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政府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內控政府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內控政府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 1
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以下內部控制制度:
一、崗位工作責任制
政府采購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負責人、采購受理、采購操作、履約驗收四個崗位。
1、負責人崗位的主要工作是:人員管理,制度建設,崗位培訓,業(yè)績考核,簽批對外文書,審核報告。
2、采購受理崗位主要工作是:接受采購人委托、審核項目資料、根據項目的特點、類別、合理確定項目負責人、協(xié)調采購會議時間安排、采購文件審核、發(fā)送中標通知書等。
3、采購操作崗位主要工作是:溝通采購人、發(fā)布采購信息、制作并發(fā)售采購文件、組織評標活動、整理已辦結項目檔案等。
4、履約驗收崗位主要工作是:督促、指導和服務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對重大的集中采購項目,與采購人共同組織有關技術專家進行驗收、制作驗收報告;一般項目由采購人驗收并填制合同履行情況表作為驗收報告;受理質疑和投訴。
工作崗位相互分離,各負其責,互相制約與制衡。即采購受理崗位不負責采購操作和檔案管理;采購操作崗位不負責履約驗收和檔案管理,履約驗收崗位不經辦采購受理和檔案管理。
二、回避和輪崗制度
1、建立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包括招標采購中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中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采購中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必須回避;
2、建立輪崗制度。采購中心受理業(yè)務后,對中心人員工作分配要全面,工程、貨物和服務類都要經手,大、小項目盡量平均,促進全體人員都能掌握采購操作的全流程業(yè)務。
三、文明辦公制度
1、實行政治和業(yè)務學習制度。每周除參加區(qū)政府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的政治學習外,每月還安排兩個下午,組織全體人員進行業(yè)務學習,特別是學習與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業(yè)務水平。
2、提倡文明用語,對來電來訪者,應做到熱情、大方、得體,一律使用文明語言,樹立良好服務觀念。
3、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全體人員應遵守作息時間,堅守崗位,做到不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請假須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期間一律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上網淘寶、炒股、打游戲、看電視劇等等。
4、注意安全和保密。平時注意保管文件、資料和辦公用品,重要文件及時歸檔,對涉及國家機密、工作秘密、供應商的商業(yè)秘密,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5、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杜絕一切不必要的開支,自覺愛護公共財物,努力減低采購成本。
四、印章管理制度
1、日常工作所需,比如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需啟用印章,經辦人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文件、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3、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單位負責人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4、外單位需采購中心出具證明等之類情況,需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
5、單位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財務印章由財務人員負責管理,未經單位負責人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凡是出現(xiàn)未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蓋章的'情況,責任由公章管理人員自行承擔。
五、檔案管理制度
1、文書檔案和專業(yè)檔案應按照檔案資料的內容進行收集整理,編寫歸檔目錄,交由檔案室登記裝訂保存。文書檔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專業(yè)檔案一般在項目完成后一周內歸檔。聲像檔案隨時歸檔。
2、檔案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檔案的查借閱制度,任何單位或個人借閱、復印檔案資料,均需填寫《檔案查詢申請表》,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方可查閱,借出的檔案要及時歸檔、核實。
3、檔案人員要增強保密觀念,經常檢查設施安全保密情況;離開檔案室時,必須鎖好文件資料柜,關好門窗。
4、銷毀檔案要登記造冊,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能進行,銷毀時要有監(jiān)銷人,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5、檔案人員熟悉檔案庫藏情況,完善檔案檢索工具,對庫藏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高溫、防強光、衛(wèi)生等工作,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六、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報銷程序
、、報銷人需把報銷的票據整理完整。
、凇箐N票據上應由承辦人用鋼筆或碳素筆簽字,標明經手人。
、邸嬋藛T必須認真審核原始票據的合法性,大小金額是否一致,戳記是否清晰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辦理,并向單位負責人說明情況。
、、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財務印章及報銷金額,據實予以報銷。
⑤、聘請的專家在參加政府采購中,如需申請工作用餐、去現(xiàn)場勘察或制定技術參數所發(fā)生的費用,必須如實的填報審批單、報銷單,由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經主任審批后,財務人員方可報銷。
、、所有報銷票據、財政受權支付票據、報銷審批單,均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加蓋財務公章及法人私章,方可生效使用。
2、收取、退付保證金工作程序
、、投標及履約保證金的收取
供應商前來交納保證金時,要核實繳款人公司名稱及辦理人員身份證明、開具湖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進行收款、蓋章,并將票據交給交款人。不接受以個人名義和現(xiàn)金形式交納的保證金。
、、投標及履約保證金的退付
根據申請退款人提交的領款單,核實項目負責人、檔案管理人員簽字及退款信息(注意核實退款信息必須與繳款人一致,否則有權拒絕辦理),且核實并完善相關手續(xù)后辦理退款事宜。一律以轉賬方式退還,不退付現(xiàn)金。
七、廉政管理制度
嚴格實行工作人員廉政八不準:
1、不準違反工作程序,違規(guī)操作;
2、不準濫用權利、謀私、玩忽職守、假公濟私;
3、不準在工作中扯皮、推諉或無故拖延;
4、不準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替供應商向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評標人員說情、打招呼。
5、不準將招標保密事宜透露給他人;
6、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采購人和供應商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7、不準與采購人或供應商串通進行損害第三方利益的活動;
8、不準從事有損于政府采購形象的一切活動。
