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水合同五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正式、規(guī)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用水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供用水合同 篇1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于 市 車城大道三段(國道321線) 街 6號商住樓 號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于經(jīng)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2、 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nèi)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于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yè)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nèi),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乙方不得收轉(zhuǎn)費、裝修材料費和裝修費等。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 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
2、在租賃期內(nèi),因租賃門面所產(chǎn)生的水、電、衛(wèi)生費、物業(yè)管理費、地面費、管理費、維修費、政府對租賃物征收的有關稅項、及經(jīng)營活動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都由乙方負責自行承擔。乙方負責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乙方應如期足額繳交上述應繳費用,如因乙方欠費造成向甲方追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繳。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人民幣,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要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拆穿門面之間的墻壁,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拆通一墻壁,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5000 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拆通二墻壁,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10000 元人民幣,大寫圓整。若拆除,期滿不續(xù)租,其裝修材料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5、租金按年計算,按年收付。乙方在每年到期20日前將本年度租金以現(xiàn)金或轉(zhuǎn)帳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6、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diào)整,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第四年為 元,………)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yè)經(jīng)營。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xù)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10日內(nèi)搬離。乙方不得收轉(zhuǎn)費、裝修材料費和裝修費等。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jù)營業(yè)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jīng)營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jīng)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xié)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xù)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xù)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xié)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10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nèi),未經(jīng)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jīng)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nèi)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nèi),未經(jīng)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zhuǎn)租或轉(zhuǎn)讓承租房屋的。
(4)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非法經(jīng)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1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nèi)的土地與第三方發(fā)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nèi)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yè)超過10天的。
(3)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nèi),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zhàn)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jīng)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
經(jīng)濟損失。
2、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jīng)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jīng)濟損失。
十、房屋返還時的狀態(tài)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xù)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日內(nèi)應返還該房屋,未經(jīng)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jīng)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xù)。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xié)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xù)。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nèi)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供用水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開戶行:_______
帳戶: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開戶行:_______
帳戶: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fā)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供水人可供水量、壓力、用水人計劃用水量、用水時間,以及水費的計算方法:
可供水量:_________(方/小時)
計劃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時)
單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時間:_________
水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設備安裝費用的負擔:_________。
第三條水費的交付時間和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其它條款: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六條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隨時協(xié)商,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同本合同效力相同。
第七條本合同執(zhí)行中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起訴于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城市供用部門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 篇3
供用水合同第______號
供方:______自來水廠(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供水企業(yè)(以下簡稱甲方)和自來水用戶(以下簡稱乙方)在自來水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經(jīng)濟、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經(jīng)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約,嚴格履行。
第一條供水方式及產(chǎn)權分界
1.經(jīng)乙方要求,根據(jù)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甲方從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裝dn_____口徑水表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為___________噸。
2.新建多層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頂水箱供水,當城市供水管網(wǎng)壓力不能滿足直接供水時,由乙方自建加壓設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網(wǎng)條件允許直接供水時自行拆除。新建住宅應使用無污染的、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輸水管材,并在住宅單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實行分戶設表計量。
3.甲方與乙方的產(chǎn)權劃分和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產(chǎn)權分界點為計費水表。從取水口到進戶總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設施(含計費水表)產(chǎn)權屬甲方,并由其負責維護管理。進水總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因乙方對水質(zhì)、水壓有特殊要求,需列換管道及附屬設施所發(fā)生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負責。
4.法定計量表具由甲方統(tǒng)一提供,并負責統(tǒng)一檢修、校驗、撤換。表具規(guī)格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維護管理,防止有污物、積水、雜物,以免損壞而影響抄表、換表。如有損壞,乙方應及時整修。
第二條供水質(zhì)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來水,出廠水質(zhì)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標準》,按國家規(guī)定標準定期進行采樣化驗分析,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wǎng)水的管理,水質(zhì)綜合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甲方確保供水壓力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壓力合格標準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_____mpa。
