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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合肥六級工傷能賠償標準
合肥六級工傷賠償標準2014年
2014年合肥市六級工傷能賠償多少錢?
一、醫(yī)療費用
根據(jù)醫(yī)院發(fā)票計算
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按月支付,支付到男60歲、女50歲退休止,與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不能同時享受)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四、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4584元(2013年合肥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584元)×18個月=82512元(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與傷殘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侔不帐嵤豆kU條例》辦法 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六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六級傷殘為18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五、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4584元(2013年合肥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584元)×34個月=155856元(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與傷殘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①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六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六級傷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為34個月
六、停工留薪期工資:本人原工資待遇×停工留薪期具體時間
《安徽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具體時間,按《安徽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執(zhí)行。
七、住院護理費:4584×80%×住院月數(shù)
、侔不帐嵤豆kU條例》辦法 第三十八條職工住院治療工傷期間需要護理的,憑醫(y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標準為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在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前,已領取的生活護理費不足規(guī)定標準的,由單位補足差額部分。
八、住院伙食補助:20元×住院天數(shù)
①合肥市人社局《關于實施新〈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一、職工工傷住院伙食標準按照每人每天20元執(zhí)行。
九、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提出并經(jīng)用人單位同意,可以一次性支付輔助器具費用
①《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凇栋不帐」毠ぽo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工傷職工配置的輔助器具費用和延長使用年限給予的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第十三條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提出并經(jīng)用人單位同意,可以一次性支付輔助器具費用,但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對距統(tǒng)籌地區(qū)平均余命不超過20年的,按實際年限計算。
③第九條 工傷職工在配置或者更換輔助器具時,配置超出費用支付額度的輔助器具,超出的費用由工傷職工自理;配置低于費用支付額度的輔助器具,按實際費用結算。
十、輔助器具維修費
①《安徽省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第七條 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應當根據(jù)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項目,為工傷職工配置符合國家標準、質(zhì)量合格的輔助器具,并與工傷職工簽訂培訓、保養(yǎng)、維修服務協(xié)議。
十一、因裝輔助器具而產(chǎn)生的護理費
十二、因裝輔助器具而產(chǎn)生的住宿、餐飲費
十三、勞動能力傷殘鑒定費
十四、交通費
合理的交通費用,憑發(fā)票,仲裁委或法院根據(jù)情況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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