內控政府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局政府采購內部控制,規(guī)范采購與付款行為,防范采購與付款過程中的差錯與舞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guī)范——采購與付款(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各科室。對已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采購與付款業(yè)務,還要執(zhí)行政府采購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章 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四條 建立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
(一)成立財政局采購小組:分管領導任組長,局辦公室主任和局紀檢監(jiān)察室主任任副組長,采購需求科室的負責人、采購需求科室的其他人員1人為組員,財監(jiān)人員為監(jiān)督人員。采購小組負責制訂采購文件、擬定供應商備選名單、會審(簽)采購合同條款。
(二)請購與審批:由采購需求科室根據批準的預算和實際需要及時提出采購申請和計劃采購的標的物清單,報分管領導核準,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方可辦理。
(三)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審計:大宗商品須依照《合同法》簽定供貨合同,并由業(yè)務部門審查質量技術指標,財務部門審查結算金額和付款方式,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才能訂立。
(四)采購與驗收:購入的商品須由采購人員之外的專人負責驗收,并登記相關驗收入庫記錄,再由申請人辦理領用手續(xù)。
(五)采購、驗收與相關會計記錄:采購記錄(包括合同)由辦公室保管,驗收記錄由驗收部門保管。
(六)付款審批與付款執(zhí)行:采購及驗收過程完成后,由業(yè)務部門提出付款申請,財務部門對所有的憑證、票據審核無誤,單位負責人審批后,予以辦理付款。
第五條 審批人應當根據采購與付款業(yè)務授權批準制度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采購與付款業(yè)務。對于審核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六條 單位對于重要和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yè)務,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集體決策,防止出現(xiàn)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第三章 請購與審批控制
第七條 屬于政府采購范圍內的商品采購,由業(yè)務部門牽頭、財務部門配合,按第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請購與審批后,由采購小組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要求進行辦理。
第八條 加強采購業(yè)務的預算管理。每年度嚴格按照政府采購預算進行采購。建立采購與驗收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制度,對采購方式確定、供應商選擇、驗收程序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確保采購過程的透明化。
第四章 采購與驗收控制
第九條 根據規(guī)定的驗收制度和經批準的訂單、合同等采購文件,由獨立的驗收部門或指定專人對所購物品或勞務等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證明。
對驗收過程發(fā)現(xiàn)的異常情況,負責驗收的部門或人員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五章 付款控制
第十條 單位財務部門在辦理付款業(yè)務時,要對采購發(fā)票、結算憑證、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規(guī)范性進行嚴格審核。
第十一條 財務部門負責定期與供應商核對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往來款項。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二條 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不定期檢查采購與付款業(yè)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項規(guī)定是否得到有效執(zhí)行。
第十三條 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監(jiān)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采購與付款業(yè)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xiàn)象。
(二)采購與付款業(yè)務授權批準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大宗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的授權批準手續(xù)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行為。
(三)有關單據、憑證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況。重點審查憑證的登記、領用、傳遞、保管、注銷手續(xù)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十四條 對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應當采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所稱的采購,包括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財政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內控政府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 3
為加強本機關辦公用品的管理,規(guī)范辦公用品的購、發(fā)、用行為,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采購
1、本制度規(guī)定的辦公用品是指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低值易耗品,包括耗材及軟件、辦公文具、衛(wèi)生用具、照明用具等。1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門事前寫申請,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交黨政辦安排專人購買;1000元以上的須經黨政聯(lián)席會審議通過以后,交辦公室統(tǒng)一采購。
2、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物品,由鄉(xiāng)各部門填寫申購單,經主要領導批準后交黨政辦,由財政分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縣政府采購中心辦理采購手續(xù),黨政辦統(tǒng)一領回發(fā)放。
3、不需在政府采購中心完成的采購,由黨政辦公室負責采購、管理、發(fā)放。急用零散性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私自采購。
4、采購人員須盡職盡責,本著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認真做好市場調查,充分掌握所需購物品的性能、價格等情況,力求貨比三家,購得質優(yōu)價廉商品。
5、不屬政府采購范圍的物品的采購程序:需用部門提出申請→相關領導審批→黨政辦采購、發(fā)放→采購人在發(fā)票上經手簽字→相關領導審核→鄉(xiāng)主要領導審核→財政分局核銷。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領取
1、物品領用實行一次一領、專領專用原則。
2、領取人在領用辦公用品時須在物品管理處《辦公用品領取登記單》上寫明日期、物品名稱及規(guī)格、數量、用途等內容并簽字。
3、大件物品領取后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序列,部門應明確使用管理責任人。
4、除黨政辦指定的專人采購外,其他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外單獨購買辦公用品或在指定采購點處簽單。
5、到黨政辦借用物品(相機、錄音筆、水壺等)需經得黨政辦人員同意方可借出,黨政辦人員要做好登記。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使用
