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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的一生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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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的一生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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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的一生事跡

  司馬光

  司馬光出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一月,字君實,世稱涑水先生,北宋陜州(今山西夏縣)人,歷仕仁、英、神、哲宗四朝。神宗元豐年間,撰《資治通鑒》二百九十四卷。哲宗立,拜尚書右仆射,在相位八月而卒,為北宋名臣與史學(xué)家。他好讀書,尤其對歷史有著十分濃厚的興趣,他不僅能夠熟練的背誦《左傳》,而且可以把二百多年的歷史梗概講述的清清楚楚。

  司馬光年約五、六歲時,有一次要吃青胡桃,他的姊姊幫他去殼,但剝不掉,一婢女用熱水將胡桃泡過后去殼,后來姊姊問他是誰把殼去掉的,司馬光說是自己去的。這話正好被他的父親司馬池聽見,就喝斥他:“小子怎么可以說謊!”司馬光從此以后就沒說過謊。日后司馬光教導(dǎo)他的學(xué)生劉安世什么是“誠”,他說:“就要從不說謊做起!彼(jīng)說:“我生平?jīng)]有什么過人之處,但平生所做的事,從沒有任何一件事不可以對別人講!

  司馬光七歲時就像成人一樣有威嚴(yán),非常喜愛聽人家講左氏春秋,回家即能把大意講給家人聽,而且從此以后手不釋書乃至不知饑渴寒暑。有一天,他跟一群小孩在院子玩耍。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有個小孩爬到缸上,并掉到缸里就要沒頂,別的孩子見出了事,都趕快逃跑,司馬光從地上拾起一石塊,將水缸打破,缸里的水流了出來,小孩因此得救。后來,東京和洛陽有人把這件事畫成《小兒擊甕圖》。

  他十五歲時就書無所不通,文辭醇深,有西漢風(fēng)。仁宗寶元初(1038年)司馬光年二十考上進(jìn)士,因不喜奢華,皇帝召見時只有他不戴花,同去的人中有人告訴他是皇帝賞賜不能不戴,他才將花戴上。后來司馬光被任命為“奉禮郎”,他以父親在杭,而辭該官職,請求改讓他當(dāng)“蘇州判官”以便照顧父母親,獲準(zhǔn)。不久他的雙親相繼過世,司馬光執(zhí)喪累年,毀瘠如禮。

  仁宗在位時,西夏王趙元昊稱帝,當(dāng)時麟州(今陜西神木縣)多良田,西夏人蠶食其地,當(dāng)時宰相龐籍命司馬光前往視察,司馬光建議可蓋兩座堡壘以制約西夏人,同時募民耕之。龐籍采納他的建議,后來守將郭恩勇狂妄引兵夜渡河,被敵軍殲滅,龐籍因此獲罪被罷免。司馬光為此三次上疏自引咎,后來龐籍過世,司馬光升堂拜其妻如母,照顧其子如昆弟,當(dāng)時的人都認(rèn)為司馬光賢良。

  司馬光廉潔奉公,仁宗皇帝臨終前遺詔(1063年),賜給司馬光等大臣約百余萬的金銀財寶,司馬光三次領(lǐng)銜上書,陳述:“國家目前處于憂患窮困,如果因為遺賜不可拒絕,應(yīng)該允許大臣們將所獲得的金錢捐出以資助國家!彼抉R光的建議未被批準(zhǔn),最后他將自己那一份賞賜交給諫院,充作公費不愿藏私于己。

  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開始變法,司馬光極力反對新法,認(rèn)為王安石乃“侵官、生事、征利、拒諫”,同時司馬光用人以德的觀點和王安石有很大的出入。當(dāng)時朝廷對于實施新法有很多爭議,司馬光與呂惠卿針對“制置三司條例司”在皇帝面前辯論,司馬光認(rèn)為“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茍用例,則胥吏矣!睂τ谒抉R光的說法呂惠卿無言以對,只好用其它話詆毀司馬光,神宗即說:“相與論是非耳,何至是。”

  由于司馬光堅決反對新法,因此當(dāng)宋神宗任命他為樞密副使時,他六次上奏章辭官,他說:“陛下所以用臣,是覺得我是狂狷率直的人,希望能對國家有所幫助,若只是用俸祿官位尊榮我,卻不采納我的建言,這是把天官私自賞給不適當(dāng)?shù)娜。如果我只是以祿位榮顯自己,卻不能解救天下百姓的痛苦,那就是盜竊名譽地位以謀私利!