3.甲方必須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停水,在計劃停水、降壓供水之前_____小時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發(fā)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間乙方有困難,經(jīng)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甲方應啟動應急措施,以保證乙方應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災害或緊急事故、故障發(fā)生降壓、停水的,乙方發(fā)現(xiàn)后應及時反映,甲方應組織連續(xù)搶修,盡快恢復供水。
第三條供水計量
1.乙方用水以單位、門牌、幢或單元立戶裝表,在技術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實行分戶設表計量。同一門牌號碼墻院內(nèi)有用水戶要求用水,可安裝分表用水,原用水戶不得拒絕,產(chǎn)生的費用由用水戶與原各用水戶合理分攤。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臨時用水,應申請辦理或簽訂臨時供水合同,施工結束或不需要用水時,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xù),終止臨時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規(guī)定日期查抄水表,計取水費。對尚未實行分戶設表計量的用水戶,乙方應及時收取單元(幢、墻院)內(nèi)的水費,向甲方交納。由于乙方的原因連續(xù)三個月不能抄見水表,經(jīng)交涉無效,水費按水表額定流量二十四小時計費,直到抄見到表為止,對已按水表額定流量收取的水費不退還。
4.法定計量表具如發(fā)生故障,則按正常時三個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計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標準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標準收取額定水費,乙方對法定計量表具計量準確值有懷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驗表要求,驗表結果證實表具計量正確,乙方應承擔驗表費用等,并按正確計量交納水費。驗表結果有誤,則由甲方承擔驗表費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個月的平均數(shù)退還或追補水費。
5.乙方每月要按時繳納水費,F(xiàn)金繳納水費時間在每月_____-_____日,繳費地點:_____水廠營業(yè)所(繳費時間、地點如有變動,水廠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銀行托收或個人銀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須要保證帳戶有足夠余額。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費,經(jīng)甲方催繳仍未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滯納金。乙方在甲方催繳后拒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費及滯納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費通知單,應到水廠營業(yè)所查詢(營業(yè)所電話:_____)。
6.乙方因拆遷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結清費用,中止合同,辦理銷戶手續(xù)。因辦理不及時,水表未及時拆回而造成供水設施損壞和水量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報;驎簳r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復供水的,乙方應與甲方再續(xù)簽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復接費用。
8.乙方因房產(chǎn)轉(zhuǎn)移需要變更名稱或用水性質(zhì)的,應在結清一切費用后,給予辦理過戶或變更手續(xù),并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過戶時如遇用水性質(zhì)發(fā)生變化或因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需要,乙方要重新辦量給水申請的相關手續(xù);如不及時過戶或拒不過戶,則可視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銷戶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轉(zhuǎn)供水,如確需轉(zhuǎn)供,必須經(jīng)甲方同意并簽訂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轉(zhuǎn)供。
第四條供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總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供水專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輸水渠道、水廠、儲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閘門、閘門井、消火栓、擴管涵洞、測壓點、空氣閥、泄水閥、水表等設施均由甲方事實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毀壞、擅自拆除、遷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設確需遷移、改建城市供水設施,乙方(建設單位)應同甲方協(xié)商,經(jīng)同意后由甲方組織實施。遷移、改建工程費用由乙方(建設單位)承擔。
2.乙方不得在埋設的供水設施上(國家規(guī)范要求的范圍內(nèi))埋設其他管線以及植樹、采石取土、堆積物料、修建與供水設施無關的臨時或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
3.甲、乙雙方都應按照管理責任加強對供水設施的維護,共同執(zhí)行有關供水設施維護的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保證安全供水。
4.未經(jīng)甲方同意,擅自開啟或使用滅火專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對甲方的民事侵權行為。市政園林、環(huán)衛(wèi)等部門需要用水,經(jīng)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到甲方辦理用水手續(xù),乙方須承擔相應的工程直接費用,由甲方定點定位設置專用供水設施并安裝水表計量,乙方按時向甲方交納水費。
第五條約定事項
1.乙方的自建設施供水管網(wǎng)系統(tǒng)不得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系統(tǒng)連接,確需連續(xù)時,應經(jīng)城市供水企業(yè)同意,并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在管道連接處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禁止生產(chǎn)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zhì)單位的生產(chǎn)用水管網(wǎng)系統(tǒng)及設備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系統(tǒng)直接連接。
2.對需要不間斷供水的乙方,應實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儲備水源,以確保_____小時的用水量(含內(nèi)部消防用水)。
3.對新裝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與甲方簽定供用水時,應向甲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及地形圖、總平面圖、水施圖、批準文件等有關資料。
4.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的`用水設施竣工后,應經(jīng)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城市供水企業(yè)驗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業(yè)辦理供水手續(xù)。建設單位在投入使用時,應對用戶用水設施進行沖洗、消毒,并經(jīng)衛(wèi)生部門和水質(zhì)監(jiān)測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其單位內(nèi)部的消火栓直接與城市供水管網(wǎng)連接的,應與甲方簽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設立消防水表,按該表最小流量的收費標準支付水費。
6.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水戶,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輸配管網(wǎng)上直接裝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盜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戶用水設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確需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戶應征求供水企業(yè)意見,并通過儲水設備加壓供水。如裝泵抽水,應視為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費(以每日_____小時,_____天一次計量)。城市供水管網(wǎng)中的加壓泵站應在進出水管道上裝有計量設備,由產(chǎn)權單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執(zhí)行。
2.乙方的違約責任
①擅自開啟消火栓,用于與消防無關活動的。
②損壞、拆換總水表或采用技術手段致使總水表停滯、逆行、失靈的。
、塾羞^錯的乙方應當承擔由于過借而造成違約的民事賠償責任,除賠償甲方的實際經(jīng)濟損失外,無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計算。
④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執(zhí)行。雙方有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依據(jù)或有合法正當理由證明過錯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變列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所規(guī)定的條款辦理。
2.在雙方簽定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xié)議之前,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紙、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乙方為房屋開發(fā)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需變更戶名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在合同變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質(zhì)計取水費。在合同變更后,按新過戶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實際用水性質(zhì)計取水費。
第九條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乙方在合同簽定前,對有關條款不清楚或有異議時,由甲方提供說明或解釋,也可以直接將修改意見或不能接受的有關條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明確,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定本合同。經(jīng)雙方確定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定。
5.本合同附件和說明,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后,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自來水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 篇4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供水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jīng)供,用水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用水地址和用水性質(zhì)