1、辦公用品應為辦公所用,不得據為己有,挪作私用。
2、要愛護辦公設備和相關物品,不得隨意丟棄廢置,嚴格執(zhí)行注銷制度。要認真遵守操作規(guī)程,最大限度延長物品使用年限。
3、文件材料的印制要有科學性和計劃性,印制前要認真做好校對、檢查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4、高檔耐用辦公用品在使用中出現(xiàn)故障時,由原采購人員負責聯(lián)系退換、維修事宜;因使用不當,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的,直接責任人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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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政府采購代理業(yè)務的管理,規(guī)范代理行為,提高業(yè)務效率,促進公司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凡使用政府的財政性資金采購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類項目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政府采購項目必須經過立項、審批、論證等確認程序,并落實資金來源后,由采購人委托方可組織實施。
第四條 政府采購活動,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政府采購負面清單》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規(guī)已有規(guī)定的,一律從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按照政府采購代理業(yè)務執(zhí)行與監(jiān)督相互分離的原則,公司成立監(jiān)督審查領導小組,對政府采購代理業(yè)務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協(xié)調、監(jiān)督、檢查。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分管監(jiān)審部的副總經理
成員:綜合財務部經理、監(jiān)審部經理、招標部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jiān)審部,監(jiān)審部經理兼任辦公室主任。
其主要職責是:
。ㄒ唬┤姹O(jiān)督公司政府采購代理工作。
。ǘ⿲彾ü菊少彺砉ぷ饕(guī)章制度。
。ㄈ┯懻、決定政府采購代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 政府采購代理工作中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
。ㄒ唬┍O(jiān)審部是政府采購代理工作的監(jiān)督、審查機構,主要職責是:
1.制訂、修訂公司政府采購代理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
2.監(jiān)督檢查政府采購代理工作遵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3.全過程監(jiān)督審查政府采購代理活動,對采購過程中的違規(guī)行為提出糾正建議。
4.監(jiān)督政府采購項目評標專家的抽取或確定工作。
5.監(jiān)督受理采購項目的有關投訴。
。ǘ┱袠瞬渴钦少彺砉ぷ鞯臉I(yè)務部門,主要職責是:
1.簽訂代理委托合同、項目備案、招標信息發(fā)布。
2.招標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談判文件)編制、組織項目論證、發(fā)售招標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談判文件)。
3.現(xiàn)場踏勘及組織投標預備會、招標答疑、開標準備。
4.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組織開評定標、中標(成交)信息發(fā)布。
5.中標合同的簽訂、項目驗收等后期跟蹤服務。
。ㄈ┚C合財務部是政府采購代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1.依據公司有關印章用印流程,完成業(yè)務部門印章用印申請。
2.按照招標信息的約定收取招標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談判文件)、圖紙、投標保證金、招標代理服務費等政府采購活動中的相關費用。
3.根據采購項目進度,按照業(yè)務部門申請,退付投標保證金。
4.收集整理政府采購項目招標檔案資料。
第三章 政府采購項目監(jiān)督程序
第六條 政府采購項目的事前監(jiān)督程序
(一)招標部經理對委托項目的各種采購審批文件進行符合性檢查,包括項目立項文件、采購方式批準文件、資金落實情況、委托代理協(xié)議、招標方案等,審查委托項目是否具備采購條件。
。ǘ┱袠斯妫ù枭坦妗⒄勁泄妫┌l(fā)布前兩個工作日,報監(jiān)審部、招標部經理完成會審,由監(jiān)審部對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提出會審意見,招標部經理對公告格式及相關法定時效約定提出會審意見。
。ㄈ┱袠宋募ǜ偁幮源枭涛募、談判文件)發(fā)售前兩個工作日,報監(jiān)審部、招標部經理、公司主管領導完成三級復核:監(jiān)審部審核時間為二個工作日、招標部經理審核時間為一個工作日、公司主管領導審核時間為一個工作日,應填寫招標文件審核單(附件一)并按復核意見進行相應修改。
招標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談判文件)內容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guī)的各種相關規(guī)定,內容齊全,不允許存在任何的傾向性。
招標的時間安排、招標工期、投標報價、采購預算價的編制等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guī)的各種相關規(guī)定。
招標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談判文件)中合同條款有國家示范文本合同的必須采用示范文本,并對合同專用條款在國家政策范圍內同委托方充分溝通,對專用條款的內容必須做到明確。
明確投標格式化文件,并在招標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談判文件)發(fā)售時將電子版文件同時發(fā)放投標單位。
評標辦法必須符合國家、省、市的相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指導下制定評標辦法不允許有任何的傾向性,必須堅持平等的競爭原則。
第七條 政府采購項目的.事中監(jiān)督程序
(一)項目經理做好在采購項目工作中的一切文件領取簽字手續(xù)及接收文件的領取記錄手續(xù)。包括:投標報名表、投標報名資料留存、招標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談判文件)、圖紙及答疑紀要的領取等。
。ǘ╉椖拷浝肀仨毦臏蕚浣M織開標工作,開標前一天向采購人、相關單位及監(jiān)管部門發(fā)出參會邀請。做好評標專家的抽取及保密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組織開標、評標會議。嚴格禁止同投標單位互相串通,損害委托人利益。
(三)開標工作結束后,應在二個工作日內將評審結果報采購人進行定標,并由采購人出具定標復函。
。ㄋ模┮罁藦秃瘍热菥幹浦袠耍ǔ山唬┕,報采購人確認后,兩個工作日內發(fā)布中標(成交)公示。
。ㄎ澹┲袠耍ǔ山唬┕酒跐M方可向中標(成交)單位發(fā)出經采購人確認的《中標(成交)通知書》。
第八條 政府采購項目的事后監(jiān)督程序
招標采購工作結束后,按照公司關于檔案管理的規(guī)定將紙質招標資料及與紙質招標資料一致的電子版完整歸檔。
電子版招標資料交招標部內勤人員整理歸檔。
項目經理將紙質版招標資料整理完善后,報招標部經理對檔案內容進行復核,應填寫檔案卷宗審核單(附件二),并提出審核意見,同意歸檔后,報綜合財務部存檔,并建立檔案臺賬。
第四章 政府采購項目紀律及準則
第九條依法代理,不違規(guī)操作和違法亂紀。
第十條 誠實守信,不畏懼權勢和弄虛作假。
第十一條 優(yōu)質服務,不敷衍塞責和玷污信譽。
第十二條正直公正,不隱瞞真相和營私舞弊。
第十三條公平競爭,不互相拆臺和私下交易。
第十四條愛崗敬業(yè),不玩忽職守和推諉扯皮。
第十五條秉公辦事,不假公濟私和感情用事。
第十六條遵章守紀,不違章違紀和泄露秘密。
第十七條開拓創(chuàng)新,不因循守舊和固步自封。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原相關文件規(guī)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內控政府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 5
