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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xié)議的重要性,簽訂協(xié)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到底應如何擬定協(xié)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1
甲方(總包單位):
乙方(出租單位):
丙方(租用單位):
為使施工中電動吊籃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杜絕事故及各類人身傷亡事故,依據(jù)建設部、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高處作業(yè)吊籃安全規(guī)則(JG5027-92)》、《高處作業(yè)吊籃用安全鎖(JG5034-93)》、《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試行)》,《大型機械及中小型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特制訂本協(xié)議。
甲、乙、丙三方必須在電動吊籃安裝前簽訂本協(xié)議。
一、甲方對現(xiàn)場電動吊籃實行統(tǒng)一管理,乙方全面負責電動吊籃的具體管理工作,丙方全面負責現(xiàn)場操作人員的安全工作和吊籃的安全操作管理。甲、乙、丙三方均應遵守、執(zhí)行建設部、北京市及高陵縣房屋建設有關機械設備安全的規(guī)定。
二、進入現(xiàn)場的電動吊籃必須具有出廠廠家統(tǒng)一編號,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規(guī)定的位置、類型、臺數(shù)設置。嚴禁隨意搭設。
三、乙方須配備專職的機械管理員負責電動吊籃等機械設備的日常管理,機械管理員應持北京市建委核發(fā)的上崗證。
四、乙方負責進場設備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設備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吊籃操訓作人員的操作培訓及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負責吊籃施工方案的編制,并確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五、丙方租用乙方電動吊籃時,乙方租賃單位必須是具備北京市核發(fā)的資質證書并年檢合格的單位。乙方須將○1租賃單位的資質證書,○2電動吊籃的合格證,○3廠家統(tǒng)一編號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到甲方進行審核,甲方審核同意后丙方方可租賃。丙方指派專人接受乙方技工知道及吊籃的技術培訓,要認真學習安裝技術要領,在以后的安裝拆卸過程中丙方管理電動吊籃操作人員上機操作前,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使用說明書,由廠家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必須按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后,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人員花名冊及證件復印件須報甲方備案。
六、乙方單位必須是具有北京市核發(fā)的有相應拆裝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拆裝工作,電動吊籃安裝后必須經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及監(jiān)理單位參加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對電動吊籃進行日常維修、保養(yǎng)、管理,且要有明確記錄,并將情況報到甲方。
八、電動吊籃司機上崗證復印件、施工電梯負責人、操作規(guī)程、安全標志須掛于明顯位置。其他任何標識不準掛于施工電梯上。電動吊籃的油漆顏色及漆膜新舊程度必須無條件達到甲方要求。
九、操作人員作業(yè)時應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鎖具應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十、操作人員必須有二人,不允許單獨一人進行作業(yè),以便突然停電時,可二人分別操作手動下降裝置安全落地。操作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懸吊平臺,不得在空中攀緣窗口出入,并且不允許作業(yè)人員從一個懸吊平臺跨入另一個懸吊平臺。
十一、電動吊籃施工范圍下方如有道路時,必須設置警示線或安全護欄,并且在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或設置安全監(jiān)督員。夜間施工時現(xiàn)場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十二、懸吊平臺上應盡量使載荷分布均勻,并不得超載。不準將電動吊籃作為垂直運輸和載人設備使用。懸吊平臺在運行時,操作人員應密切注意上下有無障礙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向上運行時要注意上限位。在懸吊平臺內進行電焊作業(yè)時,不能把懸吊平臺及鋼絲繩當接地線用,并采取適當?shù)姆雷o措施。
十三、安全鎖必須持有出廠檢驗合格證書,并必須在有效期限內使用,如果出現(xiàn)故障或超期,必須由專業(yè)廠修理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四、安全帶和保險繩的'各項檢測指標均應符合國家標準(GB6095-85)。丙方應選擇有生產資質企業(yè)的產品,而且資料齊全。
十五、電動吊籃的電源電纜線應有保護措施,固定在設備上,防止插頭接線受力,引起斷路、短路。
十六、鋼絲繩必須使用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鋼絲繩;鋼絲繩穿繩正確,符合使用說明書中要求;繩、鎖懸掛齊全;鋼絲繩報廢應符合GB5972的規(guī)定。
十七、乙方負責按照《施工現(xiàn)場文明施工管理內業(yè)資料》中的規(guī)定內容進行電動吊籃等機械設備資料的建立、整理、存檔。
十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電動吊籃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為確保安全生產,對存在的隱患經書面警告無效的,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采取相應措施,并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十九、由于丙方不按規(guī)定操作造成電動吊籃事故及人員傷亡,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對乙方進行處罰。
二十、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的相應條款:
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設備安裝日期。
做好場地準備,保證路通、電通(電源按乙方要求設置配電箱)。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乙方和丙方責任:
1、乙方和丙方需向甲方提供裝拆資質證書和經審批的專項方案
2、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知識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乙方需提供證書復印件。