  后來,神宗在有人詆毀司馬光時說:“別的事不說,光就辭樞密一事,自我即位以來,只有他一人。”又說:“有像司馬光這樣的人經(jīng)常在左右的話,就可以不犯過錯。”充分肯定了司馬光的人品。

  司馬光辭官后,便將所有精力用于編修《資治通鑒》。由于司馬光博通經(jīng)史,尤其留心研討歷代史書,他明白歷史最大的功能在于讓人借鑒。然而,他在館閣校書以及任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官時,看到書架上滿滿的史書,幾間屋子都放不下,如此浩翰的朝野史籍,一個人窮畢生之精力也是看不過來的,于是產(chǎn)生了編寫一本既系統(tǒng)又簡明扼要的通史,使人讀了之后能了解幾千年歷史興衰得失的念頭。他的想法得到了他的好友歷史學(xué)家劉恕的贊同和支持,于是在嘉佑年間,司馬光便在公事之余開始編寫《通志》。

  治平三年(1066年)司馬光將寫好的《通志》進(jìn)獻(xiàn)給英宗皇帝,英宗看后,非常滿意,要他繼續(xù)寫下去,并下詔設(shè)置書局。

  司馬光為編書,常常廢寢忘食,當(dāng)時他的侍從只有一個老仆,晚上他叫老仆先睡,自己則寫書到半夜才就寢,凌晨就又起來點燈繼續(xù)寫書,每天如此。到天亮后就到屋里向其兄請安,說完話就又回到自己寫書的小閣。當(dāng)時他在洛陽買的房子僅供遮蔽風(fēng)雨,由于夏日酷熱難當(dāng),他就請匠人在家中挖地丈余,以磚砌成地室以避暑,此舉被京城戲稱為“王家鉆天,司馬入地”。

  歷時十九年書成之后,司馬光自言:“臣之精力,盡于此書。”又說希望該書能讓皇帝“鑒前世之興衰,考當(dāng)今之得失,嘉善矜惡,取是舍非,足以懋稽古之盛德!鄙褡谘云鋾安┒闷湟,簡而周于事”。

  司馬光在洛陽編書的十五年,老百姓依然將他視為真宰相,由于受到老百姓的愛戴,當(dāng)時即便是田夫野老、婦人孺子都認(rèn)得他。

  神宗駕崩時(1085年),司馬光趕赴朝廷,衛(wèi)士看見他都以手加額說:“這就是司馬相公!痹诰┏撬街帲┒贾说憔塾^,都視他為宰相,道路堵塞連馬都無法前進(jìn),百姓求司馬光不要回洛陽,留下來輔佐皇帝,讓百姓得以活命。司馬光拜謁當(dāng)朝宰相,有人爬到屋頂上窺瞰,宰相府的人上前阻止,對方說:“我不是來看你家主人,是想見識司馬相公的風(fēng)采啊!”呵叱不退,結(jié)果屋瓦都被踩碎,樹枝被踩斷。

  哲宗即位后,太皇太后臨政,派遣使者去問司馬光應(yīng)該先做什么事,司馬光回答要“開言路”。因此上疏者上千。

  后太皇太后從新任命司馬光為尚書左仆射(相當(dāng)于宰相),當(dāng)時宋朝的外患遼國和西夏的使者來到中國首都一定會向他問候,同時告訴他們守邊疆的官吏說:現(xiàn)在宋朝的宰相是司馬光,不要隨便生事。司馬光用心朝政,不舍晝夜,有賓客見他身體衰弱,以諸葛亮吃的少又事情繁重的事來勸告他,他回答說:“死生,命也!边是一樣勤于政事。到病得不醒人事時口中都還在喃喃說著朝廷天下的事。

