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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溫補貼標準2017年
夏季來臨了,需要高溫作業(yè)的海南市民很有必要了解一下高溫補貼標準了,以下是相關內容,以供參考!
海南省是發(fā)放防暑降溫費時間最長的省份,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yè)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fā)放防暑降溫費,每個月300元,共2100元。
省人社廳提醒,如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發(fā)放高溫補貼,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任改正。“因為農(nóng)民工維權意識不強,近年來接到的關于高溫補貼權益受損害的投訴非常少,投訴多集中在欠薪和不交保險。”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處負責人說。如果用人單位不發(fā)放或克扣高溫補貼,勞動者可投訴。同時,海南省人社廳同步發(fā)布了各市縣勞動監(jiān)察部門的投訴受理電話。
什么是高溫津貼?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yè),即可依法享受崗位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誰能享受高溫津貼?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yè),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個體經(jīng)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以。
戶外工作時如何防中暑:
第一、要喝適量的淡鹽水。
喝一些淡鹽水,可以補充由于人體大量排出的汗液帶走的無機鹽。最方便的辦法是,在500毫升飲用水里加上1克鹽,并適時飲用。這樣既可補充肌體需要,同時也可防電解質紊亂。
2017年海南省高溫補貼發(fā)放標準
第二、喝水要次多量少。
不少人在生活中習慣以口渴與否來決定是否需要喝水,其實這是不科學的。因為口渴是人體水分已經(jīng)失去平衡的一個重要信號。當然,口渴了不能一次猛喝,應分多次喝,且飲用量少,以利于人體吸收。合理的方式是,喝水每次以100毫升至150毫升為宜,間隔時間為半個小時。
第三、盡量避免喝溫度過低的飲用水。
夏季人體的體溫通常較高,喝下大量冷飲容易引起消化系統(tǒng)疾病。專家建議,最好不要喝5攝氏度以下的飲料,而喝10攝氏度左右的淡鹽水比較科學。因為,這樣既可達到降溫解渴的目的,又不傷及腸胃,還能及時補充人體需要的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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