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馬來西亞留學各階段教育制度概述
馬來西亞的教育體系包含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中學教育和大專教育。其中馬來西亞政府提供長達11年的義務教育,既小學6年及中學5年。為了確保所有的適齡孩童100%接受小學教育,政府于2002年修訂教育法令,強制推行6年的小學教育,違規(guī)的家長將會被提控。政府除了在各教育階段開辦各類型學校和教育機構,也允許私人機構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開辦私立學院,尤其是在學前教育和大專教育方面,以協(xié)助國家教育的全面發(fā)展。此外,也因為一些歷史因素,而出現 60所由華社自力更生所創(chuàng)辦和維持的華文獨立中學。
各階段教育概況簡介:
學前教育
在馬來西亞,學 前教育最早是在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才正式出現,都是由私人或一些團體在城市地區(qū)開辦。到了60年代,學前教育開始受到家長的重視,促使幼兒紛紛在 各地設立起來。這些幼兒園最先都是私人開辦,以英文和華文為主要教學媒介語。較后時,政府才通過官方或半官方機構,如KEMAS,FELDA,RIDA 等,在各地區(qū)設立以馬來文為教學媒介語的幼兒園。而教育部則遲至1992年才開始設立幼兒園,既再小學附設幼兒園或開辦幼兒班級。
根據教育部的統(tǒng)計,在2000年只有64%的適齡孩童(6歲)有機會接受學前教育,其中5.2%就讀教育部附設的幼兒班,36.3%就讀于官方或半官方機構所開辦的幼兒園,其余的22.5%則在私立幼兒園上課。教育部計劃從2003年至2007年,在全國各源流學校增建7700建幼兒園班級,以確保到了2010年超過95%的適齡孩童能接受學前教育。
小學教育
在馬來西亞,絕大部分的小學都是政府學校,只有非常少數的私立小學。目前,政府小學分成3個源流,即以國語為主要教學媒介語的國型小學(國小);以華語為主要教學媒介語的國民型華文小學(華。;及以淡米爾語為 主要教學媒介語的國民型淡米爾小學(淡。_@3種源流的小學雖然教學媒介語不一樣,但都采用共同的課程綱要,而且國文和英文都是華小和淡小的必修必考科。
其實,在之前還有以英文為教學媒介語的國民型英文小學(英。,不過在《1967年國語法案》通過后,英小就于70年代中期全部被 改為馬來文為媒介的國小。華小和淡小當時也面對改制的危機,種種不利的法令條文和措施一波接一波,不過在華人社會里和印度社會的堅持捍衛(wèi)下,才得以保存下 來。
從過去到現在,政府明顯偏重國民小學的發(fā)展,而忽略華小和淡小的需求。除了在政策上的種種阻擾,如限制華小淡小的增建,當局在撥款 和軟硬體的分配上也非常不公平。例如在第七大馬計劃(1996-2000)下,華小和淡小分別獲得2.44%和1.02%的撥款。但華小學生和淡小學生卻 分別占總數的21.07%和3.63%。反觀國小學生人數占75.3%,但卻獲得96.54%的撥款。此外,當局也通過一些行政措施讓國小享有更優(yōu)惠的地位,例如在政府的貸書計劃下,國小學生的父母收入少過RM2000就可申請貸書,但華小淡小的學生若要申請貸書,父母收入必須少過RM1000。
基本上,家長都非常重視小學教育,教育部的統(tǒng)計顯示在2000年,小學的入學率高達96.8%。
中學教育
和小學一樣,大部分的中學都屬于政府中學,私立中學為數不多,其中包括了60所華文獨中。目前政府中學都是以馬來文作為主要教學媒介語,不過在之前則有 華文中學和英文中學的存在。政府通過《1961年教育法令》宣布取消華文中學的津貼后,大部分的華文中學就改制為英文中學,以便繼續(xù)享有政府津貼。寧愿放 棄政府津貼,堅決不接受改制的,就成為華文獨中,由華社負擔所有的經費。而英文中學則步英小的后塵,于1982年全部被改為以馬來文授課的國民中學。