  《宋史》記載司馬光“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動作有禮”。在洛陽的時候,每次到夏縣必定會去探望他的哥哥司馬旦,那時司馬旦將近八十歲,他伺奉司馬旦有如嚴(yán)父,而又保護(hù)照顧他如嬰兒。

  司馬光對于物質(zhì)看的很淡,一輩子都惡衣菲食,為官四十余載,雖然官至宰相,卻只有薄田三頃,妻子死后,無錢安葬,只好賣地以置棺。

  元佑元年(1086年)九月,司馬光病逝,終年六十八歲,朝廷贈以“太師”、“溫國公”等稱號,派專員扶靈柩返夏縣安葬,謚“文正”。京師的百姓放下生意去吊唁他,有人賣衣服把錢拿來做奠儀。到他安葬的時候,百姓哀悼他有如哀悼過世的親人,嶺南封州一帶的父老都相偕來祭拜,到處都有人畫他的畫像祭拜,吃飯前都要祝禱。

  司馬光死后,百姓對他依然推崇。公元1107~1110當(dāng)時宋朝傳至徽宗,宰相蔡京擅政,視司馬光、蘇東坡、程頤、王獻(xiàn)可等賢人君子共一百二十人為奸黨,并奏請皇帝批準(zhǔn),要把“奸黨”的名字刻在端禮門的大石碑上面。當(dāng)時被召去刻字的長安石工安民推辭說:“我是愚人,不知道立碑的用意,但是像司馬相公這樣的人,海內(nèi)外都說他正直,現(xiàn)在卻說他奸邪,我不忍心刻字!惫俑畬λ恼f法很生氣要治他罪,安民哭泣的說:“我是供差遣的人,不敢推辭,但請讓我不要將我的名字安民二字刻在碑文后,怕得罪了后代。”聽者都感到無比羞愧。

  早年經(jīng)歷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日,司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今河南光山縣),此時其父司馬池任光山縣令,所以給他起名光;六歲時,司馬池就教司馬光讀書,七歲時,不僅能背誦《左氏春秋》,還能講明白書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這一件震動京洛的事。

  司馬光的博學(xué)來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學(xué)強(qiáng)識,另一方面他的父親也著意培養(yǎng)。他既誠實聰明,又十分乖巧懂事,深得父親喜愛。同時,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談,司馬池總好把他帶在身邊。耳濡目染,使司馬光不論在知識方面,還是見識方面,都“凜然如成人”。好多當(dāng)時的大臣、名士,都很賞識司馬光。尚書張存主動提出將女兒許配給司馬光。擔(dān)任過副宰相的龐籍在司馬池死后,把司馬光當(dāng)成自己兒子一樣培養(yǎng)、教育。司馬池輾轉(zhuǎn)河南、陜西、四川各地為官,始終把司馬光帶在身邊。所以,司馬光在十五歲以前就跟隨父親走過好多地方,在這些地方訪古探奇,賦詩題壁,領(lǐng)略風(fēng)土人情,極大地豐富了司馬光的社會知識。

  步入官場

  寶元元年(1038年),司馬光二十歲,他參加了會試,一舉高中進(jìn)士甲科,從此步入仕林,初任華州(今陜西華縣)判官。此時司馬池正任同州(今陜西大荔)知州,兩地相距較近,司馬光經(jīng)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結(jié)識了同科進(jìn)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當(dāng)推官,雖比司馬光大二十多歲,但兩人很談得來,經(jīng)常在一起交流學(xué)問,談古訪今,成為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張存的女兒結(jié)婚。

  寶元二年(1039年),因父親調(diào)往杭州任職,司馬光辭掉華州判官,改任蘇州判官。正當(dāng)他懷著遠(yuǎn)大的抱負(fù),在仕途上步步上進(jìn)時,他的母親病逝了。按照封建禮教,他必須辭官回家服喪三年。在此期間,北方黨項族人元昊稱帝(寶元元年,1038年),建立了西夏國,西夏為了擺脫對宋朝的臣屬地位,同宋朝發(fā)生了戰(zhàn)爭,宋朝連連失敗。宋仁宗為了加強(qiáng)軍事防御力量,要求兩浙添置弓手,增設(shè)指揮使等官職。司馬父子認(rèn)為這樣做,并沒有什么好處。于是由司馬光代父草擬《論兩浙不宜添置弓手狀》,從各方面闡述添置弓手增設(shè)武官。

