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法治廣東建設的工作總結
一、健全社會組織機制情況
我市總面積4054.7平方公里,總人口118萬人,轄17個鎮(zhèn)(街)、343個村(社區(qū))。近年來,我市扎實推進村民自治工作,加強基層群眾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建立健全了基層自治組織和民主管理制度、辦事公開制度,保障了人民群眾依法行使民主權利。
(一)領導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村民自治制度。我市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領導、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工作并注重實效,鎮(zhèn)、村分別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了領導責任,落實了工作職責。同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guī)定,堅持依法辦事,充分依靠村民力量,積極開展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活動,形成了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guī)民約,不斷提高農村法制化管理水平。制定和印發(fā)了《陽春市關于開展村務民主化規(guī)范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同時,在依法治村道路上,注重減少不和諧因素,實現(xiàn)經濟和依法治理同步發(fā)展目標。一是發(fā)揮基層調解功能。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各村村委班子充分發(fā)揮人民群眾的調解作用,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二是加強法律法規(guī)宣傳。全市各村廣泛開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guī)宣傳,號召村民依法辦事,樹立良好的村風民風,自覺抵制歪風邪氣,遠離違法違紀行為。
(三)加強教育培訓,增強村級組織自治能力。今年新一屆村(居)委會班子產生后,各鎮(zhèn)自6月15日起根據(jù)工作安排分別開展村(居)委會干部培訓班,對當選干部就業(yè)務工作、當前形勢發(fā)展情況分析及村(居)干部思想品德等方面進行培訓,全市共有2065人次參加。一是優(yōu)化隊伍結構。在村級班子人選的考慮上,注意選拔符合條件的農村優(yōu)秀青年、復退軍人擔任村級干部,特別是在“培養(yǎng)春苗”工程上,今年共有65名“春苗”工程后備干部當選“兩委”干部、當選率為75.6%,有效改善了村級干部隊伍結構,增強了村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二是加大培訓力度。以遠程教育平臺、市鎮(zhèn)各類培訓為基礎,采取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村干部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履職盡責能力。三是培養(yǎng)后備力量。從新農村建設發(fā)展趨勢出發(fā),對適合新農村建設的人才進行培訓和傳幫帶,為后續(xù)發(fā)展儲備力量,保證村級組織的順利有效運行。
(四)規(guī)范村務公開,促進農村穩(wěn)定發(fā)展。我市認真貫徹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注重提高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水平,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一是規(guī)范公開內容。按照全面公開、實事求是的原則,將村各項收入和支出情況、宅基地審批、扶貧救災、抵保五保、計劃生育、公益事業(yè)建設等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內容進行公開。二是規(guī)范公開形式。為方便村民及時獲知公開內容,我市各村均將村務公開欄固定設置在村民平常經過地點,定期公布村務活動及有關情況。三是規(guī)范公開程序。各村村務公開內容均按規(guī)定經村務監(jiān)督小組審查確認后方能公布,未經審查通過的不得公布。
(五)依法民主選舉“兩委”干部。我市嚴格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壓實工作責任,全力做好村級換屆選舉工作。從今年1月開始,至6月15日全面完成全市344個村(社區(qū))“兩委”換屆選舉任務。換屆選舉工作體現(xiàn)了“三高兩低”:一是“一肩挑”、“兩委”交叉任職率高。選舉產生的“兩委”干部中,書記、主任“一肩挑”有301人,占87.5%;交叉任職的有931人,交叉率為89%。二是“春苗”工程后備干部當選率高。有65名“春苗”工程后備干部當選“兩委”干部、當選率為75.6%。三是一次性選舉成功率高。一次選舉成功的有303個村(社區(qū))、占88.3%。四是“兩委”干部平均年齡低。新的“兩委”干部平均年齡為45.7歲,比換屆前的平均51.4歲大幅下降。五是60歲以上“兩委”干部比例低。新的“兩委”干部中年齡超過60歲的只有43人,占2.2%,遠低于陽江市委組織部要求的5%的比例。
二、 依法加強社會組織建設情況
(一)健全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機制政策方面。傳達貫徹陽江市財政局、陽江市民政局《轉發(fā)關于支持和規(guī)范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通知》(陽財行〔201X〕20號)、陽江市財政局、陽江市民政局、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轉發(fā)關于印發(f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陽財行〔201X〕27號)。20XX年10月20日,我市財政局《轉發(fā)了關于做好行業(yè)協(xié)會商會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春財行〔201X〕58號),推動我市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向前發(fā)展。
(二)群眾對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的服務滿意度方面:我局組織發(fā)放了群眾滿意度測評表,實行不記名投票,從工作態(tài)度、工作效率、工作結果三個進行方面測評,滿意度分別為93.3%、90%、93.3%,群眾對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的服務滿意度較高。
(三)社會組織(含登記、備案社會組織)底數(shù)方面:截至11月30日,我市共有423個社會組織,其中社會團體100個、民辦非企業(yè)單位207個、備案社會組織116個。依法登記了新的社會組織31個(其中社團8家,民辦非企業(yè)單位23家)。我局全部按類別做了臺賬記錄,社會組織的底數(shù)清,情況清晰明了。沒有發(fā)生社會組織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事件。
我市已印發(fā)《陽春市全面推開法治建設“四級同創(chuàng)”活動的實施方案》及深入開展法治市、鎮(zhèn)(街)、村(社區(qū))創(chuàng)建活動方案,我局下一步將嚴格按照法治市創(chuàng)建活動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力爭為我市法治創(chuàng)建活動及法治建設的進步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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