第一條 為加強衛(wèi)生系統(tǒng)政府采購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購工作的效率,根據《政府采購法》和xx縣財政局《關于印發(fā)的通知》精神(杭財購[2009]06號),結合本系統(tǒng)實際,特制定本系統(tǒng)政府采購工作制度。
第二條 成立政府采購責任機構并確定政府采購責任人。根據衛(wèi)生系統(tǒng)的工作實際,成立以系統(tǒng)紀委書記為組長,各縣直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為成員的政府采購工作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系統(tǒng)內部政府采購事項的審核與監(jiān)督,衛(wèi)生局財務室工作人員為政府采購責任人,具體負責日常政府采購事項(主要包括: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的編制和報送、采購方式變更以及進口產品等有關需要進行報批的事項、參與評標、合同簽訂及產品驗收,辦理采購資金支付手續(xù)等具體活動)。
第三條 采購工作小組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系統(tǒng)內部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負責本系統(tǒng)內部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宣傳、貫徹和落實;
三指導、協(xié)調和管理本系統(tǒng)政府采購活動,協(xié)調組織實施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有采購活動;
四組織本系統(tǒng)內部政府采購業(yè)務的培訓工作。
第四條 政府采購責任人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政府采購項目質疑的答復,協(xié)助投訴處理工作;
二組織協(xié)調衛(wèi)生系統(tǒng)政府采購事務;
三對政府采購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業(yè)務工作培訓;
五協(xié)助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開展監(jiān)督檢查工作。
第五條 政府采購責任機構工作人員及政府采購責任人應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自覺遵守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做到廉潔奉公、依法辦事;
二嚴格遵守政府采購工作程序和規(guī)定,做到行為規(guī)范,辦事公正;
三嚴守政府采購有關工作紀律,不得擅自對外透露評標、談判等情況;
四不得從事有損政府采購形象的活動;
五其他應遵循的工作紀律。
第六條 本工作制度從20xx年10月開始施行。
內控政府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總局機關物品的采購行為,兼顧質量和成本,在保證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提高物品質量,減少投資成本,提高對供應商的談判能力,以獲得較優(yōu)性價比的采購物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采購小組為總局機關物品采購和招投標過程中具體實施機構。
第三條 本制度中所稱采購人員為采購小組成員,辦公廳、服務局委派的人員和因需要參與的需求部門的相關技術人員。
第四條 采購小組的采購范圍包括:固定資產和一次性超過5萬元(含5萬元)大額集中采購物品。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及分類按照《民航總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總局廳發(fā)[2005]193號)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 本制度由總則、采購小組職責、工作準則、采購招投標、采購的監(jiān)督、附則六部分組成。
第二章 采購小組職責
第七條 采購小組工作職責
1、嚴格遵守《民航總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總局廳發(fā)[2005]193號)和相關財務制度規(guī)定。
2、負責總局機關所需的政府采購和自行采購物品的具體實施。
3、負責對機關各部門報送的年度采購計劃進行核對,提出建議,報請辦公廳審批。
4、負責與客戶簽訂采購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討所欠、退貨或索賠款項。
5、嚴把物品質量關,負責組織需求部門對所購物品進行驗收和財務結算,并監(jiān)督物品的入出庫工作,協(xié)助有關部門妥善解決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
6、負責收集物品供貨信息,對采購策略、物品結構調整改進,積極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
7、負責物品采購招投標的具體組織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采購人員工作職責
1、在采購談判過程中,做到以單位利益為重,要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職業(yè)道德觀念,不索取回扣,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允許接受供應商可直接影響談判工作的任何邀請。
2、認真貫徹執(zhí)行采購制度和流程,努力提高自身采購業(yè)務水平。
3、按時按量按質完成采購供應計劃指標,積極開拓貨源市場,貨(價)比三家,選擇物美價廉的物品,努力降低采購成本。
4、填寫有關采購表格,提交采購分析和總結報告。
5、嚴把采購質量關,對于大宗或特殊物品,選擇樣品報上級審核定樣,對購進物品均須附有質保書或當場(委托)檢驗。
6、負責辦理物品驗收、運輸、清點交接、結算等手續(xù)。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采購工作準則
第九條 根據物品種類分為政府采購和自行采購兩種采購形式。
第十條 政府采購物品范疇按每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公布的《中央預算單位××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執(zhí)行,嚴格按政府采購要求組織購買。
第十一條 自行采購物品應根據批量和額度分別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尋價采購、直接簽訂合同(相對固定合作伙伴)等方式。
一次性采購金額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采取公開招標;
一次性采購金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少于50萬元(不含50萬元),采取邀請招標;
一次性采購金額少于20萬元(不含20萬元),采取尋價采購、直接簽訂合同(相對固定合作伙伴);超過5萬元(含5萬元)須經辦公廳主管領導同意批準。
第十二條 采購過程應堅持3人以上共同參與,對于大宗物品采購需招投標的,應5人共同參與,并接受監(jiān)督。采購人員在洽談某項物品時,原則上供應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輪洽商、多次談判等方式進行,以便降低成本。
第十三條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選擇相對固定的供應商作為合作伙伴。事前,采購人員須對該供應商進行綜合考評,包括其公司簡介、生產能力、質量保證、付款要求、售后服務、產品價格等進行比較,并以報告形式上報辦公廳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確定。事后,須對其進行動態(tài)考核,不符要求的,隨時調整。洽談記錄和相關資料應妥善保管備查。
第十四條 對于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的大批或大額物品的采購實行集中采購招標,應采取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形式采購相應物品。
第十五條 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必須堅持“三、三、一”的原則。
(一)三不購:
1、沒有提供書面采購計劃或未經批準的不購;
2、材料、設備規(guī)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價格不合理,無材質證明和產品合格證的.不購;
3、庫房有能夠代用的物品不購。
(二)三比較:比質量、比價格、比售后服務。
(三)一計算:算成本。