  慶歷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馬池病死在晉州,司馬光和兄長司馬旦扶著父親的靈柩回到了故鄉(xiāng)夏縣。雙親的相繼去世,使司馬光悲痛萬分,他嘆息“平生念此心先亂”。但他在居喪期間,把悲哀化作發(fā)奮讀書作文的動力,以排遣無盡的悲傷和寂寞。在此期間,他讀了大量的書,寫了許多有價值的文章,如《十哲論》、《四豪論》、《賈生論》,對一些古人古事,根據(jù)自己的見解和感受,提出見解。

  在居喪三年的時間里,他了解了許多下層社會生活的情況。慶歷四年(1044年),二十六歲的司馬光服喪結(jié)束,簽書武成軍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將作監(jiān)主簿,權(quán)知豐城縣事。在短短的時間里,就取得“政聲赫然,民稱之”的政績。

  在工作之余,他大量閱讀典籍,寫下不少論文,如《機(jī)權(quán)論》、《才德論》、《廉頗論》、《應(yīng)侯罷武安君兵》、《項羽誅韓生》、《漢高祖斬丁公》、《甘羅》、《范雎》、《秦坑趙軍》等幾十篇。

  慶歷六年(1046年),司馬光接到詔旨。調(diào)他擔(dān)任大理評事、國子直講。赴京之日,僚友們空府出動,置酒為他餞行。司馬光為大家的熱情所感動,即席賦詩:“不辭爛醉樽前倒,明日此歡重得無?追隨不忍輕言別,回首城樓沒晚煙!”這時司馬光意氣風(fēng)發(fā),雖然宦海茫茫,風(fēng)云莫測,但仍懷著激動的心情來到京都。

  慶歷七年(1047年),司馬光二十九歲,貝州士兵王則起義,攻占貝州城,號稱“東平郡王”。這時司馬光父親好友龐籍在朝為樞密副使,掌管全國軍事要務(wù)。司馬光寫了《上龐樞密論貝州事宜書》,為盡快平息起義給龐籍獻(xiàn)計獻(xiàn)策。具體建議“以計破”,威脅利誘并用,進(jìn)行分化瓦解,只誅“首惡”,余皆不問。實際上起義軍只堅持66天,首領(lǐng)王則被殺,其余盡皆焚死。

  皇祐元年(1049年),龐籍升任樞密使,舉薦司馬光任館閣?,但沒有得到皇帝的許可;实v三年(1051年),司馬光三十三歲,由宰相龐籍推薦任館閣?,同知太常禮院。他在任職期間對《古文孝經(jīng)》進(jìn)行了系統(tǒng)的研究,并撰寫了《古文孝經(jīng)指解》一文;实v五年(1053年),司馬光任殿中丞,除史館檢討,修日歷,改集賢校理,專任史官。從此,司馬光開始了對歷史的研究。正在司馬光潛心研究歷史時,龐籍被罷宰相職,降為戶部侍郎,出任鄆州(今山東鄆城境內(nèi))知州。龐籍舉薦司馬光為鄆州典學(xué)。

  治理地方

  至和元年(1054年),司馬光離開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楊休、包拯等人,去往鄆州。不久,提任為通判,負(fù)責(zé)考察全州官吏。

  至和二年(1055年),因龐籍出知并州,為河?xùn)|路經(jīng)略安撫使,司馬光改任并州通判。

  嘉祐元年(1056年),他連寫三封《請建儲副或進(jìn)用宗室》(第一、二、三狀),建議仁宗皇帝立儲君,而前后三狀沒有結(jié)果以后,又托范鎮(zhèn)在奏事時代為轉(zhuǎn)達(dá),請仁宗有個明確答復(fù)。但這一切均未說服仁宗,司馬光選擇了沉默。

