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肥生育津貼領取
1、按0.8%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其參保女職工生育或妊娠7個月以上(含7個月)引產(chǎn)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增加一個月生育津貼。
2、生育備案回執(zhí)單中有說明,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銀行領取,合肥市生育津貼標準:生育津貼也就是產(chǎn)假期間的工資,一般標準為女職工生育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30天×產(chǎn)假天數(shù)。
3、已辦理生育備案的參保職工在本地生育的,可在生育后的次月到市生育保險管理中心指定銀行按月領取生育津貼。
4、合肥市工傷生育保險管理中心副主任杜平介紹,
生育津貼
在每月15日前申報的,可于當月26日后領取(節(jié)假日順延);每月15日后申報的,于次月26日后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