第十六條 采購人員與供應商洽談時,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單位利益,的原則,并做好記錄。必要時,需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辦公廳主管領導。報告中包括產品技術參數、質量、價格、特點及特性等進行比較。
第十七條 報告得到批復后,依照辦公廳領導批示意見,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問題,確定供應商,同時所有資料妥善保管備查。
第十八條 采購物品時必須簽訂《訂貨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執(zhí)兩份,一份由采購小組保存?zhèn)浒,一份由財務保存?/p>
屬政府采購范疇的,須按政府采購要求,報送政府采購中心備案。
第四章 采購招投標
第十九條 在采購招標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在物品采購招標過程中,應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公開必要的信息資料。
(二)在招投標采購活動中,具備招標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組織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機會參與投標競爭。
(三)在招投標采購活動中,嚴禁任何投標方以非正常渠道獲取特權,使其他投標人受到不公正的對待。
(四)招投標采購過程中,招投標雙方都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義務。
第二十條 招標
(一)采購人為招標人,招標人由物品采購小組成員,辦公廳、服務局委派的人員和物品需求部門的相關技術人員組成。
(二)招標人可以自行招標,也可以簽訂委托協(xié)議,委托采購業(yè)務招標代理公司進行招標。
(三)采用公開招標的,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其它媒介發(fā)布招標公告。采用邀請招標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它經濟實體發(fā)出投標邀請函。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函應包括:
1、招標人名稱、地址等信息;
2、標地名稱、用途、數量和交貨日期;
3、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和評算的具體辦法;
4、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和時間;
5、投標截止日期和地點;
6、開標的時間和地點;
7、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四)招標人應當根據需要編寫招標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投標邀請函;投標須知;遞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開標、評標、定標的日程和評標辦法;標地名稱、數量、技術參數和報價方式要求;投標人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履約保證金要求;交貨合同和地點;采購合同的主要條款;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投標
(一)投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并在截止日前,密封送達投標地點。
(二)在截止日前,投標人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可以補充、修改或撤回,并以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三)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所得合法權益。投標人不得與招標入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公眾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開標、評標
(一)開標應在招標文件中確定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公開進行。
(二)開標由招標人主持,辦公廳、服務局和物品需求部門派人參加。招標人、所有投標人、評標委員會和有關工作人員參加?偩种睂贆C關紀委視情況派人現(xiàn)場監(jiān)督。
(三)開標時,檢查確認投標文件的密封完好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
(四)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專家組成,技術專家由招標人從總局確認的專家名冊中選取。
(五)評標委員會嚴格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審,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寫出完整的評標報告,經所有評選委員會成員簽字后,方可有效。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結果。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入,或招標人委托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六)招標人應當在中標人確定10個工作日內,向總局辦公廳提交招、投標書面報告。
(七)經總局辦公廳審批后,招標人可向中標投標人發(fā)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對中標人和投標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招標人和投標人應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按招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九)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十)屬政府采購項目的招投標,還需向政府采購中心上報備案。
第五章 采購的監(jiān)督
第二十三條 采購全過程受總局直屬機關紀委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采購小組在辦公廳、機關服務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四條 總局直屬機關紀委、物品需求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應加強對采購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有關物品采購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
(二)物品采購的采購標準、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zhí)行情況;
(三)物品采購項目預算執(zhí)行情況;
(四)物品采購合同的履行情況;
(五)受理物品采購有關問題的各種舉報、投訴。
(六)其它需要監(jiān)督檢查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 物品采購應當接受審計、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第二十六條 在采購過程中,違反以上操作規(guī)程,為供應商謀取利益的,一經查出,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并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提請總局直屬機關紀委或司法部門依紀、依法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內控政府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有關規(guī)定,參照《陜西省衛(wèi)生計生委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并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府采購是指局機關各科室(辦、所)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資金、非稅收入、自籌資金)采購市級政府采購目錄以內的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執(zhí)行。
第四條 政府采購方式主要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和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科指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采購方式由市財政局批準。
