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參與政治生活的準則》的高中政治說課稿
本人說課的內容是必修二<<政治生活>>第一單元第一課第二框第兩目的內容.
一.本部分的內容和在教材、高考中的地位.
本框第一目“生活中的政治權利與義務”為情景導入.通過六張照片展示公民下游的政治權利和義務,旨在使學生對本部分內容有初步的感性認識.這一目的內容本人沒有采用.第二目“神圣的權利 莊嚴的義務”是情景分析,教材具體闡明公民的三項政治權利和四項政治性義務.第三目“參與政治生活 把握基本原則”,是對公民政治權利和義務關系認識的深化和升華.
對本框,本人計劃用兩個課時.第一課時講公民的政治權利和義務,第二課時講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三大原則.主要是考慮到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難度比較大,需要一節(jié)課才能講透.第一課時的內容比較簡單,但基礎的知識也比較多.本框如果只用一課時講完,時間不夠用.
本單元在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觀、民主觀的基礎上,主要介紹我國的國家性質、公民的政治權利與義務,以及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內容、行為準則和主要方式等.從知識的內在聯(lián)系看,本框是對人民當家作主地位以及民主廣泛性和真實性作進一步的分析.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是通過人民享有的政治權利和履行的政治性義務體現(xiàn)的;人民享有的政治權利和履行的政治性義務是民主廣泛性和真實性的具體體現(xiàn).了解本目的內容對學好第三目公民參與政治生活要堅持的三大原則做好了鋪墊.本目中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為第二課的民主選舉和第三單元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好了埋伏;本目中的監(jiān)督權為第二課的民主監(jiān)督和第二單元對政府的`監(jiān)督和第三單元人大的監(jiān)督、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jiān)督、政協(xié)的監(jiān)督以及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相互監(jiān)督,這些知識點串起來就可形成一個監(jiān)督的知識專題.
本部分在高考中一般是出選擇題,難度也比較低,屬于識記類較多.2006年廣東出了一道自由和法律關系的辨析題.此后這部分再也沒有主觀題出現(xiàn).
二.學情分析
關于公民的政治權利和義務,在初三也涉及了,學生有一定的基礎.本人教的高一(6) 、高一(7) 、高一(8)是普通班,高一(9) 、高一(10)是重點班.但這部分內容比較簡單,普通班和重點班理解起來都較容易.
三.教學目標的分析
(1)知識目標
知道公民享有的三項政治權利和四項政治性義務.
(2)過程和方法目標
通過對20年3月14日西藏拉薩發(fā)生的打砸燒事件為素材,引出本部分的內容,設計視頻、圖片、文字材料等讓學生在本次事件中體驗和感悟公民的政治權利和義務.
(3)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目標
通過西藏拉薩打砸燒事件和本部分知識的學習,激發(fā)學生關心國家大事的熱情,培養(yǎng)學生的公民意識,即樹立權利意識和義務意識,不做臣民,不做暴民;增強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理解.
四.教學重難點的分析
(1)重點:公民的政治權利和義務的內容;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法律資格、地位.
理由:這些是本部分學生最起碼要掌握的內容.
(2)難點: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含義;監(jiān)督權的含義;自由和法律的關系.
理由:對這兩個含義的了解主要是學生對它們外延不清楚;對自由和法律關系,有些人會理解為自由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無拘無束,認為法律是對自由的限制.實際上我國傳統(tǒng)的老莊和道教就是這樣認為的.中國人缺乏現(xiàn)代的法治思想,往往把自由和法律完全對立起來.
五.教學方法的分析
主要通過西藏拉薩打砸燒事件這一案例,讓學生在其中自主領悟、模擬、體驗、探究、加深對公民享有的政治權利和履行義務的理解,對自由和法律關系的理解.
理由:選擇一例一析主要是考慮到西藏拉薩打砸燒事件可以貫穿本部分內容,同時也使學生的注意力集中在本次事件的分析上,提高他們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能力.
六.教學手段的分析
多媒體教學.
理由:在本課件安排了兩個視頻、大量發(fā)生在西藏拉薩打砸燒事件中的圖片、與教材內容相關的西藏拉薩打砸燒事件的背景資料,使學生的學習變得直觀、生動,使教學內容變得豐厚和富有時代氣息.
七.課型:新課型.
八.課時:一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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