一用水地址,用水四至范圍(即用水人用水區(qū)域四周邊界或住宅面積),計量水表安裝地點詳見查勘圖。
二供水人依據(jù)用水人用水性質(zhì),按照市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用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遇水價調(diào)整時,按照調(diào)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供水方式和質(zhì)量
一合同有效期內(nèi),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供水人保證城市公共供水水質(zhì)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三供水人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水壓符合國家標準。
四用水人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zhì)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為不影響市網(wǎng)供水壓力,用水人貯水時間為23:00至次日凌晨5:00。
第三條 用水計量,水費結算
一供,用水雙方按照計費水表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jù),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jīng)當?shù)丶夹g監(jiān)督部門或其授權單位檢定或認定。
二,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質(zhì)實行分類計量。不同性質(zhì)的用水共用一具計費水表時,供水人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
三,供水人按照規(guī)定周期抄驗表并結算水費,用水人在水費單提示的日期前交清水費。
第四條 供,用水設施的維護責任
水源側(含計費水表)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或有償委托供水人維護管理。
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jiān)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性質(zhì),用水四至范圍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按日加收應繳納水費總額1%的`違約金。
三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水表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戶或報停手續(xù)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并追收欠繳水費。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壓,埋,淹,鎖,損壞及用水人造成的表停,表壞等原因不能抄驗水表時,供水人可根據(jù)用水人前3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則按當年的月最高水量加倍計收水費,以后核查實際抄度的,已繳納的水費多不退,少照補。
五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zhì)不間斷供水。除高峰季節(jié)因供水能力不足被迫降壓外,對有計劃的檢修,維修及新管并網(wǎng)作業(yè)施工造成停水,降低水壓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過新聞媒體進行通知(突發(fā)性爆管除外)。
六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88373456 88373318)實行24小時晝夜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人責任范圍內(nèi)的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xiàn)場搶修。
七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計費水表進行周期檢定。對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計量不準,供水人負責復核和校驗,由于供水人抄錯表,計費水表計量不準等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予以退還;水表計量正常的,則由用水人負責相應的檢驗費用。
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jiān)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供水質(zhì)量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權向供水人提出進行計費水表復核和校驗。
三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復核。
四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供水人交納水費。
五保證計費水表,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xié)助做好水表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六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zhuǎn)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不得在供水管道中直接裝泵抽水。
七除發(fā)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防栓)。需要試用內(nèi)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fā)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后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八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xù)三個月超過水表常用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xù),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用水人月用水量連續(xù)三個月低于水表常用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表口徑改小。
違約責任
一供水人的違約責任:由于供水人責任的水質(zhì)事故,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水質(zhì)事故除外。
二,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違約金。超過規(guī)定交費日期二個月的,供水人按照國家規(guī)定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交齊水費,違約金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后,供水人應當于48小時內(nèi)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在交齊所有欠費后,另行辦理新裝手續(xù)。
2,用水人私自改變用水性質(zhì),向其他用水人轉(zhuǎn)供水,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xù)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罰。
3,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xù),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由用水人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用水人責任造成供水人對外停水,用水人應賠償供水人的損失,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兩份,供水人和用水人各保留一份。在供水人裝表通水之日起,供,用水關系存在期內(nèi)均為有效。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定補充協(xié)定,補充協(xié)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經(jīng)當事人雙方同意由當?shù)毓ど讨俨脵C構仲裁(當事人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報裝一戶一表的用水人應交清以前發(fā)生的共用水費,否則供水人保留追索水費的權利。
供水人(簽章):
用水人(簽章):
供用水合同 篇5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用水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供、用水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水地址
1.1用水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圍(即用水人用水區(qū)域四周邊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平方米】。
1.2計費水表安裝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裝計費水表注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水方式
2.1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供水人通過XX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zhì)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三條水費結算
雙方按照注冊登記的計費水表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jù)。供水人按照XX市人民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供水價格收取水費。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遇水價調(diào)整時,按照調(diào)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驗表并結算水費,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費。水費結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表時,供水人可根據(jù)用水人上12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滿12各月的,已實際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第四條供水設施
供、用水設施產(chǎn)權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水表處。以戶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產(chǎn)權分界點(含計費水表)水源側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chǎn)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單位有償維護管理。
第五條供水人權利義務
5.1在供電部門正常供電的情況下,保障安全供水。
5.2監(jiān)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zhì)、用水四至范圍用水。
5.3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5.4如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
5.5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xiàn)場搶修。
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六條用水人權利義務
6.1用水人應當在通水前支付有關工程其他費用。
6.2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復核。
6.3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費。
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zhuǎn)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6.5用水人不得將自備水源或鍋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各種設施與供水管網(wǎng)連接。
第七條水表