第二章 機構及職責劃分
第五條 成立局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規(guī)劃資金的副局長、局紀委書記及項目業(yè)務科室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局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監(jiān)察室及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審議決定政府采購工作重大事項;審定、修改和完善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對政府采購項目的計劃申報、參數制定、采購結果進行審定并組織實施采購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辦理政府采購日常事務性工作,辦公室設在局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
第六條 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負責組織政府采購工作。工作職責為:
(一)起草制定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
(二)負責編制全局政府采購預算,與市財政局進行采購事項的協(xié)調并報批采購申請文件。
(三)協(xié)調市財政局選定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代理機構簽訂代理協(xié)議。
(四)協(xié)調市財政局抽取評標專家及組織專家論證招標文件參數。
(五)負責發(fā)布招標文件,組織采購招標,審核采購合同,回復中標結果,按照采購合同付款,協(xié)調財政部門辦理采購物品的調撥。
(六)組織答復招標中出現(xiàn)的質疑、投訴等問題。
(七)負責整理記錄采購活動的資料、文件并保管。
(八)負責匯總編報年度政府采購預決算。
第七條 項目科室(辦、所)負責實施政府采購工作,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編制本科室(辦、所)政府采購預算,提出采購計劃、預算申請及貨物分配計劃。
(二)負責提出政府采購項目的參數及功能需求(不少于三個品牌),草擬招標文件。
(三)參加專家參數論證會,負責審核招標文件。
(四)負責并參加評標,審核中標結果,簽訂采購合同。
(五)負責回復在采購中的質疑及投訴等問題。
(六)執(zhí)行合同,提出支付申請,驗收貨物,協(xié)助辦理調撥手續(xù)。
第八條 監(jiān)察室工作職責為全程監(jiān)督政府采購工作。主要包括監(jiān)督遴選招標代理機構、抽取專家、論證招標文件參數、審核招標文件、開標、審核中標結果、回復質疑投訴、貨物驗收、資金支付等重點環(huán)節(jié)。
第三章 采購審批
第九條 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要嚴格執(zhí)行采購預算。
第十條 政府采購專項預算下達后,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編制采購計劃,提出功能需求及發(fā)放計劃,經分管副局長簽署意見,分管規(guī)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核,局紀委書記簽字,主要領導審批后送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
第十一條 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根據領導批示,填寫政府采購申請審批表,經分管規(guī)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批后,協(xié)調財政部門辦理采購手續(xù),并按照市財政局批準的采購方式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對機關的辦公設備(用品)、固定資產、資料印刷等,由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按照市財政局相關規(guī)定統(tǒng)一采購。
第十三條 局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在市財政局批準招標后,將采購審批情況報局紀委備案。
第四章 代理機構
第十四條 采購項目經市財政局審批后,需要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中心辦理的項目,由政府采購中心負責組織實施;需要由代理機構承辦的,局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協(xié) 調市財政局選擇代理機構。代理機構確定后,局主要領導負責與代理機構簽訂《政府采購委托代理協(xié)議》。每個代理機構不得連續(xù)代理2次,每年代理不超過3次。
第十五條 各類政府采購項目全部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工作。
第五章 采購實施
第十六條 局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協(xié)同市財政局相關業(yè)務科室根據采購項目參數及功能需求,組織從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煳寄戏謳熘谐槿〉膶<、局采購項目科?辦、所)、代理機構等對采購項目的參數進行論證。局監(jiān)察室參與全程監(jiān)督。
局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根據論證意見草擬招標文件,經項目科室(辦、所)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分管規(guī)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核、局紀委書記簽字、采購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同意后交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由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協(xié)調市財政局及代理機構發(fā)布招標公告、發(fā)售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標段的'設置應遵循統(tǒng)一集中原則,不得隨意分標,以提高采購工作效率。
第十七條 開標時,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組織項目科室(辦、所)和招標代理機構按照相關規(guī)定,從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煳寄戏謳熘谐槿≡u標專家。監(jiān)察室負責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開標大會由市財政局業(yè)務科室、招標代理機構組織,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監(jiān)察室派員及項目科室(辦、所)負責人參加。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應根據整體招標的需要指定專人參加評標。
第十九條 現(xiàn)場評標結束后,評標結果經采購項目科室(辦、所)負責人及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人員簽署意見后,由招標代理機構將評標結果正式函告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根據評標結果,經項目科室(辦、所)分管副局長及分管規(guī)劃資金的副局長審核,局紀委書記簽字、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確認同意后,正式函告招標代理機構發(fā)布中標公告。
第二十條 對投標單位依法提出的質疑及投訴,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組織采購項目科室(辦、所)、監(jiān)察室及代理機構予以答復。
第六章 合同簽訂與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招標結束后,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根據招投標文件內容及中標結果,起草采購合同,經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審核后,由項目科室(辦、所)分管副局長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
