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鄭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鄭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 法律 、法規(guī)的規(guī)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出賣人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房屋具體情況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
1、房屋坐落于鄭州市 區(qū) 路 小區(qū) 號樓 單元 層 號,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 字第 號;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狀況的真實性,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導致乙方受到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第三條 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 元,(小寫) 元,作為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擔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 經雙方協(xié)商確定,該房屋成交價款為(大寫) 元,(小寫) 元。 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 元。
2、乙方于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時支付余款 元。
乙方未按約定支付房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實際欠款金額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內將已收房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則有權要求乙方按前款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正式交付乙方。 雙方約定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有關部門辦理物業(yè)服務、有線電視、固定電話、水、電、氣、暖等相關附屬設施的變更手續(xù)。
甲方應在房屋產權過戶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甲方未按約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后 天內將已收房款退還乙方并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則有權要求甲方按前款約定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 裝修 不符合約定的,應按不符部分的實際價值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 日內,按有關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xù)。 雙方約定,辦理以上手續(xù)應當繳納的稅、費,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由 方完全承擔。
2、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
第七條 該房屋合同簽訂之日起 月內被有關部門依法拆遷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元。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 民法 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鄭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特別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方乙方):
身份證號: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永州市冷水灘恩童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丙叁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此共同信守執(zhí)行。
一、甲方自愿將落在之房產及土地出售給乙方,房產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房屋產權證 )。土地證號: 。
二、上述房產的交易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三、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交定金 元整(大寫: 元整)。甲方提供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身份證復印件給乙方。
2、甲乙雙方到永州市房產局簽字后,乙方當天付款 元整(大寫: 萬元整)給甲方。
3、在不動產局簽字受理后,付 元整(大寫: 萬元整)給甲方。 剩余房款 萬元整,交房時當天支付給甲方。
4、產權交易過戶的所有稅費經雙方協(xié)商由 方承擔。房屋以前的水電物業(yè)費用等賣方結清,并協(xié)助水電過戶。
四、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于 年 月 日前到永州市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xù)。
五、交房時間:
六、交房標準:
七、附送的家具電器清單:
八、簽訂本合同之后,在乙方沒有任何違約的情形下,甲方不得再出售上述房產,所售房屋內的所有設施不得變更和損壞。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產權人及共有人都同意出售此房地產。 九、丙方責任:
1、依本合同約定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屋買賣居間服務;
2、免費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地產買賣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咨詢。
十、居間服務費:
1、甲乙雙方確認,雙方達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間服務,但該交易是雙方獨立、自愿做出的決定。
2、甲方在簽訂此合同時支付丙方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元,交易辦結時支付人民幣 元。乙方在簽訂此合同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1
元,交易辦結時支付剩余居間服務費元。如甲乙方雙方私自成交,甲乙雙方均須按第十條約定標準的.三倍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丙方有權從代為收取、保管的費用中優(yōu)先提取居間服務費。
3、甲乙雙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交易不成功或買賣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
4、如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違約或其他爭議,雙方一致同意:在雙方就違約責任及其承擔達成協(xié)議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書之前,丙方有權將暫存在指定帳戶中的款項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還或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債務糾紛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證有權出售該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同意,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如延期交房,逾期超過叁日,乙方有權解除買賣合同,甲方應當雙倍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乙方不解除買賣合同的,有權接收房屋,且不支付剩余房款。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并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乙方如延期付款,逾期超過叁日,上述定金與購房款不退,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另賣。
3、甲乙雙方延遲辦理過戶的違約責任。乙方逾期超過柒日視為反悔不買,上述定金與購房款不退,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另賣。甲方逾期超過柒日視為不賣,甲方需雙倍退還定金;已收取購房款的,應全額退還并賠償已收購房款 %的違約金。
4、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生效、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任何一方發(fā)生違約等,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本合同如與過往或其他雙方的協(xié)議、聲明、承諾等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甲乙丙叁方履行合同發(fā)生爭議且無法協(xié)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共貳頁,一式叁份,持有情況如下: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的有效文書送達地址以身份證地址為準,自郵寄之日起五天內視為送達。
十四、其他事項(房產委托銷售/購買協(xié)議書、房屋買賣確認書、委托購房誠意金協(xié)議書均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
代理人: 身份證號: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丙方(簽章):
經辦人:
本合同簽訂地:
簽訂日期:
鄭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 意見 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房屋具體情況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
1、房屋坐落于 。
2、房屋的所有權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狀況的真實性,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導致乙方受到損失,甲方應予補償。
第三條 乙方應在X X X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X X X ,(小寫) X X X 元,作為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擔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 經雙方協(xié)商確定,該房屋成交價款為人民幣(大寫)捌拾陸萬元整,(小寫)¥860000元。房款的支付方式為現(xiàn)金。支付時間為: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房款。
2、乙方于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時支付余款X X X 元。乙方未按約定支付房款時,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時,每逾期一天,按實際欠款金額的萬分之X X X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過X X X 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內將已收房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如甲方不愿意解除合同,則有權要求乙方按前款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在交付房屋前將室內 物品 騰空并打掃干凈。雙方約定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有關部門辦理物業(yè)服務、有線電視、固定電話、水、電、氣、暖等相關附屬設施的變更手續(xù)。
甲方未按約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款的萬分之X X X支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照過X X X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后X X X 天內將已收房款退還乙方并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不愿意接觸合同,則有權要求甲方按前款約定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應按不符部分的實際價值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辦理以上手續(xù)應當繳納的稅、費,按照以下第1種方式處理:
1、由乙方完全承擔。
2、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
第七條 該房屋自合同簽訂之日起X X X 月內被有關部門依法拆遷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損失X X X 元。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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