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構教師考勤制度
良好的紀律是保證教育教學正常進行的重要手段,沒有紀律的.團隊,永遠也成就不了自己的事業(yè)。堅守工作崗位,就是對工作盡職,就是對良心盡責。
一、病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假滿按時返校銷假;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婚、喪、產假,執(zhí)行上級有關請假規(guī)定。
凡是請假的教職工,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并寫出請假條。
二、會議、集會考勤
學;蚣壊空匍_集體會議時按時點名,到第二次點名未到者,為遲到或曠會,召開全體班主任會、教研組會或其他教研活動時,等同于集體會議。
三、考勤辦法
1、上下崗簽到
領導干部每天四次簽到,每次簽到時間為上課或放學前10分鐘,截止時間為上課前預備鈴及放學鈴后5分鐘。
2、崗位考勤
。1)學校不定時查課堂、坐班。空堂(以不在課堂為準)一節(jié)扣2分;請假者須自行調好課,雖履行請假手續(xù)但沒有調好課出現(xiàn)空堂者處罰請假人;已調好課,仍出現(xiàn)空堂者,處罰接受調課人。
(2)正常上班時間打球、下棋、玩撲克、飲酒者,發(fā)現(xiàn)一次,扣2分。
。3)曠會(含各級各類會議),每次扣2分。
。4)未坐班每次扣1分。
。5)曠工一節(jié)課扣3分。
四、記分辦法:
1、每月考勤記60分。
2、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2天,累計超過2天后的部分,每超出一天扣1分。
3、病假一個月以上者,根據上級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4、遲到、早退一節(jié)課以內者,每次扣0.5分;每次超過一節(jié)課時間及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請病假須持縣級以上(含縣級)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病歷證明、住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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