另外,基于種種因素,政府也開設了其他類型的中學,以符合國家需求。截至2002年一月,除了設有1604所一般的國民中學,還開設了以下各類型中學:
39所寄宿學校,以協(xié)助鄉(xiāng)區(qū)的優(yōu)異生獲得寄宿的便利和完善的學習地方。
56所宗教中學,以滿足家長的需求。這些學校除了重視宗教科目的學習,同時也重視其他科目如數學和科學等。
82所工藝學校和4所職業(yè)學校,以加強學生在有關領域的理解能力。
2所體育學校,以孕育有潛能代表國家參與國際比賽的運動健將。
3所給殘障學生的特別學校。
根據教育部的統(tǒng)計,在2000年初中的入學率是85%,而高中則是72.6%。
在馬來西亞的教育制度下,大專教育是指中學畢業(yè)后到高等教育階段的各種教育,涵蓋的范圍包括了社區(qū)學院、工藝學院、政府或私辦的訓練學院、國立大學及私 立大專院校。其中,社區(qū)學院。工藝學院和訓練學院主要的證書和文憑課程,作為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管道,以獲取大學學位;旧,這3類學院的設立在于技能 和半專業(yè)的培訓。
根據教育部的統(tǒng)計,截至2001年全國共有12所工藝學院、16所國立大學、8所私立大學、4所國外大學分校及690所私立學院,其中包括3所由華人社會出錢出力開辦的非盈利華文高等教育學府。另外,政府也計劃在每一個國會選區(qū)設立一所社區(qū)學院。
在過去數十年來,國立大學招生實施固打制,造成許多優(yōu)秀的非土著學生無法進入國立大學深造,普遍上引起非土著社會的不滿。在抗議多年后,政府終于在去年 采取"績效制"招生,但卻因透明度不夠及把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考試,及大馬高等教育文憑(STPM)和大學預科等同等看待,結果再次引起爭論。
根據教育部的統(tǒng)計,2000年只有25%年齡介于17-23歲的青年接受大專教育,政府計劃在2010年,達至至少40%的青年接受大專教育的目標。
結語:
對政府來說,教育除了傳授知識和為國家培養(yǎng)人力資源的傳統(tǒng)功能,還為團結國民的重要工具。政府也不時強調多語源流學校的出現,是導致國民不團結的主因。 最近政府甚至公開表示對各族孩童傾向選擇就讀本身母語源流的情況表示擔憂,并一再吁請各族孩童宣讀以國語為教學媒介語的國小,以促進各族的團結。但事實 上,多源流學校的存在根本就沒有造成國民分裂,這只是政府為達其目的而蓄意對多元教育所施加的罪名。
其實這正是《1956年拉薩報告書》所說的最終目標:"本邦教育政策的最后目標,必須為集中兒童于一種全國性教育制度下,以本邦的國語(馬來文)為主要之媒介語。為達到這目標,不能操之過急,必須逐步進行。"
自馬來西亞獨立以來,《1956年拉薩報告書》最終目標已作為制定各項教育法令和措施的依據,以落實"一種語文,一種源流"的單元教育制度。這也是非土著母語教育,包括華文教育和淡米爾文教育長期面對種種困境的關鍵。
【馬來西亞留學各階段教育制度概述】相關文章:
馬來西亞各階段留學條件10-27
馬來西亞留學:各階段留學申請條件及材料09-18
留學馬來西亞各階段需準備的材料07-20
去馬來西亞留學各專業(yè)回國就業(yè)分析參考10-28
新加坡留學的福利概述10-20
愛爾蘭留學教育制度解讀08-22
概述瑞士留學申請條件07-06
愛爾蘭留學優(yōu)勢及教育概述05-30
新加坡留學熱門專業(yè)概述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