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廣州失業(yè)保險
失業(yè)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如何辦理廣州失業(yè)保險,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如何辦理廣州失業(yè)保險
答: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yè)人員,可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失業(yè)保險金申領受理條件
失業(yè)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向最后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yè)保險待遇:
。1)失業(yè)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yè)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yè)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yè)的。
。3)已經辦理失業(yè)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
2、受理;
3、審核;
4、辦結。
(因為辦理要求會隨相關政策變化而發(fā)生不定時的變化,故具體辦理材料很流程請以各市經辦機構規(guī)定為準)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
2、受理;
3、審核;
4、辦結。
(具體以各市經辦單位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yè)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并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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