  司馬光隨龐籍在河?xùn)|路任職期間,宋朝和西夏處于休戰(zhàn)時期,但他并沒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間聽取當(dāng)?shù)厝艘庖姟2⒅萼l(xiāng)貢進(jìn)士劉邕對邊事很有研究,寫成《邊議》10卷,議論很有見地,司馬光便予以推薦。

  司馬光認(rèn)為絕市和修建堡壘的辦法有利于保護(hù)邊界地區(qū)安寧,于是一面禁絕邊民和西夏互市,一面決定修堡。正在這時,帶兵將軍郭恩,乘酒出擊西夏,結(jié)果大敗而歸,自己不得已而自殺。朝廷御史審理此案,龐籍一人承擔(dān)了責(zé)任,事后龐籍被解除了節(jié)度使之職,貶謫知青州事,司馬光向皇帝連奏三狀奏明龐籍是聽了他的意見才決定修堡的,說明龐籍完全是出于“欲為國家保固疆圉”的本心,“發(fā)于忠赤,不顧身謀”,因為“過聽臣言,以至于此”,應(yīng)當(dāng)“獨臣罪,以至典刑”。而龐籍得知司馬光要為自己辯解時,就又上奏章,引咎自歸,請求免除司馬光之罪,使司馬光沒有受到任何責(zé)罰。

  龐籍和司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愛護(hù),難能可貴。龐籍死后,司馬光不忘龐籍對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親人。

  重回中央

  嘉祐三年(1058年)司馬光遷開封府推官,賜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馬光堅決推辭,連上五狀,他認(rèn)為自己“實非所長”,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不久,仁宗下詔,遷司馬光為起居舍人,同知諫院。任職五年期間,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書“三言”、“五規(guī)”,多次上書仁宗解決繼嗣的問題,仁宗覺得司馬光真心為國家社稷考慮,遂將奏折轉(zhuǎn)至中書省。司馬光親自到中書省催辦,直到趙曙被立為皇太子。

  司馬光四十四歲時,擢為知制誥,但司馬光不愿就職,他認(rèn)為這是一個掌管起草詔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長。為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連上九《辭知制誥狀》,說明不適宜任此職務(wù);仁宗皇帝收回詔令,改授天章閣待制兼侍講,仍知諫院。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駕崩。四月趙曙即位,即英宗。兩宮矛盾加劇,司馬光看到這種情況,四月十三日進(jìn)《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進(jìn)《上皇帝疏》,力陳國家當(dāng)務(wù)之急應(yīng)君民同心、內(nèi)外協(xié)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兩宮疏》,指出:“金堤千里,潰于蟻穴;白璧之瑕,易離難合!被实蹧]有太后支持“無以君天下”,太后離開皇帝“無以安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寫了兩封章奏,一封給皇太后,一封給皇帝。在奏章中,講歷史,擺利害,曉明大義,從全局出發(fā),苦苦相勸,終于得到效驗。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轉(zhuǎn),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趨于緩和。

  從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時間里。司馬光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間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諫官生涯中,除了關(guān)注社會上層,幫助朝廷解決好皇位繼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領(lǐng)、治國政綱等關(guān)系國家命運的大事外,同時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層人民身上。他發(fā)出了關(guān)心人民疾苦,減輕人民負(fù)擔(dān)的呼聲。而且這個思想幾乎貫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他在《論財利疏》中指出:當(dāng)今天下最苦的是農(nóng)民,因為“農(nóng)民苦身勞力,粗衣粗食,還要向政府交納各種賦稅,負(fù)擔(dān)各種勞役。收成好的年代,賣掉糧食以供官家盤剝,遇到兇年則流離失所,甚至凍餓而死”,建議切實采取一些利民措施。

  司馬光反對宮中宴飲和賞賜之風(fēng),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書《論宴飲狀》,懇請皇帝為民著想,悉罷飲宴。他上《言遺賜札子》,反對朝廷不顧國家實際,厚賞群臣。