3、乙方負責對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書面資料,被交底人應在資料上簽字。
4、乙、丙兩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
5、在設備安裝、拆卸、維修及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事故,經查明原因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6、安裝完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完好狀況表,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處理。
7、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和驗收工作,吊籃安裝合格后經甲方聯(lián)合驗收后方準投入使用。
8、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的安全帶必須扣在生命安全繩上,使用人員因違反《高處作業(yè)吊籃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的事故,責任由使用方負責。但因吊籃本身的缺陷或安全裝置失效發(fā)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10、乙方在安裝、維護、保養(yǎng)、拆除過程中發(fā)生的吊籃機械事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11、乙方必須保障吊籃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籃生產廠家的技術文件安裝、維護、拆除。
12、丙方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改換吊籃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鎖擺臂里程或改裝安全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xiàn)異,F(xiàn)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用戶必須停止使用,如若繼續(xù)使用,出現(xiàn)任何問題,責任自負。
13、丙方使用吊籃人員應持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上崗證,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有礙高空作業(yè)的病癥,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帶,并將安全帶與獨立的吊籃安全繩上的安全扣連接牢固,否則責任自負。
14、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丙使用人員不得吸煙,并遠離電焊等火源,否則責任自負。
15、每次使用前,丙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種、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將吊籃上下升降數(shù)次,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執(zhí)行。
16、嚴禁超載運行,吊籃限乘2人,嚴禁超員,嚴禁垂直運輸使用,違者責任自負。
17、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卷進電機,吊籃10米范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設施。嚴禁大風、大雨、大雪天氣操作使用吊籃,嚴禁夜間操作使用吊籃!違者責任自負。
18、如涉及電焊作業(yè)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將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手把及夾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如使用電焊時,提升機上下兩段2米鋼絲繩應用防火材料遮蓋。違者責任自負。
19、需要補充的條款。
二十一、本協(xié)議(共4頁)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2
使用ZLP630型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以下簡稱吊籃)時,除遵守建筑工地有關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按本協(xié)議規(guī)定執(zhí)行:
一、 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執(zhí)有操作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 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wěn)定,配重混凝土40塊,(1000公斤),不得短缺。
三、 吊籃嚴禁超載使用,額定載荷630公斤。
四、 工作前必須檢查:
1. 前列二、三項。
2. 所有連接齊全、可靠、牢固,無丟失損壞,配重放置合理、牢固無松動。
3. 提升機穿繩正確,鋼絲繩無段股、無死結、無硬彎,無捻距終端絲不得多余4股,鋼絲繩下端墜鐵齊全、離地。鋼結構有無變形、開焊、裂紋、破損等問題。
4. 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柄固定于常開位置。
5. 電氣系統(tǒng)正常,沖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6. 安裝鋼絲繩前,操作人員必須配用安全帶或其他安全裝置。
7. 將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有索具套環(huán)的一端用卸扣裝于屋面懸掛裝置前梁端部。
8. 將鋼絲繩頭部分開始緩慢勻速釋放的`建筑物底部,嚴禁將鋼絲繩拋仍至地面。
9. 每次使用前均應在兩米高度下空載運行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五、 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欄內不得超過2人),在運行前提醒欄內人員,并確定上、下無障礙物方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墜繩鐵。
六、 上吊籃工作時必須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吊籃作業(yè)。禁止在吊籃內吸煙,進行電焊作業(yè)時應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做安全防護并利用吊籃作接地板,禁止在欄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七、 吊籃任意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yè)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卸該任何部位。
八、 嚴禁將吊籃作垂直運輸工具頻繁運送物品,升降時要注意上下是否有障礙物,應特別注意下行時不能碰到繩墜鐵,電動吊籃運轉中嚴禁上鎖。
九、 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及夜間條件下,嚴禁使用吊籃,應停滯地面。
十、 噴涂作業(yè)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氣箱進行遮蓋,下班后切斷電源。
