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陪讀簽證,又叫Student Dependent Visa,是學生簽證的一種。留學生的配偶可以在澳洲工作,照顧讀書的一方,所以非常的實用。對于一些家庭經濟不太寬裕的學生來說,一方工作一方讀書,可以極大的減輕財務壓力,甚至可以賺到所需的生活費和部分學費。
1.陪讀的兩種情況
1)第一次辦理簽證的時候主副申請人一起遞交,只要增加配偶的額外生活費和旅行費用、健康保險費就可以。
2)一方已經有學生簽證,另外一方以配偶身份加入。
2.移民局對留學生陪讀簽證的要求
1)婚姻狀況的界定
澳洲移民局認可的配偶關系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正式結婚且領有官方結婚證的申請人(可以是在澳洲或者海外登記結婚的);另一種是同居超過12個月以上,證據充足的正式的事實婚姻配偶,所謂Defacto。
很多境內的陪讀人都是同居的,同居關系的移民局需要提供的證據很多,包括居住、經濟、社會和雙方之間承諾的關鍵證據。
2)配偶加入陪讀的擔保金如何計算
關于留學生辦理配偶加入陪讀的擔保金問題,通常會要求申請人提供主簽證持有人簽證期間所剩時間里,雙方的生活費和所剩的學費。
如果有的同學只提供了配偶的生活費,簽證也下來的,那只能說你太運氣,遇到了個糊涂的簽證官,此案例成功率較小,不建議去比拼運氣!
3)境外的配偶加入陪讀申請簽證,被電調機會很大,切記切記!
加入陪讀配偶一定要記住,你的簽證目的就是陪讀,照顧配偶,不是主要去打工和學習!!如果電調說錯了,往往就會被以“非真實學生配偶目的”拒簽。除此之外,一定要了解澳方配偶所在大學,課程,結婚時間等基本常識,千萬不要緊張說錯了。
4)在境內的學生,學生簽證轉為配偶簽證
準備做配偶簽的學生不可以違反學生簽證條列而被學校報到移民局。經常有很多留學生因為所在學校簽證出了問題,出勤率或者成績不夠,面臨被報去移民局。這種情況下轉為配偶簽證,是有一定風險的。
如果在辦理期間,簽證沒有下來,移民局接到了NCN的通知(Non-Compliance Notice),那么簽證官就會停止你陪讀簽證的審理,因為你違反簽證條例在先,是不可以繼續(xù)審理的。這樣情況下,需要立即找專業(yè)的移民律師幫助解釋,嚴重的還要去MRT上訴。
所以一旦知道有被報的風險,一定要搶在學校報去移民局前拿到陪讀簽證,這樣局面要對你有利得多。畢竟你拿到了新簽證,老簽證已經作廢,移民局失去了追溯你的權利。
5)配偶可以在澳洲工作的時間
根據移民法,留學生只可以在開課后每兩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休假期間不限制打工時間。因此,572類簽證持有人,和573本科簽證持有人的配偶要小心,因為你們只可以工作每兩周不超過40小時!
除非以下情況:
a.在攻讀授課碩士的573類別的申請人家屬,只要開始上課了,配偶就可以無限制打工。
b.在攻讀研究類碩士和博士的574類別的申請人家屬。
c.澳洲援助署AusAid和澳洲國防部擔保的576簽證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