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房屋的位置和狀況條款
甲方將座落于聊城市 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共計約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條款
租賃期限為 年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優(yōu)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條款
從事違法活動。在租賃期間,乙方若對房屋進行轉租或改變用途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條款
租金每月人民幣 整,年總租金 整,租賃費每年半年預交一次,以后依次類推。乙方應于每年的 月 日和 月 日分二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五條 房屋的交付條款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遲于上述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六條 費用承擔
租賃期內,按國家規(guī)定因房屋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由乙方承擔。
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按物價部門及有關部門規(guī)定價格計費,交費方式為每月一交。
第七條 房屋修繕條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施應進行必要的檢查、修繕。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xiàn)或發(fā)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于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內進行維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見證后代為維修或由乙方自行維修。本條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由甲方承擔。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的設施出現(xiàn)損壞或發(fā)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和承擔相應損失。
第八條 房屋的改建、裝修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經乙方同意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協(xié)議。因國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合同到期后,可移動裝修物乙方帶走,不可移動裝修物乙方無償留給甲方。
第九條 房屋轉讓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
(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發(fā)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終止協(xié)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租金1個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項費用達1個月以上;
第十一條 合同的延續(xù)及優(yōu)先權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xù)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叁個月向甲方提出續(xù)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xù)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yōu)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xù)租達成協(xié)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十二條 繕后條款
合同到期時,甲、乙雙方未達成續(xù)租協(xié)議,乙方應于本合同到期日前騰空、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十三條 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予以賠償。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確需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返還多交租賃費并賠償乙方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人民幣貳個月房租;
如乙方確需退房的,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并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人民幣貳個月房租。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房屋如因不可力的原因導致?lián)p壞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條款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發(fā)生糾紛,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有關機關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條款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xié)商作出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房屋租賃合同】相關文章:
房屋租賃:房屋租賃專業(yè)合同12-13
租賃個人房屋租賃合同02-01
租賃個人房屋租賃合同02-15
經典房屋租賃合同12-08
【經典】房屋租賃合同08-05
[經典]房屋租賃合同08-07
房屋租賃合同[經典]07-23
房屋租賃合同07-19
房屋租賃合同07-19
房屋租賃合同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