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代奧運會的舉辦方式是什么呢?整個舉辦的過程中有什么象征性的活動嗎?
1894年6月16日,巴黎國際會議上通過了第一部由顧拜旦倡議和制定的《奧林匹克憲章》。它涉及奧林匹克運動的基本宗旨、原則及其他有關事宜。1921年在瑞士洛桑奧林匹克會議中,制定了奧林匹克法,包括奧林匹克運動會憲章、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章程、奧林匹克運動會競賽規(guī)則及議定書、奧林匹克運動會舉行通則、奧林匹克議會規(guī)則等5部分。數(shù)10年來,奧林匹克法曾多次修改、補充,但由顧拜旦制定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未變。
在第2屆1900年巴黎奧運會上,有11名女子沖破禁令,出現(xiàn)在運動場上。國際奧委會經(jīng)過數(shù)次爭論,終于在1924年第22次會議上,正式通過允許女子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決議。此后,女子項目成為奧運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參賽的女運動員也越來越多。
1913年,根據(jù)顧拜旦的構思,國際奧委會設計了奧林匹克會旗,白底無邊,中央有五個相互套連的圓環(huán),分成上下兩行,自左而右自上而下看,環(huán)的顏色為藍、黑、紅、黃、綠。五環(huán)象征五大洲的團結和全世界運動員以公正、坦率的比賽和友好精神在奧運會上相見。1914年為慶,F(xiàn)代奧林匹克運動恢復20周年,在巴黎舉行的奧林匹克大會上會旗首次使用。
1920年安特衛(wèi)普奧運會時,在運動場上升起第一面五環(huán)會旗,這以后歷屆奧運會開幕式上都有會旗交接儀式和升旗儀式。為了宣傳奧林匹克精神、鼓勵參賽運動員,由顧拜旦提議,1913年經(jīng)國際奧委會批準,將“更快、更高、更強”作為奧林匹克格言。1908年倫敦奧運會舉行時,在圣保羅大教堂舉行奧運會的宗教儀式上,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大主教在其布道詞中說,奧運會“重要的是參與,不是勝利”,顧拜旦對這句話極為贊賞,以后多次引用,因此不少人認為,這句話應該成為奧林匹克理想。
從1920年第七屆奧運會開始實施運動員宣誓。1968年第19屆奧運會又增加裁判員宣誓。1936年第11屆奧運會時,國際奧委會正式規(guī)定,在主體會場點燃象征光明、友誼、團結的奧林匹克火焰。此后這一活動成為每屆奧運會開幕式不可缺少的儀式之一。奧運會開始前,在奧林匹亞希臘女神赫拉(宙斯之妻)廟旁用凹面鏡聚集陽光點燃火炬后,進行火炬接力,于奧運會開幕前1天到達舉辦城市。在開幕式上由東道國運動員接最后1棒點燃塔上火焰,閉幕式時火焰熄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