格斯在《費爾巴哈論》中對哲學的基本問題作了詳細的歷史考察,闡明了這一問題的各種具體歷史形式,為我們探討本體論問題提供了理論和論基礎。這是因為,世界的統(tǒng)一性不是一個直接的給定性事實,本體論解決世界的統(tǒng)一性問題,只能通過對思維和存在關(guān)系的理論探討來尋求。哲學家圍繞這一問題所作出的各種不同回答,為他的全部理論體系的建構(gòu)奠定本體論的基礎,并規(guī)定著他解決其它一切問題的基本方向。“哲學家依照他們?nèi)绾位卮疬@個問題而分成了兩大陣營”:唯心主義陣營和唯物主義陣營(“唯物主義的各種學派”)(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4頁。)
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在這里不是從一般理論意義上探討哲學的派別劃分,而是從哲學基本問題的近代形式出發(fā),對近代哲學所做的歷史。他所說的“唯物主義的各種學派”僅限于近代唯物主義,不包括馬克思的“唯物主義”。近代哲學是在思維和存在抽象對立的意義上,按照心物二元對立的方式來探討本體論問題的。它要么把存在歸結(jié)為“精神”,用精神來說明世界的統(tǒng)一性,建立唯心主義的各種“精神本體論”(“觀念論”、“感覺論”等等);要么把存在歸結(jié)為“自然”,用與人和社會歷史無關(guān)的抽象自然來說明世界的統(tǒng)一性,建立舊唯物主義的各種“自然本體論”(注:即抽象的“物質(zhì)本體論”。“抽象”一詞在這里的確切含義是指離開人和人的實踐活動、與歷史彼此分離的意思,不是指一般的理論抽象。馬克思說:“抽象的、孤立的、與人分離的自然界,對人說來也是無!保▍⒁姟1844年學—哲學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31頁)。)。
馬克思義在創(chuàng)立自己的新哲學本體論時,并沒有離開哲學的基本問題,但他改變了舊哲學探討這一問題建構(gòu)本體論的思維方式,開創(chuàng)了探討本體論問題以及其它一切哲學問題的一種全新的獨特的思維方式——實踐論的哲學思維方式。馬克思既不是象唯心主義那樣從抽象的思維(精神)出發(fā)去解決本體論問題,也不是象舊唯物主義那樣從抽象的存在(自然)出發(fā)去解決本 體論問題,而是從現(xiàn)實的實踐出發(fā)去解決本體論問題。實踐是人與對象世界、主體與客體、思維與存在、觀念的東西與物質(zhì)的東西對立統(tǒng)一的真實基礎。從實踐出發(fā)去解決本體論問題,就為現(xiàn)實世界的統(tǒng)一性找到了現(xiàn)實的基礎,從而克服了唯心主義和舊唯物主義抽象的心物對立思維方式的片面性。
因此,對實踐的觀點有何本體論意義這一問題,我們的回答是:它提供了解決本體論問題的一種全新的獨特的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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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實踐的”一詞不僅僅是一個功能性的概念,而且還是標志這種新哲學的理論基礎和根本原則的方法論(思維方式)概念。以往我們對前者強調(diào)的多,對后者研究的少。其實相對于前者來說,后者是更為根本的。一種哲學在運用中的功能,總是這種哲學的理論和方法的邏輯使然,因而是由后者派生的。唯心主義和舊唯物主義哲學從愿望上說并不是不想把自己的理論運用于實踐,用于改造世界,其所以事與愿違,是他們的哲學的理論和方法的邏輯所導致的。例如青年黑格爾派,雖然他們標榜自己是一切的無情批判者,“滿口講的都是所謂‘震撼世界的’詞句”,但由于他們的哲學理論和方法的限制,最終只能達到“用另一種方式來解決現(xiàn)存的東西”或“通過另外的解釋來承認現(xiàn)存的東西”,淪為“最大的保守分子”。(注:馬克思恩格斯:《關(guān)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9頁。)由此可見,一種哲學是否具有實踐性的功能,不是哲學家主觀“強調(diào)”(注:邢賁思主編《哲學前沿問題述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頁。)的結(jié)果,而是其理論和方法的邏輯(以及事實)結(jié)果;如果一種哲學缺乏內(nèi)在的實踐性動力,是無論怎樣“強調(diào)”也強調(diào)不出實踐性的結(jié)果來的。
