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當今經濟發(fā)展迅速,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留學深造,那么留學要做哪些準備呢?小編在這里一一告訴你關于德國留學你要準備哪些材料。
由于德國簽證手續(xù)的簡化,留德簽證手續(xù)變得十分簡單,只要把規(guī)定的資料遞交到審核部就算是遞簽完畢,不用面試,也不用本人親自去。但還是有很多留學生在遞簽的時候由于材料準備不充分而被拒絕遞交材料。其中被拒絕遞交材料,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必須提供在德國逗留期間為期三個月的醫(yī)療保險證明(Reisekrankenversicherung)原件一份和復印件兩份(保險證明的開始時間可以按簽證申請表的第23項,申請入境的開始時間起算)。
二、需要提供一張本人簽字的簽證附加申請聲明。
三、語言學;虼髮W在法蘭克副地區(qū)的簽證遞交材料里,一定要有本人的無犯罪證明公證及翻譯件?傻脚沙鏊驒n案所在地開。
四、想獲得留學加語言簽證的會員,一定要有報名交費4個月以上(3個月的話,需要出示和德國大學聯(lián)系過的證明)的語言班課程,即必須持有時間為4個月以上的德國語言學校通知書及4個月以上的交費證明。
五、關于打工,在德國原則上是允許打工的,但不允許一年四季都去打工。持短期簽證學習語言課程的人不許打工。在打工方面,還要看你拿的是什么簽證(簽證時給你加的是什么樣的注)。不加規(guī)定的,平時打工每個月有時間限制(每周8小時,或全年不超過三個月)。德國全國大多數(shù)地方掌握得差不多,但有的地方比較松,比如柏林。
留學生在德國假期打工,盡管打的是短工,但你的老板也要像對待其他的工人一樣,給你提供同樣的待遇,即老板除了給你工資外,還得扣除工資稅等。當然,若你有社會保險的義務,老板也得從你的收入中扣除社會保險費(如退休保險、健康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失業(yè)保險等),將之轉到財政局或醫(yī)療保險公司。
一般情況下,留學生打工開始前必須將稅卡交給老板,雇傭關系結束時,老板將稅卡歸還你。到時,在你稅卡的背后已經寫清楚,你打工期間的總收入多少,被扣的稅多少。還有另外一種做法,因為你打的是短工,也可以由老板估計工資稅額,這樣稅卡就不必交給老板,由老板向財政局負責。在下列的情況下,留學生的收入不用先被扣稅:如果只是偶爾打短工,則連續(xù)工作不超過十八天(周末、節(jié)日不算),那么,在工作時間內的工資不超過120馬克,在工作時間內平均每小時工資不超過20.65馬克;如果是每月支付工資,那么每月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6小時,在打工時限內每小時工資不超過20.65馬克。
六、語言學校開課或大學通知書上開學(或語言考試)的時間,離遞交材料當天的時間不能少于6周。但該規(guī)定有一定的伸縮性,根據以往經驗,只要不少于1個月就可以了。少于1個月的話,材料是肯定不能被接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