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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多角度介入社會工作實務(wù)案例解析
社工的主要職責是對各種社會問題和各類處于困境的社會成員進行專業(yè)化‘診療’,社工的存在有效地彌補了政府公共服務(wù)的不足。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最新多角度介入社會工作實務(wù)案例解析,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個案背景
案主芳姐(化名),52歲,6歲喪父,母親獨立養(yǎng)育兄妹4人導致積勞成疾,幾年后身患肺癌轉(zhuǎn)移腦癌,癱瘓在床,大小便失禁不能自理,只能依靠子女照顧。案主婚后育有一子,1993年10月丈夫毫無征兆地不幸猝死,案主當時31歲,兒子只有5歲。1994年母親去世,一年內(nèi)痛失兩位親人,使案主痛不欲生,對生活完全失去信心,極度厭世。而且案主于2001年下崗,一直靠打散工維持母子二人生活,所以在工作的過程中總是十分地賣命,唯恐失去這份工作,致使案主感覺力不從心。案主喪偶二十多年,只有與兒子相依為命,但目前案主與兒子關(guān)系極差,致使案主情緒低落。家中的物品多數(shù)都是街坊更新?lián)Q代而淘汰的,但是與鄰居關(guān)系緊張,由于常年精神和經(jīng)濟的巨大壓力使案主身患多種慢性疾。焊哐獕、心律失常、痛風、白內(nèi)障等,長期的貧困無助,導致案主精神壓抑崩潰焦慮,悲觀厭世、極度自卑、對生活完全失去信心,再加上更年期綜合癥造成案主性格孤獨,對每件事都耿耿于懷,情緒陷入低谷,終日悶悶不樂!
二、接案:曲折中前進
案主是主動求助型的,因此她主動向社工講述她面臨的困境,社工也認真的傾聽與探索,并及時對案主問題進行澄清,在澄清的過程中,社工與案主共同進行,以增進案主對自身問題的了解。根據(jù)案主的表述,社工對案主目前面臨的困境做出初步的預估,目前案主主要面臨三個方面的問題,主要包括:1、情緒問題:案主始終不能對其小時候爸爸的突然離世,和剛結(jié)婚沒多久的老公的突然離世釋懷,害怕這種狀況也發(fā)生在兒子的身上,雖然母子關(guān)系較差,但是也經(jīng)常提心吊膽、再加上更年期,案主怕病、怕老、怕窮的心理狀態(tài)更加嚴重,目前表現(xiàn)為焦慮,壓抑、苦惱、無助的情緒狀態(tài)。2、就業(yè)問題:案主目前在一家公司做門衛(wèi),但是工作條件十分的差,而且工資很低,一直想要再做份兼職,比如家政之類的,希望社工的幫助,而且案主在做工作的過程中也會出現(xiàn)力不從心,怕得罪人,怕被老板解雇。3、家庭關(guān)系:與兒子關(guān)系較差,也常常給兒子施加一定的壓力,導致兒子不愿意回家,母子之間的溝通也沒辦法正常進行。案主同意社工的對問題的歸納。
但是由于案主面臨的問題較為復雜,社工剛進入社工行業(yè)不久,經(jīng)驗不足,并且案主承認自己需要改變是一件困難的事,由于求助者本身的自尊、自我完整及獨立人格,接受他人影響是一件困難的事,并且對一個陌生人坦誠、信任同樣也是一件困難的事。于是,社工咨詢中心兩名專業(yè)督導,請督導給出一些建議與指導,并積極同中心經(jīng)驗豐富的社工進行交流,以解決社工的疑問及在開展個案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最終,經(jīng)過社工與案主對案主問題澄清后,案主愿意接受服務(wù),社工也與案主建立初步的工作契約,確定工作目標與工作重點,界定雙方的權(quán)利與義務(wù)。
三、情緒問題的處理:優(yōu)勢視角的運用
當案主開始探尋、重新發(fā)現(xiàn)和修飾自己的才能和天賦之時,你就會看到他們之中的火花。這些火花將點燃充滿希望的、充滿活力的、忠誠奉獻的和行之有效的社會工作的火焰。
經(jīng)過前期社工的傾聽與陪伴,社工與案主建立了信任關(guān)系。
案主經(jīng)常說到自己身上的衣服以及家中物品大部分是街坊淘汰掉的東西,但案主卻拿來穿,拿來用,但是案主又是一個要面子的人,穿著這些衣服總覺得沒有自信,覺得別人都瞧不起自己。而且爸爸和老公的突然離世對案主心靈造成重創(chuàng),心理陰影較重,認為自己是世上最倒霉的人,從來沒有走過好運,再加上目前兒子的不聽話,家中東西壞了沒人修理等,使案主幾乎處于崩潰的邊緣,案主做什么事都力不從心,對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每天躺在床上會想很多很多的事,而且焦慮不安!
