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征文稿主題(精選)
法律就是秩序,沒有了法律,那么人類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樣骯臟。本文是YJBYS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征文稿主題,僅供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征文稿主題
“法”,就像一名嚴格的警官,時時刻刻在規(guī)范著我們的行為。
一天周末,媽媽載我去上奧數(shù)班,眼看著就要遲到了,交通信號燈真淘氣,好像跟我們較勁似的,一看我們來了,馬上變成了紅燈,媽媽不管三七二十一,闖了過去,被監(jiān)控拍到了,不僅被扣分,還被罰了一百元。我說:“媽媽,您為什么要闖紅燈啊?”媽媽說:“你要遲到了,我一急,不小心就闖了!蔽艺f:“媽媽,我們被罰的不僅是一百元,還留下了不良行為。闖紅燈還有可能會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擾亂了交通秩序。如果我們大家都不遵守交通秩序,我們會寸步難行的。”媽媽聽了,點點頭說:“寶貝,媽媽錯了,媽媽一定改。你真是個守法的小公民啊!”
我高興地笑了,只要人人都遵紀守法,世界將變得和諧美麗!
還有一次,爸爸要載我們去海邊玩,一輛車限載五人,可我們連爺爺奶奶一共六個人,爸爸說我和姐姐是小孩,擠一擠,沒關系的,我和姐姐異口同聲地說:“不行!我們不坐超載車!”于是,在我們的堅持下,這次游玩我和姐姐都沒去了,雖然有點小失落,但覺得,堅持了正確的,就沒什么遺憾了!
文明交通,共同關注;安全出行,從我做起!我高興地笑了,只要人人都遵紀守法,世界將變得和諧美麗!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征文稿主題
法律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每一個公民都要強化法制觀念,讓法律的'種子在我們心中生根、發(fā)芽、開花,讓每一個公民都將法律牢記在心。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學校園里,很多中小學生的法律意識還很淡漠,視法律為兒戲。
我聽說過一件事,有一個叫小穎的女孩跟父母來到了南京,她從此就在這兒讀書,生活了。在她上高二的時候認識了許多高三的女孩。那些女孩經常和小穎一起出去玩,小穎也結識了另外一些不務正業(yè)的男生,小穎開始與這些人一起鬼混了。這些不務正業(yè)的家伙們經常不上課,去網吧上網。如果沒錢了,就問別的同學借,如果不借就向那些上初中或小學的學生要保護費來去上網。這樣一個花季少女變成一個滿身罪惡的人了!在那段時間里,由于爸媽工作太忙,也沒有管他,所以才使得他受別人的誤導,變成這樣骯臟的人了。這樣的日子又持續(xù)了三四個月了,終于還是出事了。
在那個悶熱的下午,小穎和三個男孩,兩個女孩在一起計劃著“飛車搶劫”。第二天,三個男孩租了兩輛摩托車,上午用其中一輛,下午用另外一輛。在一天時間里,他們在農業(yè)銀行,工商銀行總共搶劫了6次,數(shù)額高達二十萬元。由于事情重大,受害者都報了案,警方調查了好幾天,還是杳無音訊。在這幾天里,他們6人帶錢已經潛逃了。過了兩個星期左右,警方在河南、四川、合肥等地把這幾個人抓獲歸案了。他們已經把犯案事實交代過了。法庭依法對此案作出判決,以搶劫罪判處幾人全部有期徒刑九年零兩個月。記者采訪小穎時,小穎的話中全部是懊悔當初的行為,他向記者保證出去后一定好好重新做人。
法律已經為我們敲響警鐘:中小學生要知法,鐵窗后悵然流淚,只因不懂法的代價是慘痛的。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們一樣,在同一片藍天下學習,因他們不懂法,所以付出沉重的代價!
法律和生活是形影不離的,沒有法律就沒有生活,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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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則關于買“切糕”引起糾紛的新聞,大概意思是湖南村民凌某在購買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時,因語言溝通不暢造成誤會,雙方口角導致肢體沖突引發(fā)群體毆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輕傷,損壞部分車輛、核桃仁糖果等,最后賠償約16萬元。
這件事一經曝光,立即引發(fā)了網民的熱烈議論,“切糕體”在短短的時間內迅速走紅,大家開始了對這件荒誕事的冷嘲熱諷。其實買切糕這件事,在我的身上就真實地發(fā)生過,下面我就來講講我的故事。
2012年5月2日,五一小長假的第二天,我和媽媽去超市買東西,在回家的途中,我見到一位新疆大叔推著一車五顏六色的切糕,看上去很是誘人。于是我上前問大叔怎么賣,大叔連說帶比方地告訴我20元,我心想20元一斤,還算不貴,我跟大叔說買半斤。大叔切了一塊兒,遞給我說:“160元!碑敃r我一聽這么多錢,一下子就懵了,我跟大叔理論說:“不是20元一斤嗎?怎么這么多錢!我不要這么多。”大叔一下子就急了,沖我喊道:“我說的是20元一兩,已經切了,不買不行!”正說著不知又從哪里來了五六個相同打扮的人,媽媽見勢不妙趕緊付了160元錢。當時我特別氣憤,建議媽媽報警,媽媽說算了,吃虧是福,就算花錢買了個教訓吧!
上了中學后,在課堂上學習了很多法律知識,包括《憲法》《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了解了這些我才明白了其實上面我所遇到的屬于強買強賣行為,還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首先就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另外,他們對我威脅、欺詐的行為,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現(xiàn)在真后悔當時沒有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一味地忍氣吞聲只會讓這些不法分子更加囂張。
本來買賣切糕產生糾紛這件事并不復雜,可是最近我在網絡上看到一些人,在借切糕這件事諷刺新疆人民和維吾爾族人民,這令我很詫異,明明賣切糕的是極少數(shù)的不法分子,這些人怎么能代表了所有的新疆同胞和維吾爾族同胞呢?上小學的時候我們學校就有一位維吾爾族老師,接下來我想講講發(fā)生在我們之間的故事。
兩年前,我上小學六年級,因為學校離家很遠,所以每次放學后都是急匆匆地往家趕,吃完飯馬上回學校,分秒必爭,否則會耽誤了上課?墒窃街,我的自行車就越添亂,關鍵時刻鏈子斷了。一摸兜里沒錢,這可讓我犯了難,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難道要我推著車子回家嗎?那我下午必定要遲到了。正在我著急的時候,一只修長的手搭在了我肩上,我回頭一看正是教我們音樂的古老師。古老師是維族人,很愛美,可是聽說我車鏈子壞了,古老師二話不說就幫我修,白皙的手上沾滿了油,見修不好,古老師又幫我把車子抬到修理攤,付了10元錢才離開,后來我還錢給古老師,古老師說什么都不肯要。
講上面這個故事,我想告訴大家我心目中的新疆人是什么樣的,他們熱情、大方、友善、平易近人,是我們漢族人的好兄弟、好姐妹。同時我國在《憲法》中也規(guī)定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tǒng)一是每一個中國人應盡的義務。我們絕不應該以偏概全地歧視新疆同胞和維族同胞。
我們身邊每天都發(fā)生著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們應該樹立法律意識,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同時為了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盡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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