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審核簽證資料時的注意事項
1.請客人提供護照原件并在護照末頁簽上姓名。
2.請客人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冊整本復印件一份。
3.請客人準備的照片必須與所要求的顏色一致,請用裁相器剪成標準大小。
4.請客人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附本復印件,如果是事業(yè)單位還需要提供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定要在有效期內(nèi)。
5.客人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最好要有當年或去年的年檢章。
6.客人提供的空白公文紙?zhí)ь^必須與空白公文紙上蓋有的公章名稱要一致,同時也必須要與所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機構代碼證上
的名稱要一致。
7.客人提供的空白公文紙上要有單位領導的簽名。
8.如果客人是退休,請?zhí)峁┩诵葑C整本復印件一份。
9.請客人提供的銀行存款證明必須為中英文對照的正規(guī)格式的存款證明(交通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各大銀
行均有正規(guī)標準格式)要求每個人不低于3萬元。
10.如果夫妻雙方同時出行,提供的銀行存款證明在一方名下的,請?zhí)峁┙Y婚證復印件,如果夫妻一方出行,提供的銀行存款證
明在另一方名下的,也請?zhí)峁┙Y婚證復印件。
11.未滿18周歲的小孩子出行,要做親屬關系公證書,如果是父母一方或者父母雙方委托他人帶小孩出行,還需要做委托公證書,同時按大使館要求還需要在北京外交部做認證,認證費用為RMB150/份,故小孩子的簽證時間會比成年人多出3個工作日,請一定注意。
12.如果18歲以上的學生出行,此人的存款證明可以用父母名下的,但必須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能夠體現(xiàn)出這種親屬關系,否則的話存款證明最好用本人的名義。
13. 所需工作日指正常情況下所需申請簽證的時間,不包括節(jié)假日和使館的臨時休息日,對于材料有問題的客人,出證的工作日也會相應增加。
14.以上所有材料復印件請用A4紙。
15.填表中有提到父母姓名的,即使父母過世也須填寫其姓名,不可寫去世。
16.使館不接受以熱敏紙為介質的傳真,如是熱敏紙的傳真請復印后再送。
17. 18歲以下人員出國需提供出生公證和父母雙方同意出國書的公證(中英文)。
18. 外方代買保險的,要提供保單傳真件或復印件。
19. 邀請信要求是原件的,提供電子版的彩印的不行。
20. 特別注意有些國家簽證有效期短,如:德國、奧地利、瑞士、意大利、葡萄牙、波蘭、芬蘭、丹麥、俄羅斯、希臘、捷克。如遇以上國家請注意申請時間與出發(fā)時間一致,否則只能重新準備材料申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