在《關(guān)于費爾巴哈的提綱》和《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中,馬克思鮮明地突出了新哲學區(qū)別于一切舊哲學的實踐性特征!罢軐W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保ㄗⅲ厚R克思恩格斯:《關(guān)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6頁。)“對實踐的唯物主義者即共產(chǎn)主義者來說,全部問題都在于使現(xiàn)存世界革命化,實際地反對并改變現(xiàn)存的事物。”(注:馬克思恩格斯:《關(guān)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頁。)表面上看,這兩段話都是從功能上說的,如果停留于此,就只能得到一些似是而非的滿足。其實只要聯(lián)系上下文就不難看到,新舊哲學之間之所以會有這種功能上的差別,乃是它們在理論和方法上對立的結(jié)果而不是原因,馬克思是在對它們的理論和方法上的對立進行之后,才從功能上作出上述總結(jié)的。
把實踐的觀點同時或首先理解為一種思維方式,這種理解能否成立呢?我們認為是能夠成立的。其實馬克思本人已對這種全新的思維方式作出了明確的闡述。在《提綱》的第一條中,馬克思對先前的一切舊哲學的總體性批判,就是從思維方式上著眼的。他指出,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xiàn)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與之相反,唯心主義則從“抽象”的“能動的方面”(即抽象的思維)去理解。與它們都不同,馬克思明確提出,新哲學“是把它們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從主體方面去理解”。(注:馬克思恩格斯:《關(guān)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3頁。)這里所謂“當作實踐去理解”,就是把實踐的觀點上升為一種思維方式,用它去解決以往哲學中抽象探討和爭論的問題。因為“凡是把理論引向神秘主義的神秘東西,都能在人的實踐中以及對這個實踐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決!保ㄗⅲ厚R克思恩格斯:《關(guān)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5頁。)所以馬克思不是從思維和存在的抽象對立的意義上總結(jié)自己的新世界觀與舊哲學的對立,而是從實踐的觀點來總結(jié)這種對立的:“它(指馬克思的新世界觀—引者按)不是在每個時代中尋找某種范疇,而是始終站在現(xiàn)實歷史的基礎上(現(xiàn)實歷史的基礎即實踐—引者按),不是從觀念出發(fā)來解釋實踐,而是從物質(zhì)實踐出發(fā)來解釋觀念的東西”(注:馬克思恩格斯:《關(guān)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7頁。)。
馬克思的這一綱領性思想對于理解馬克思主義哲學及其在哲學史上所實現(xiàn)的變革的實質(zhì)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義,所以它為恩格斯和列寧一再重申和堅持。恩格斯把對哲學基本問題的科學回答與實踐的觀點聯(lián)系起來,認為對哲學上一切怪論“最令人信服的駁斥是實踐”,并把實踐看作“推動哲學家前進的真正動力”。在論述世界的物質(zhì)統(tǒng)一性時,他強調(diào)“這種物質(zhì)性不是由魔術(shù)師的三兩句話所證明的,而是由哲學和自然科學的長期和持續(xù)的發(fā)展所證明的”(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頁。),即歸根到底是由實踐來證明的。在論述人的思維的現(xiàn)實基礎時,他指出:“自然科學和哲學一樣,直到今天還完全忽視人的活動對人的思想的影響;它們在一方面知道 自然界,在另一方面又只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維的最本質(zhì)和最切近的基礎,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變化,而不僅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樣的程度上學會改變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樣的程度上發(fā)展起來!保ㄗⅲ骸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9頁。)列寧則明確提出:“必須把人的全部實踐——作為真理的標準,也作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點的聯(lián)系的實際確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滿的‘定義’中去。”(注:《列寧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53頁。)這同馬克思所說的“對對象、現(xiàn)實、感性”,應該把它們“當作實踐去理解”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強調(diào)實踐的觀點作為思維方式對于創(chuàng)立新的世界觀和理解馬克思哲學所具有的全局性重要意義。