十一、 有高壓線的工地,應保持吊籃鋼絲繩于高壓線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并對高壓線進行必要的保護。
十二、 設備使用方應按建筑施工安全規(guī)模劃出安全區(qū),架設安全網。
十三、 電動吊籃提升電機和安全鎖及鋼絲繩等每年必須到廠家檢測標定,由廠家出具檢測標定報告。
設備使用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guī)定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本協(xié)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供貨方負責,由于違法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將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使用方: 出租方:
。ㄉw章) (蓋章)
年 月 日
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3
使用ZLP-800型高處作業(yè)吊籃(以下簡稱吊籃)時,除遵守建筑工地有關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按本協(xié)議執(zhí)行:
一、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持《電動吊籃操作證》,方可上崗進行作業(yè),非制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 、樓頂?shù)趸@懸掛機構必須安全、可靠、穩(wěn)定,每臺吊籃配帶的配重數(shù)量不得短缺。
三、吊籃嚴禁超載使用,額定載荷不得超過800公斤/臺。
四、工作必須檢查:
1、前列二、三項。
2、作業(yè)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與安全鎖連接大繩,若違反操作要求,發(fā)生事故與出租方無關。
3、所有連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
4、提升機串繩正確,鋼絲繩無斷裂、無死結、無硬彎等現(xiàn)象,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于4根,鋼絲繩下墜鐵齊全、離地。
5、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繩索可靠,嚴禁將開鎖手柄固定于常開位置。
6、電氣系統(tǒng)正常,沖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7、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上、下空載運行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五、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運行前提醒吊籃內人員,并確定上、下方無故障物防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繩墜鐵。
六、上吊籃工作時必須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吊籃作業(yè),禁止在籃內吸煙,電焊作業(yè)時應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作安全防護并禁止利用吊籃作接觸地板,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活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七、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必須通知專業(yè)人員維修,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除、拆卸、更改吊籃的任何部件,特別是安全鎖裝置,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不準將吊籃作為運輸工具頻繁垂直運輸物品,
九、遇到雷、雨、大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任何人不得使用吊籃作業(yè),應停置地面。
十、雨天、噴漆作業(yè)及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氣箱進行遮蓋,下班后切斷電源。
十一、承租方應負責屋面防水的`保護,否則造成損壞出租方概不負責。
十二、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內向外攀爬或向樓內跳躍。
十三、設備使用方應按《建筑施工安全規(guī)范》劃出安全區(qū),架設安全網。
設備使用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guī)定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本協(xié)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供貨方負責,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承租方(簽章) : 出租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4
吊籃產權單位: (以下稱甲方)
吊籃租賃單位: (以下稱乙方)
吊籃使用單位: (以下稱丙方)
根據(jù) 工程需要,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xié)商,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租用甲方的 型電動吊籃,由丙方使用并管理,管理號為 ,為明確責任,便于管理,確保安全,利于生產,制定本安全協(xié)議書,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應共同執(zhí)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垂直起重運輸機械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甲方必須保障吊籃的完好和安全并按電動吊籃生產廠家的技術文件支立、維修、拆除。
三、乙方負責丙方的入場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xiàn)場施工。乙方配合甲方組織丙方進行電動吊籃的操作與使用注意事項培訓,并經甲方考試合格發(fā)放操作證書后,方準丙方使用吊籃。
四、丙方負責確認吊籃的安裝位置,并經甲、乙、丙、監(jiān)理四方驗收合格后,方準安裝,安裝完畢經甲、乙、丙、監(jiān)理四方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如因丙方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丙方負責。
五、電動吊籃在拆裝作業(yè)時,乙方應給甲方劃分作業(yè)區(qū)域并負責現(xiàn)場協(xié)調,甲方應標出安全警戒線并設監(jiān)護人員。
六、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二級配電箱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不得在為甲方提供的配電箱內接其他設備,并不得在作業(yè)中切斷電源。
七、電動吊籃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必須持證上崗,并接受乙方現(xiàn)場的檢查。
