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武漢公租房的買賣政策和申請條件
武漢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具有本市市內(nèi)六區(qū)、環(huán)城四區(qū)非農(nóng)業(yè)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jīng)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
1、申請人戶籍登記地在本區(qū),取得本市戶籍滿5年(家庭為單人的.申請人,應當符合晚婚年齡;離異的,應當滿3年)。
2、申請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連續(xù)一年低于580元。1人戶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戶低于13920元(申請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計算)。
3、申請家庭總資產(chǎn)為1人戶家庭低于15萬元,2人戶低于23萬元,3人戶低于30萬元,4人戶低于38萬元,5人戶及以上低于40萬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低于7.5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nèi)未出售或者轉(zhuǎn)讓過房產(chǎn)。
武漢公租房申請條件的內(nèi)容就到這里了,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被拆遷;有特殊并重殘人員;有60歲(含)以上人員;居住市政府確定的解危排險范圍內(nèi)房屋;申請樓房配租的家庭人口應當在二人以上。
武漢公租房的買賣政策
武漢公租房買賣政策:根據(jù)武漢市最新出臺的《武漢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為幫助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更詳盡地了解武漢市公租房政策,武漢市國土房管局負責同志對武漢市公租房政策進行了解答。
武漢公租房買賣政策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租金標準,向符合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供應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滿足過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賃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經(jīng)濟、適用原則進行裝修,具備基本使用功能。
具有本市市內(nèi)六區(qū)、環(huán)城四區(qū)非農(nóng)業(yè)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jīng)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jīng)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武漢公租房買賣政策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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