7.1用水人應保證計費水表、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xié)助做好水表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7.2除發(fā)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nèi)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fā)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后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7.3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對計費水表進行周期檢定。
7.4用水人有保護水表的義務,對水表計量有異議的,經(jīng)質(zhì)檢管理部門授權的計量驗定機構鑒定,如計量誤差未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的,鑒定費由用水人支付;如誤差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的,鑒定費由供水日支付。
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xù)半年超過水表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xù);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表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
第八條節(jié)約用水
對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過水務行政部門規(guī)定標準的用水人,對超計劃用水額除正常交納水費外,還應當交納加價水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罷工)或緊急避
險的原因,或政府行為,或供水設施損壞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未公告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
9.2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guī)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于半年之內(nèi)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后,供水人應當于48小時內(nèi)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后,另行辦理新裝手續(xù)。
2】用水人擅自改變用水性質(zhì);或向其它用水人轉(zhuǎn)供水;或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xù)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幣5,000元違約金。
3】用水人將自備水源或鍋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各種設施與供水管網(wǎng)連接,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外,應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通知送達
根據(jù)本合同要求所發(fā)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并且由專人;或以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用水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fā)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后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后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于變更后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用水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供、用水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水地址
1.1用水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圍(即用水人用水區(qū)域四周邊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平方米】。
1.2計費水表安裝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裝計費水表注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水方式
2.1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供水人通過XX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zhì)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三條水費結算
雙方按照注冊登記的計費水表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jù)。供水人按照XX市人民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供水價格收取水費。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遇水價調(diào)整時,按照調(diào)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驗表并結算水費,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費。水費結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表時,供水人可根據(jù)用水人上12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滿12各月的',已實際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第四條供水設施
供、用水設施產(chǎn)權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水表處。以戶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產(chǎn)權分界點(含計費水表)水源側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chǎn)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單位有償維護管理。
第五條供水人權利義務
5.1在供電部門正常供電的情況下,保障安全供水。
5.2監(jiān)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zhì)、用水四至范圍用水。
5.3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5.4如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
5.5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xiàn)場搶修。
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
六條用水人權利義務
6.1用水人應當在通水前支付有關工程其他費用。
6.2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復核。
6.3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費。
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zhuǎn)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6.5用水人不得將自備水源或鍋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各種設施與供水管網(wǎng)連接。
第七條水表
7.1用水人應保證計費水表、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xié)助做好水表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7.2除發(fā)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nèi)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fā)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后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7.3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對計費水表進行周期檢定。
7.4用水人有保護水表的義務,對水表計量有異議的,經(jīng)質(zhì)檢管理部門授權的計量驗定機構鑒定,如計量誤差未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的,鑒定費由用水人支付;如誤差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的,鑒定費由供水日支付。
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xù)半年超過水表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xù);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表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
第八條節(jié)約用水
對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過水務行政部門規(guī)定標準的用水人,對超計劃用水額除正常交納水費外,還應當交納加價水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罷工)或緊急避險的原因,或政府行為,或供水設施損壞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未公告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
9.2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guī)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于半年之內(nèi)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后,供水人應當于48小時內(nèi)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后,另行辦理新裝手續(xù)。
2】用水人擅自改變用水性質(zhì);或向其它用水人轉(zhuǎn)供水;或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xù)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幣5,000元違約金。
3】用水人將自備水源或鍋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各種設施與供水管網(wǎng)連接,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外,應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通知送達
根據(jù)本合同要求所發(fā)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并且由專人;或以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用水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fā)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后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后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于變更后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定,補充協(xié)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簽訂。
供水人(蓋章):用水人(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定,補充協(xié)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簽訂。
供水人(蓋章):用水人(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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