九、在安裝、拆卸、運轉過程中,凡因電動吊籃本身的缺陷、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或失靈等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凡因吊籃操作人員不遵守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操作規(guī)程,或擅自將電動吊籃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均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甲、乙、丙三方單位的領導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如因領導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時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誰指派,誰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十三、上級檢查時,因電動吊籃本身的缺陷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或責任均由甲方負責。因操作人員違章操作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和責任由丙方負責。
十四、甲方、丙方應保證吊籃在使用中不影響乙方安全達標活動。
十五、電動吊籃在作業(yè)中發(fā)生事故時,甲、乙、丙三方均應保護現(xiàn)場,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十六、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十七、本協(xié)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電動吊籃退場后終止。
十八、協(xié)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北京市有規(guī)定的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凡屬國家、北京市無規(guī)定的,甲、乙、丙三方可協(xié)商補充。
十九、需要補充的條款:
甲 方 簽 字: 乙 方 簽 字: 丙 方 簽 字:
蓋 章 蓋 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5
使用ZLP-800型高處作業(yè)吊籃(以下簡稱吊籃)時,除遵守建筑工地有關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按本協(xié)議執(zhí)行:
一、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持《電動吊籃操作證》,方可上崗進行作業(yè),非制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樓頂?shù)趸@懸掛機構必須安全、可靠、穩(wěn)定,每臺吊籃配帶的配重數(shù)量不得短缺。
三、吊籃嚴禁超載使用,額定載荷不得超過800公斤/臺。
四、工作必須檢查:
1、前列二、三項。
2、作業(yè)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與安全鎖連接大繩,若違反操作要求,發(fā)生事故與出租方無關。
3、所有連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
4、提升機串繩正確,鋼絲繩無斷裂、無死結、無硬彎等現(xiàn)象,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于4根,鋼絲繩下墜鐵齊全、離地。
5、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繩索可靠,嚴禁將開鎖手柄固定于常開位置。
6、電氣系統(tǒng)正常,沖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7、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上、下空載運行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五、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運行前提醒吊籃內人員,并確定上、下方無故障物防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繩墜鐵。
六、上吊籃工作時必須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吊籃作業(yè),禁止在籃內吸煙,電焊作業(yè)時應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作安全防護并禁止利用吊籃作接觸地板,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活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七、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必須通知專業(yè)人員維修,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除、拆卸、更改吊籃的`任何部件,特別是安全鎖裝置,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不準將吊籃作為運輸工具頻繁垂直運輸物品,九、遇到雷、雨、大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任何人不得使用吊籃作業(yè),應停置地面。
十、雨天、噴漆作業(yè)及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氣箱進行遮蓋,下班后切斷電源。
十一、承租方應負責屋面防水的保護,否則造成損壞出租方概不負責。
十二、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內向外攀爬或向樓內跳躍。
十三、設備使用方應按《建筑施工安全規(guī)范》劃出安全區(qū),架設安全網。設備使用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guī)定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本協(xié)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供貨方負責,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十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承租方(簽章):
出租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6
使用XXX500-630型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以下簡稱吊籃)時,除遵守建筑工地有關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按本協(xié)議規(guī)定執(zhí)行:
一、 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執(zhí)有操作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 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wěn)定;旋轉絲杠使前輪離地,但絲杠頂端不得低于軸銷上端,配重壓鐵: H-H標準型32塊(1000公斤),不得短缺。