社工同案主分析案主面臨的不幸,并將其賦予意義,來自外部的傷害即是父親和丈夫的突然離世,來自與內(nèi)部的障礙是害怕這種不幸會降臨在兒子身上而產(chǎn)生的焦慮情緒,以及想到這么多年來自己所受的苦而產(chǎn)生的不愉快的情緒體驗。對此,社工同案主分析熬過二十多年案主來自內(nèi)部的毅力以及雖然下崗但是能夠生活的能力等等,看到案主身上的優(yōu)勢并聚集潛能,夸贊案主身上的優(yōu)勢。除此之外,同案主暢想積極的愿景,樂觀取向的看待問題,對解決問題有信心,把握一切可能機會,接受不可能改變的東西。
社工在這個過程中一直引導案主從不幸中學習,改變和成長。社工與案主開放式的情感表達,用互動與幽默分享自己的感覺(包括快樂與痛苦、希望與失望)。案主表示與社工接觸的這段時間有所改變,心情爽朗了一些!
四、鞏固改變:陽性強化法的運用
筆者認為運用陽性強化法的前提是社工與案主的互動關(guān)系,社工同感的運用,會使案主產(chǎn)生“社工明白我的感受”;社工的溫暖和接納,使案主覺得“知道社工尊重我,她很仁慈,一點也不苛刻,是完完全全地接納我,所以我不會感到威脅”;社工的真摯與誠實,使案主感覺“知道社工并不虛偽,而且是表里如一地和我相交”,社工專業(yè)能力的展現(xiàn),使案主產(chǎn)生“知道社工有能力幫助我處理問題”。只有這樣,案主才會對社工產(chǎn)生信任,運用陽性強化法的效果較好。
社工每次與案主面談,發(fā)現(xiàn)案主情緒控制的較好或者與兒子打電話沒有再發(fā)生爭吵,社工就會表揚案主的行為,以鞏固案主的改變。而且社工還會對案主設(shè)定目標,如:這個星期我可以允許自己胡思亂想3次,下個星期2次,對案主每次達到目標時,社工也會進行及時強化。此外,社工同案主模擬與兒子通電話的情景,在此過程中如果案主能夠控制自己的情緒,社工也會對案主進行贊揚。
在同案主接觸的這段時間,案主在情緒管理方面以及與兒子關(guān)系方面有所好轉(zhuǎn),針對此,案主還寫封感謝信,以感謝社工的幫助!
五、雖有好轉(zhuǎn),仍需陪伴
目前來說,雖然案主在情緒方面,和兒子關(guān)系方面有所好轉(zhuǎn),但由于此個案面臨的問題較為復雜,問題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夠解決的,可作為長期個案跟進。治療過程的主要工作是通過社工的真誠、無條件的接納和同感,使案主處于一種不同于日常經(jīng)驗的真誠關(guān)系中,在這種不設(shè)防的狀態(tài)下,案主更可能坦露與發(fā)泄平時掩飾的情緒與需要,從而增加自我了解與自我表達,最終產(chǎn)生自我接納的效果!在此個案中,社工先是處理案主的情緒問題,也將處理情緒問題貫穿于整個個案中,在接下來的時間,社工會一如既往的陪伴案主,直到解決其在就業(yè)關(guān)系中產(chǎn)生的問題,以及與兒子的矛盾關(guān)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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