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2015底薪最新調整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根據(jù)當?shù)爻擎?zhèn)居民生活費用支出、物價水平、經濟發(fā)展水平等,最低工資要定期調整,給予勞動者基本的工資保障。
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1310元 平均增幅19.1%
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屬于2014年廣東最低工資標準中第二檔,提高19.1%,調整后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為1310元,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中小時工資為12.5元。
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設置3個月緩沖期
考慮到企業(yè)的生產經營需要和承受能力,本次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設置了近3個月的緩沖期,便于企業(yè)調整生產經營成本預算。廣東省人社廳將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施行后,就新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開展全面的監(jiān)督檢查,督促企業(yè)執(zhí)行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新標準。
據(jù)悉,本次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自2013年10月開始啟動,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各部門的意見,多方面、多層次深入了解企業(yè)及生產一線職工對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意見,并綜合考慮了近兩年廣東省經濟發(fā)展、物價上漲、保持就業(yè)競爭力等因素并充分考慮企業(yè)當前的承受能力。
“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一直備受關注。廣州市政協(xié)委員韓志鵬日前在廣州市“兩會”上詢問廣州市人社局無果而表示“不接受”,廣東省政協(xié)委員孟浩又接棒把問題帶到省“兩會”上,呼吁調整2014年廣東珠海最低工資標準。在廣東省人大舉行的編者會上,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歐真志就此回應稱,廣東省里正在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國家的“十二五”規(guī)劃明確,最低工資標準要年均遞增13%以上,最低工資規(guī)定里面也明確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
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的概念包含以下三個涵義:
1、獲得最低工資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
2、最低工資標準是由政府通過立法確定的;
3、只要勞動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時間的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shù)纳钯Y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yè)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