三、 吊籃嚴禁超載使用,額定載荷3米籃體500公斤;4米籃體450公斤,5米籃體400公斤;6米籃體350公斤。
四、 工作前必須檢查:
1、前列二、三項。
2、所有聯(lián)接齊全、可靠、牢固;無丟失損壞,配重放置合理、牢固無松動。
3、提升機穿繩正確;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于4股;鋼絲繩下端墜鐵齊全、離地。鋼結構有無變形、開焊、裂紋、破損等問題。
4、 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柄固定于常開位置。
5、 電氣系統(tǒng)正常,沖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6、 安裝鋼絲繩前,操作人員必須配用安全帶或其他安全裝置。
7、 將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有索具套環(huán)的一端用卸扣裝于屋面懸掛裝置前粱端部。
8、 從鋼絲繩繩頭部分開始緩慢勻速釋放到建筑物底部,嚴禁將鋼絲繩拋扔至地面。
9、 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運行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五、 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籃內不得超過兩人)在運行前提醒籃內人員,并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墜繩鐵。
六、 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吊籃作業(yè)。禁止在吊籃內吸煙;進行電焊作業(yè)時應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作安全防護并利用吊籃作接地板;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七、 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yè)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八、 嚴禁將吊籃做垂直運輸工具頻繁運送物品,升降時要注意上下是否有障礙物,應特別注意下行時不能碰到繩墜鐵。電動吊籃運轉中嚴禁上鎖。
九、 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及夜間條件下嚴禁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十、 噴涂作業(yè)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進行遮蓋。下班后切斷電源。
十一、 有高壓線的工地,應保持吊籃鋼絲繩與高壓線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并對高壓線進行必要的防護。
十二、 設備使用方應按建筑施工安全規(guī)模劃出安全區(qū),架設安全網。
十三、 電動吊籃提升電機和安全鎖及鋼絲繩等每年必須到廠家檢測表定,由廠家出具檢測表定報告。
社備使用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guī)定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本協(xié)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供貨方負責,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使用方: 出租方:
。ê炚拢 (簽章)
年 月日
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7
甲方:
乙方:
為使施工中電動吊籃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杜絕事故及各類人身傷亡事故,依據(jù)建設部、唐山市的有關規(guī)定:《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高處作業(yè)吊籃安全規(guī)則(JG5027-92)》、《高處作業(yè)吊籃用安全鎖(JG5034-93)》、《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試行)》,《大型機械及中小型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特制訂本協(xié)議。
甲、乙雙方必須在電動吊籃安裝前簽定本協(xié)議。
一、甲方對現(xiàn)場電動吊籃實行統(tǒng)一管理,乙方全面負責電動吊籃的具體管理工作。
二、乙方須配備專職的機械管理員負責電動吊籃等機械設備的日常管理。
三、電動吊籃操作人員上機操作前,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使用說明書,由廠家進行培訓,必須按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后,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四、操作人員作業(yè)時應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鎖鉤應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五、操作人員必須有二人,不允許單獨一人進行作業(yè),以便突然停電時,可二人分別操作手動下降裝置安全落地。操作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懸吊平臺,不得在空中攀緣窗口出入,并且不允許作業(yè)人員從一懸吊平臺跨入另一懸吊平臺。
六、電動吊籃施工范圍下方如有道路時,必須設置警示線或安全護欄,并且在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或設置安全監(jiān)督員。夜間施工時現(xiàn)場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七、懸吊平臺上應盡量使載荷分布均勻,嚴禁超載。不準將電動吊籃作為垂直運輸和載人設備使用。懸吊平臺在運行時,操作人員應密切注意上下有無障礙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向上運行時要注意上限位。在懸吊平臺內進行電焊作業(yè)時,不能把懸吊平臺及鋼絲繩當接地線用,并采取適當?shù)姆雷o措施。
八、安全帶和保險繩的各項檢測指標均應符合國家標準。應選擇有生產資質企業(yè)的產品,而且資料齊全。
九、電動吊籃的電源電纜線應有保護措施,固定在設備上,防止插頭接線受力,引起斷路、短路。
十、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電動吊籃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為確保安全生產,對存在的隱患經書面警告無效的,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采取相應措施,并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十一、由于乙方不按規(guī)定操作造成電動吊籃事故及人員傷亡,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對乙方進行處罰。
十二、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的相應條款:
十三、本協(xié)議(共3頁)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8