  留任諫職

  仁宗死后,英宗將仁宗價值百余萬的遺物頒賜群臣,司馬光也獲得近千緡。但這些正確的諫言,因為朝廷腐朽,又觸犯一些既得利益者,當(dāng)然不能被采納。司馬光只好從自己做起,將自己所得賞賜交給諫院為公使錢。

  治平元年(1064年),司馬光上奏《乞罷陜西義勇札子》,他認(rèn)為當(dāng)時在邊防組織“義勇”使百姓“骨肉流離,田園蕩盡”,給百姓帶來無窮苦難,希望朝廷審察利害。特罷此事。當(dāng)朝廷不予采納時,他又寫第二封札子,并親自上殿面見英宗,他說:要防邊必須從將帥軍政著手,一味拉夫湊數(shù),只能是“徒有驚擾,而實無所用”。英宗這次略有所動,并把上殿札子送中書省和樞密院商量,但一經(jīng)商量,方知此事擬議已久,難以更改。他又連上六疏,并和宰相韓琦進(jìn)行辯論,韓琦雖然無言以對,但手中有權(quán),司馬光也拿他沒辦法。這次諫言失敗后,司馬光連上五狀,要求降黜。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馬光龍圖閣直學(xué)士,仍留任諫職。司馬光因?qū)χG官徹底失望了,借機(jī)連上三狀,要求不當(dāng)諫官,他在奏章上說:“臣從事諫職,首尾五年,自本朝以來,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資質(zhì)愚戇,惟知報國,竭盡樸忠,與人立敵,前后甚眾,四海之內(nèi),觸處相逢,?之惾丈砑白訉O無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庇⒆谂鷾(zhǔn)他免去諫職,仍進(jìn)龍圖閣直學(xué)士。

  治平三年(1066年),司馬光將《通志》(以《史記》為主,編成《周紀(jì)》5卷,《秦紀(jì)》3卷,共8卷)進(jìn)呈英宗。這部書的時間是從烈王二十三年,韓、趙、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滅亡為止。英宗看后大為贊賞,并給司馬光二條明確指示,一是接續(xù)《通志》往下編修,二是決定設(shè)立書局,并由司馬光自擇官屬,作為自己的助手。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神宗趙頊即位。參知政事歐陽修極力向神宗推薦,說司馬光“德性淳正,學(xué)術(shù)通明”,神宗任司馬光為翰林學(xué)士,不久,又任司馬光為御史中丞。

  新舊黨爭

  宋神宗趙頊即位以后,年輕氣盛,朝氣蓬勃,決心振興祖業(yè)。虛心下問、多方征求治國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進(jìn)、大膽的變革方案符合自己的理想。熙寧二年(1069年),重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張開源,司馬光主張節(jié)流。司馬光和王安石因政見不同,在一些問題上進(jìn)行激烈的爭辯,有時在皇帝主持的議政會議上也毫不相讓,但司馬光對王安石的變法也并不一概反對,尤其當(dāng)變法還未顯露明顯弊病時,他也并未公開持反對意見。甚至有人要彈劾王安石時,他還進(jìn)行勸解和說服。直到王安石頒發(fā)“青苗法”,司馬光才表示不同意見,他認(rèn)為縣官靠權(quán)柄放錢收息,要比平民放貸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現(xiàn)了強(qiáng)烈不滿。

  宋神宗希望司馬光能很好地發(fā)揮作用,輔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機(jī),實現(xiàn)國家的振興。熙寧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馬光樞密副使,司馬光以“不通財務(wù)”、“不習(xí)軍旅”為由,堅決推辭,從十五日到二十七日,連上五封札子,自請離京,后以端明殿學(xué)士知永興軍(現(xiàn)陜西省西安市)。

  熙寧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鎮(zhèn)因直言王安石“進(jìn)拒諫之計”、“用殘民之術(shù)”,因而被罷官。司馬光憤然上疏為范鎮(zhèn)鳴不平,并請求任職西京留司御史臺,自己退居洛陽,絕口不論政事,以書局自隨,繼續(xù)編撰《通鑒》,時間長達(dá)15年。