第二十二條 采購項目科室(辦、所)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合同,對采購貨物進行驗收、發(fā)放,并協(xié)助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辦理貨物調撥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 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根據采購項目科室(辦、所)的貨款支付申請、發(fā)票、貨物驗收報告單、貨物發(fā)放及采購手續(xù),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并辦理相關固定資產調撥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 規(guī)劃資金管理科在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已辦理完畢的政府采購項目資料整理,歸檔保存。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省、市財政部門有關政府采購法規(guī)、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局直屬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濟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實施政府采購行為時,需經市衛(wèi)生計生局審批同意,局紀委對采購行為全程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 局直屬單位應參照本管理辦法,制定本單位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各單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報市衛(wèi)生計生局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內控政府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 8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采購工作,提高政府采購效率,構建規(guī)范透明、公平競爭、監(jiān)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現(xiàn)就規(guī)范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qū)屬各行政事業(yè)單位(以下統(tǒng)稱采購人)政府采購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強化責任意識,建立有效制衡的單位政府采購內控機制。
1、落實應采盡采。 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即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都應納入政府采購。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采購項目既使用財政性資金又使用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部分適用政府采購;財政性資金與非財政性資金無法分割采購的,統(tǒng)一適用政府采購。應當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而未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財政部門一律不予支付采購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項目由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認定,采購人應及時報財政部門備案。
2、嚴格依法采購。 采購人要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依法采購理念,嚴格遵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開展政府采購活動,落實采購主體的相關職責。不得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拆分政府采購項目,不得違法規(guī)避政府采購程序。
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規(guī)定,依法實施政府采購。對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在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采購人應當按照內部采購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自行組織采購。
3、建立內控機制。 采購人要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的原則,明確采購、財務、業(yè)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紀檢監(jiān)察相關部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崗位職責,分設需求制訂、采購文件審核、組織評審、合同驗收等不相容崗位,嚴格政府采購內部流程控制。
采購人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管理、政府采購活動管理、履約驗收管理、項目檔案管理等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采購人應加強對采購項目采購文件、采購合同、質疑答復意見的審核,相關文件應在本單位相對應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核后作出。
4、建立糾紛處理工作機制。 采購人應認真應對、妥善處理供應商詢問、質疑以及舉報案件,建立預防和溝通機制,依法化解糾紛,避免爭議升級;采購人在處理采購糾紛時應當依法依規(guī)并充分征求本單位法制機構或委托律師的意見進行明確答復,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舉報,答復的內容不得回避供應商詢問、質疑和舉報的實質性內容。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答復質疑的,須在答復意見書發(fā)出前進行書面確認。
對供應商因答復不滿意或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進行答復而發(fā)生投訴事項的,采購人應當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對供應商提出的投訴事項進行處理。
5、加強檔案管理。 采購人應當按照相關要求妥善保管每項采購活動的文件和資料。對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活動完成后,采購人應督促采購代理機構將采購項目的文件和資料移交其歸檔保存。
二、規(guī)范采購行為,健全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
6、強化預算管理。 采購人應按照“應編盡編”的要求在部門預算中編列當年采購項目的政府采購預算,落實采購項目資金來源、明確采購需求、細化采購品目至《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最末一級。列入年初政府采購預算的采購項目,采購人應嚴格按照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執(zhí)行并依法對執(zhí)行結果負責。
采購人更改、調整已批復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品目、采購數量、預算金額或新增政府采購項目等,須在批準的部門預算支出總額內相應調整、追加政府采購預算,并填報《政府采購預算調整申請審批表》(附件一)。未納入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或未進行調整或追加政府采購預算的,不得實施政府采購。
年終未使用的政府采購預算和部門預算同步結轉,預算指標被收回的,取消已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預算指標同意結轉使用的,采購人按照結轉后下達的政府采購預算執(zhí)行,適用新預算年度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7、嚴格計劃管理。 采購人應根據經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適時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和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政府采購計劃的采購品目、數量、預算金額等內容應與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保持一致。