使用高處作業(yè)吊籃(以下稱吊籃)作業(yè)時,應嚴格按本協(xié)議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吊籃操作及使用人員要求身體健康,精神正常,操作前不得飲酒,經過相關操作技能培訓與考核,持有操作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wěn)定;旋轉絲杠使前輪離地,但絲杠頂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腳墊木不小于4×20×20厘米。
三、兩懸掛機構的間距要與懸掛平臺兩掉點的間距相等,其誤差在兩懸掛機構間距大于懸吊平臺兩掉點距離時不超過10cm,以免影響安全鎖的使用。
四、配重鐵:900公斤以上(25kg/塊)不得短缺。所有配重塊要均勻套在兩后支架的穿桿上,并穿上防失螺栓,以免誤搬運及丟失。
五、吊籃嚴禁超載使用:標準籃(6米)最大工作載質量為630kg。
六、工作前承租方必須檢查以下項目:
1、前列二、三、四、五項。
2、所有連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
3、提升機穿繩正確,在穿繩和退繩時,務必用手拉緊鋼絲繩端及出繩端,使其處于始終緊張狀態(tài);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于4根,鋼絲繩下端墜鐵齊全、離地。
4、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固定于常開位置。
5、電氣系統(tǒng)正常,沖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6、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七、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運行前提醒籃內人員,并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墜繩鐵。
八、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吊籃作業(yè)禁止在吊籃內吸煙;禁止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yè);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九、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yè)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十、不準將吊籃作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十一、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十二、雨天、噴涂作業(yè)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進行遮蓋。下班后切斷電源。
十三、承租方應按建筑施工安全規(guī)模劃出安全區(qū),架設安全網。
十四、出租方所提供的電源,必須具備漏電保護裝置。
十五、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內向外攀爬或向樓內跳躍。
十六、承租方在使用吊籃前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持有操作證,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guī)定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本協(xié)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出租方負責,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事故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在吊籃的'運輸組裝拆卸過程中發(fā)生的人員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電動吊籃安全協(xié)議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施工中電動吊籃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杜絕事故及各類人身傷亡事故,依據(jù)建設部、太原市的有關規(guī)定:《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高處作業(yè)吊籃安全規(guī)則》、《高處作業(yè)吊籃用安全鎖》、《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大型機械及中小型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特制訂本協(xié)議。
甲、乙雙方必須在電動吊籃安裝前簽定本協(xié)議。
一、甲方對現(xiàn)場電動吊籃實行統(tǒng)一管理,乙方全面負責電動吊籃的具體安裝管理工作。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執(zhí)行建設部、太原市建設有關機械設備安全的規(guī)定。
二、進入現(xiàn)場的電動吊籃必須具有編號,并按照規(guī)定的'位置、類型、臺數(shù)設置。
三、電動吊籃操作人員上機操作前,使用方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使用說明書,必須按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后,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四、乙方提供的租賃電動吊籃時,必須具備資質證書并年檢合格的單位。乙方須將①租賃合同,②租賃單位的資質證書,③電動吊籃的合格證,④市建委編號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到甲方。
五、電動吊籃拆裝單位必須是具有太原市核發(fā)的有相應安裝拆裝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乙方須將拆裝單位資質證書和拆裝人員名單及乙方與拆裝單位的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報甲方,電動吊籃安裝后必須經由甲方參加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操作人員作業(yè)時應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鎖鉤應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七、操作人員必須有二人,不允許單獨一人進行作業(yè),以便突然停電時,可二人分別操作手動下降裝置安全落地。操作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懸吊平臺,不得在空中攀緣窗口出入,并且不允許作業(yè)人員從一懸吊平臺跨入另一懸吊平臺。
八、安全鎖必須持有出廠檢驗合格證書,并必須在有效期限內使用,如果出現(xiàn)故障或超期,必須由專業(yè)廠修理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安全帶和保險繩的各項檢測指標均應符合國家標準。應選擇有生產資質企業(yè)的產品,而且資料齊全。
十、電動吊籃的電源電纜線應有保護措施,固定在設備上,防止插頭接線受力,引起斷路、短路。
十一、鋼絲繩必須使用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鋼絲繩;鋼絲繩穿繩正確,符合使用說明書中要求;繩墜鐵懸掛齊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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