  元豐七年(1084年),司馬光已六十六歲,《資治通鑒》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書呈上,十一月,《通鑒》的最后部分《唐紀(jì)》和《五代紀(jì)》修成以后,司馬光連同《通鑒考異》、《通鑒目錄》一起奏進(jìn)給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十分重視,將書的每編首尾都蓋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圖章,以其書“有鑒于往事,以資于治道”,賜書名《資治通鑒》,并親為寫序。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詔獎諭司馬光,說他“博學(xué)多聞,貫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書,褒貶去取,有所據(jù)依”。并賞與銀、絹、衣和馬,擢升司馬光資政殿學(xué)士,遷范祖禹為秘書省正字。

  元豐八年(1085年),司馬光六十七歲。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僅10歲的趙煦繼位,是為哲宗。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當(dāng)政;侍笙蛩抉R光征詢治國方略,司馬光上《乞開言路札子》,建議“廣開言路”。司馬光又一次呼吁對貧苦農(nóng)民不能再加重負(fù)擔(dān),而且主張新法必須廢除,要對農(nóng)民施以“仁政”,接著上第二份奏疏《修心治國之要札子》,重點談用人賞罰問題,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將兵法是“病民傷國,有害無益”。

  皇太后下詔起用司馬光知陳州,不久,又下詔除授門下侍郎(即副宰相)。但司馬光上疏辭謝,以自己“齡發(fā)愈衰,精力愈耗”,請求只任知陳州。以后在周圍親友支持下還是到任就職了。司馬光向皇太后進(jìn)言,為了實現(xiàn)廢除新法的政治主張,把因反對新法而被貶的劉摯、范純?nèi)、李常、蘇軾、蘇轍等人招回朝中任職,呂公著、文彥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職。

  司馬光廢除新法,上《請革弊札子》,又在《請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為毒藥,請求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更新”。廢除了保甲法,又廢除了方田均稅法、市易法、保馬法,帶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將官法還未廢除,無限感傷地說:“吾死不瞑目矣!”他向呂公著說:“光自病以來,悉以身付醫(yī),家事付康(司馬康),國事未有所付!鼻型麉喂軌蛲瓿伤乃拊。同時,上表請求辭位。但皇太后對他很倚重,不但不準(zhǔn)辭位,反下詔除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正式拜為宰相。接著很快就廢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馬光終于完成了自己廢除免役法的夙愿,實現(xiàn)了自己的政治主張。

  司馬光在第二次回朝為相期間,輯錄《國語》的精要,編成《徽言》一書。又將《歷年圖》和《百官公卿表》增補、總輯為《稽古錄》一書,形成一部“略存體要’’的簡明通史,又負(fù)責(zé)將《資治通鑒》進(jìn)行了最后的校定。

  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初一,司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歲,獲贈太師、溫國公,謚號文正,宋哲宗賜碑名為“忠清粹德”。死后,哲宗將他葬于高陵。靈柩送往夏縣時,京城的人們罷市前往憑吊,有的人甚至賣掉衣物去參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聲超過了車水馬龍的聲音。等到安葬的時候,哭的人非常真誠,仿佛是在哭自己的親人。嶺南封州的父老們,也都紛紛祭奠司馬光,京城及全國各地都畫他的像來祭祀他,吃飯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紹圣元年(1094年),章惇為相,議論司馬光更變熙豐法度,哲宗下詔削除司馬光的贈謚,毀壞所賜碑。

  紹圣四年(1097年),再貶為清海軍節(jié)度副使,又追貶朱崖軍司戶參軍。元符三年(1100年),追復(fù)太子太保。崇寧二年(1103年),蔡京為相時,再次追降左光祿大夫,旋即除名,將司馬光等稱為“元祐黨人”,刻元祐黨人碑,禁止元祐學(xué)術(shù)。大觀年間,追復(fù)太子太保。靖康元年(1126年),贈太師,再次賜謚。宋高宗建炎年間,配享哲宗廟廷。

  宋理宗寶慶二年(1226年),理宗圖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勛閣,司馬光位列其中。咸淳年間,從祀于孔廟。明嘉靖年間,從祀時稱“先儒司馬子”?滴趿荒辏1722年),司馬光與歷代功臣四十人從祀歷代帝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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