采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對項目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和論證,包括項目建設規(guī)模、產品配置標準、產品技術參數和合理市場價格等。并根據政府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在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前詳實編制完整、真實、合理、有效的采購需求。
為保障需求制定的科學合理,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包括且不限于在望城區(qū)政府采購網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預算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重大復雜項目可以就確定采購需求在望城區(qū)政府采購網上公開征求意見。
采購人采購工程及與工程相關的服務項目,以及財政部門認為應對項目預算進行評審的項目,應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并根據財政投資評審的結論確定項目政府采購計劃的預算金額。
8、嚴格審批管理。 政府采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報經區(qū)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同意后,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簡稱財政部74號令)規(guī)定要求,向區(qū)財政部門提交《長沙市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二)及相應材料進行審查并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采購人提出的申請理由應當充分,資料應當齊全,擬采用的采購方式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所列情形。
對公開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以及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文件或者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政府采購項目,擬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的,采購人在公開招標程序結束后,按照財政部74號令規(guī)定要求,提交《望城區(qū)非公開招標方式審批表》(附件三)及相應材料報區(qū)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和區(qū)財政部門審批。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采購人應按《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xx]119號)規(guī)定,向區(qū)財政部門提交相應材料進行審查并上報,獲市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屬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明確規(guī)定限制進口產品的,在報財政部門審核時,應出具進口產品所屬行業(yè)市級主管部門意見和進口產品專家論證意見。
9、規(guī)范代理行為。 采購人納入平臺管理的項目,需要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競爭性磋商等采購方式的,采購人一律委托經財政部門登記入庫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采購。采購人選擇委托采購代理機構時應綜合考慮委托對象的執(zhí)業(yè)能力、管理水平和收費情況。
采購人應當在項目采購計劃下達后2個工作日內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依法明確委托代理事項及項目履約驗收的方式,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確認采購文件、推薦供應商、確認評審報告、確認中標(成交)供應商等采購人的.法定職責不得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行使。
采購人應當在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的同時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供明確的項目采購需求,代理機構依法依規(guī)對采購需求提出書面修改建議或意見的,采購人應當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書面回復。
政府采購項目代理服務費由采購代理機構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的,采購人應在招標(供應商邀請)公告和項目采購文件中將代理服務費的限額和收取方式明確告知潛在供應商。
10、規(guī)范專家抽取。除財政部規(guī)定的情形外,評審專家應從政府采購專家?guī)熘谐槿,項目評審專家抽取人數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對重大項目或技術復雜、專業(yè)性極強的項目,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祀y以滿足評審要求的,由采購人提出申請,按照參加評審專家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推薦相應專業(yè)類型專家,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后隨機抽取使用。
招標文件論證、進口產品論證、單一來源采購論證,不需在政府采購專家?guī)斐槿,自行委托的專家應當具備相應專業(yè)水平和相應資質。對進行單一來源采購論證的,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下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3人;項目預算在300萬元以上的,項目論證專家人數為5人。
11、公平設定準入條件。 采購人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第22條第一款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17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明確參與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法律法規(guī)強制規(guī)定或者為實現(xiàn)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而設定的條件才可作為特定資格條件。
采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供應商提供基本資格條件和特定資格條件之外的證明材料,不得將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yè)收入、從業(yè)人員、利潤、納稅額以及生產廠商的授權等條件設定為供應商資格條件,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yè)自由進入本地區(qū)和本行業(yè)的政府采購市場。
在依法實施非招標采購活動中,對外發(fā)布邀請公告或推薦供應商、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采購活動供應商和評審等環(huán)節(jié),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12、嚴格采購文件審核。 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采購文件審核把關,并對采購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guī)性承擔法律責任。采購文件不得指定特定供應商或者特定品牌產品,不得制定指向特定供應商和特定品牌產品的技術規(guī)格,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限制和排斥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對實施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采用相應評標方法。技術、服務等標準統(tǒng)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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