由此可見,馬克思雖然沒有離開的基本,但他開創(chuàng)了解決哲學基本問題的一種全新的獨特的方式,從而也相應地改變了本體論問題的提法和解決本體論問題的方式。在這里,思維和存在的關(guān)系失去了在舊哲學中僵硬對立的抽象性和思辨性,而轉(zhuǎn)換成通過實踐而發(fā)生的人的意識與其對象世界(包括人)的關(guān)系這樣一個可以現(xiàn)實地探討和解決的具體問題。所以,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實踐的觀點對于解決本體論問題的意義,是就其作為一種全新的思維方式來說的,而不是在別的意義上去理解的。所謂實踐論的哲學思維方式,就是從實踐的觀點出發(fā)去解決哲學的基本問題以及其它哲學問題的方式。
把實踐的觀點對于解決本體論問題的意義理解和規(guī)定為它作為實踐論的思維方式的意義,這種理解與說“實踐的觀點(也)是馬克思主義哲學本體論的首要的基本觀點”,這兩種理解是否一致呢?我們認為是一致的。這里所謂“首要的”,不是指時間上的在先或先在,而是指邏輯上的優(yōu)先,因此糾纏于“物質(zhì)在先還是實踐在先”是沒有意義的,這是一個舊的本體論哲學的提問方式。實踐的觀點在本體論上的優(yōu)先性,是指它作為解決本體論問題的一種思維方式所具有的前提性意義。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物質(zhì)本體論”的結(jié)論是實踐論的思維方式的邏輯結(jié)果,而不是相反。正是在這種意義上,我們說實踐的觀點在邏輯上高于或優(yōu)先于物質(zhì)觀點,是本體論的首要的觀點。首要的必然是基本的,基本的卻不一定是首要的。說實踐的觀點是馬克思主義哲學本體論的首要的觀點,就同時意味著它是馬克思主義哲學本體論的基本的觀點。相反,物質(zhì)的觀點可以說是馬克思主義哲學本體論的基本觀點,但它并非首要的觀點。我們認為,這與說“的實踐觀點必然導致唯物主義,但并非任何唯物主義都可以導致科學的實踐觀點”(注:《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42頁。),遵循的是相同的邏輯,也是馬克思的“新唯物主義”區(qū)別于舊唯物主義的基本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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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理解,我們既不同意否定實踐觀點的本體論意義(注:鑒于某些人的一再誤解和等同,有必要再次重申:肯定實踐觀點的本體論意義,并不意味著主張“實踐本體論”。),也不同意肯定實踐觀點的本體論意義的某些論者的某些說法。具體地說,下述說法是我們所不能贊同的:
1.“類推”說。即認為“實踐的觀點是馬克思主義哲學本體論的首要的基本觀點”這種主張,是從列寧的“實踐的觀點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首要的基本觀點”那里“套來”或“類推”來的。(注:黃楠森:《論實踐論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的地位》,《教學與》,1996年第1期。)如果確實如此,這里就存在著理論領域的僭越和推理上的不合理跳躍,是應該反對的。但事實并非如此。的確,列寧講實踐的觀點是首要的基本觀點是針對認識論而言的,但列寧并沒有把它局限在認識論范圍之內(nèi)。關(guān)鍵之點是,如果確認實踐論的思維方式對于馬克思主義哲學具有前提性和全局性的意義,就不應該把它局限在某一狹隘的范圍之內(nèi)。至于是誰在論述某一具體問題時說出它是“首要的基本觀點”的話來,倒還在其次,不必也不應過分拘泥。
“類推”說的另一種說法是,“實踐的觀點是馬克思主義本體論的首要的基本觀點”,是從“實踐是客觀物質(zhì)活動”向“實踐是物質(zhì)的基礎”作了一個合理的類推。(注:王德:《實踐觀點與馬克思哲學本體論》,《北京大學學報》,1997年第2期。)即從強調(diào)以實踐的觀點來理解與把握物質(zhì),進而得出物質(zhì)以實踐為基礎的結(jié)論。這是作者從自己的思維方式出發(fā)杜撰出來的虛假推論,無需在此答辯。至于說到是“用物質(zhì)規(guī)定實踐”,還是“用實踐規(guī)定物質(zhì)”?(注:王德:《實踐觀點與馬克思哲學本體論》,《北京大學學報》,1997年第2期。)我們的回答是:二者都不是,馬克思是從實踐論的思維方式出發(fā)來解決物質(zhì)和意識的關(guān)系問題。
