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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住房公積金新政策解讀
關注一:提取條件
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yè)或調轉工作滿兩年改為一年或一年以上原《細則》第二章提取條件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屬于本管轄區(qū)內非農業(yè)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滿兩年以上的。
屬于本管轄區(qū)內非農業(yè)戶籍職工,工作調轉至外省或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在外省重新就業(yè)的。
合并修改為:
屬于本管轄區(qū)內非農業(yè)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或工作調轉至外省、市,以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系統(tǒng)為準封存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
關注二:證明材料
工作調轉至外省無需提供暫住證(居住證)原《細則》第十八條職工依照本細則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本細則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外,還要根據(jù)不同提取情形提供如下證明材料及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屬于本管轄區(qū)內非農業(yè)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以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系統(tǒng)為準封存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的,企業(yè)職工提供: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事業(yè)編制人員及公務員提供:《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說明書存根》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屬于本管轄區(qū)內非農業(yè)戶籍職工,工作調轉至外省的,提供:調令(函)或任職文件、暫住證(居住證)。
合并修改為:
屬于本管轄區(qū)內非農業(yè)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或工作調轉至外省、市的,以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系統(tǒng)為準封存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企業(yè)職工提供: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調令(函)或任職文件(勞動用工合同);事業(yè)編制人員及公務員提供:《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說明書存根》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提取首付款時無需首付款收據(jù)原件原《細則》第十八條,第(五)項,第2、3款中規(guī)定的提取證明材料:最近兩個月還款證明。
修改為:最近兩個月正常還款證明
原《細則》規(guī)定,申請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并實現(xiàn)放款后的職工,在辦理提取首付款業(yè)務時須出具: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首付款收據(jù)原件、單身提供借款人身份證原件、組合貸款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單身無需提供)。
修改為:申請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并實現(xiàn)放款后的職工,在辦理提取首付款業(yè)務時須出具: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單身提供借款人身份證原件、組合貸款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單身無需提供)。
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
租住商品房每年每套房屋允許提取一次以《細則》第四條,第(十)項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提取公積金的:
1.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合同期內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過繳納租金總額且不允許累計提取。2.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每套房屋允許提取一次,提取金額按照《細則》規(guī)定執(zhí)行且不允許累計提取。
凡《細則》中涉及提供夫妻身份關系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必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確夫妻關系,其它證明材料無效。本《細則》補充條款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積金提取時間
一般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三天就可以到賬。而且公積金的提取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時間自己來定。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一、職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任選其一):
1、購房合同或協(xié)議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工資卡
二、職工采用貸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任選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首付款發(fā)票、借款發(fā)票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或者首付款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工資卡
(三)、職工購買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qū)縣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管部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發(fā)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購房時采用貸款方式,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工資卡
(四)、夫妻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如雙方都建立住房公積金,主購房人應先辦理提取手續(xù),配偶方才可辦理;
2、主購房人提取時應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提取時除提供材料原件外,還需出具結婚證書及主購房人的支取記錄單;
3、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的總價;
4、如主購房人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無法提供支取記錄單,配偶提取時,須由主購房人的單位開具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五)、約定提取(只有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才可以申請):
1、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此申請書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寫);
2、身份證復印件;
3、提取記錄單(只有之前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職工才有此單據(jù),如之前未提取過,請按上述幾種情況分別提供材料先辦理提取同時將聯(lián)名卡的賬號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
公積金提取類型
約定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約定公積金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關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xù),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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