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思中學教師請假管理制度
根據教育局《關于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中的教職工請假制度,教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請假,但必須覆行請假手續(xù),手續(xù)完備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管理,使教師請假做到規(guī)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時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條件的教師(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以適當延長至半月。
。2)、教職工直系親屬,喪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請假,一學期最多不超過10天。
。4)、婚、喪假期問的工資照發(fā),除此以外經嚴格審查的其它事假,中心?筛鶕唧w情況確定工資待遇。
教職工請病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否則不予準許。
。1)、每學期病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fā),病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終一個月的獎金。
(2)、如系醫(yī)院確診為癌癥、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憑醫(yī)院證明),工資待遇可作特殊對待。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必須專心治病、養(yǎng)病,不得從事以獲取利潤和報酬為目的的第二職業(yè)。每月必須定期向單位匯報疾病治療情況,凡有借治病休養(yǎng)為名從事第二職業(yè)者,可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產假一般為90天,符臺晚婚規(guī)定的(己婚女24周身歲生育第一胎者),產假為120天,產假期間,采取了節(jié)育措施、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80天。超計劃生育者,不享受產假,休息期間停發(fā)工資。
(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論處。除正常的事、病、產、婚、喪等假之外,凡超過假期或非正常請假者,每學期假期累計計算,1個月以內每天按本人日工資的50%扣除,一個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資的70%扣除,學校扣除請假教師工資,應按日計算,當月扣除。
二、審批權限
教師請假三天以內由小學校長審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報局分管領導審批。
三、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先經本校校長簽字后到中心校審批登記,方可離崗。凡不履行請假、銷假手續(xù),隨意離崗或既無正當理由,又不辦理請假銷假手續(xù)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扣發(fā)日均工資,連續(xù)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一個月的,除扣發(fā)工資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評模,評優(yōu),晉升職稱。
以上條模,評優(yōu),晉升職稱。款,望各學校嚴格遵照執(zhí)行。
【洋思中學教師請假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中學教師考勤管理制度范本12-16
公司請假調休管理制度12-24
公司請假管理制度10篇01-28
公司請假管理制度9篇01-27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11-02
坦洋工夫紅茶簡介08-11
詳談坦洋工夫紅茶11-10
中學教師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選6篇)12-15
公司員工休假請假管理制度12-20
考勤請假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