2.“統(tǒng)攝”說。在實際運用中表現(xiàn)為兩種對立的做法:用“物質(zhì)”統(tǒng)攝“實踐”和用“實踐”統(tǒng)攝“物質(zhì)”。前者把“實踐”視為一種物質(zhì)活動和物質(zhì)存在,把它納入“物質(zhì)”范疇之中,認為“實踐不過是客觀物質(zhì)世界中的一個微不足道的組成部分”(注:黃楠森 :《論實踐論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的地位》,《教學與研究》,1996年第1期。),進而否認實踐的獨立地位和實踐觀點的本體論意義;后者相反,把“物質(zhì)”納入“實踐”,認為馬克思主義哲學所研究的對象就是實踐,從而主張“實踐本體論”或“實踐一元論”。這兩種做法都是我們所不能贊同的。誠然,實踐是一種客觀的物質(zhì)活動,是一種對象性的感性活動,它本身也是一種客觀的存在;但實踐又是人的一種有目的的能動活動,不能把它簡單歸結(jié)為一種物質(zhì)存在。同樣,實踐作為一種關(guān)系存在,它當然應該成為哲學反思的對象,但實踐本身并不能包括現(xiàn)實世界的一切存在和一切關(guān)系,實踐活動本身也不能脫離它所依賴的關(guān)系項而成為一個獨立王國。值得注意的是,正是那種把實踐唯物主義的研究對象局限于人的實踐活動的主張,為把“實踐唯物主義”等同于“唯物主義實踐論”(注:黃楠森:《論實踐論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的地位》,《教學與研究》,1996年第1期。)的誤解提供了借口。在我們看來,這里根本不是把“物質(zhì)”納入“實踐”或把“實踐”納入“物質(zhì)”的問題,而是怎樣用實踐論的思維方式去把握現(xiàn)實世界及其與人的活動的關(guān)系問題;相應地,在這里也不是物質(zhì)觀(或本體論?)包括實踐觀,或?qū)嵺`觀包括物質(zhì)觀的問題(注:黃楠森:《論實踐論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的地位》,《教學與研究》,1996年第1期。),因為二者處于不同的理論層次。“統(tǒng)攝”說體現(xiàn)了舊的本體論哲學的還原論思維方式。
3.“論證”說。即認為,我們之所以堅持“實踐觀點是本體論的首要的基本觀點”,“只是為了科學地論證物質(zhì)本體論”。(注:肖前:《實踐唯物主義和“自我中心論”》,《哲學動態(tài)》,1996年第3期。)這種提法容易產(chǎn)生歧義和誤解。誠然,恩格斯在論述本體論問題時說過,世界的物質(zhì)統(tǒng)一性要由哲學和自然科學的長期的持續(xù)的來“證明”,即歸到底要由實踐來“證明”,但他是在實踐檢驗理論認識的真理性這一認識論意義上說的,即馬克思說的,“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實踐本身對“物質(zhì)本體論”的“證明”或“證實”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這里討論的不是實踐本身的作用,而是實踐的觀點對于解決本體論問題的意義。如果把這種意義理解為“論證”,那么它就只能作為結(jié)果而不是前提存在。而按照我們的理解,實踐論的思維方式對于解決本體論問題恰恰具有前提性意義,它改變了舊哲學本體論的提問方式,消解了舊的本體論問題本身,開創(chuàng)了本體論問題的一種全新的提問方式和解決方式。
確認實踐的觀點對于解決本體論問題所具有的前提性、基礎性和全局性意義,從而確認實踐的觀點不僅是認識論和觀(按照我們的理解,歷史觀本身即屬于本體論范疇)的首要的基本觀點,而且同時也是本體論的首要的基本觀點,這件事情本身在理論上就具有重要意義。實踐觀點對于認識論和歷史觀的意義早已為學界所公認(包括不贊成“實踐唯物主義”的人在內(nèi));實踐觀點對于價值論的意義,也有學者做出了全面深刻的闡述。(注:李德順:《實踐的唯物主義與價值問題》,《南京科學》,1996年第1期。)確認實踐觀點的本體論意義,就意味著把“實踐唯物主義”的主張徹底貫徹到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論體系的各個方面和各個分支,從而把以某種方式自覺或不自覺地堅持的舊唯物主義觀點從最后一個避難所里驅(qū)逐出去。這樣,如果再執(zhí)著于名稱的爭辯,就是沒有實際意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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